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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購買公司股票規定

發布時間: 2022-03-01 17:54:02

『壹』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

現行《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自公司上市交易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不得在離職後6個月內轉讓所持本公司股份。
《證券法》則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不得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
新規規定了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
一是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二是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是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四是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貳』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後多久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原公司股票

原始股份一般都是有時間限制地,在規定時間內是不能出售流通的,一般解禁時間從2年到4年不等,必須等到時間點過了以後才能出售。

『叄』 有關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轉讓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
份以下轉讓規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不得轉讓;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六)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七)上市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規定比本規則更長的禁止轉讓期間、更低的可轉讓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轉讓條件。
(八)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本規則,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肆』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伍』 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買賣他公司的股票合法嗎

公司高管購買自家股票是允許的,但有相關規定,並且有規定多久才能賣出。

『陸』 員工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嗎

普通員工一般是可以隨意買賣公司的股票的,但如果是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則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高管通常買賣股票要符合公司章程和遵守「股票買賣窗口期」禁止交易規定,如:

1、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不能買賣股票。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能買賣股票。

3、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能買賣股票等。

購買股票注意事項

投資者要選擇有代表性的熱門股票。所謂熱門股票,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這是為了便於出售和轉讓,而且能夠使投資者獲取更多的收益。

選擇前景光明,股息豐厚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將會隨時間推移不斷增值,投資者也能夠因此贏取較多的盈利。

『柒』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捌』 高管股票買賣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買賣股票的禁止性規定
時間:2009-09-11來源:

1.《公司法》第142條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內容如下:「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第47條、第195條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買賣本公司股份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監公司字〔2007〕56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②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③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④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 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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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一張紙上的規定!!

就像中國式過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減持的消息那時候也正是高管機構建倉的時候!!

就像這票


『玖』 公司高管買賣自家股票有限制嗎

他們利用優勢從事證券交易,勢必較其他投資者有更多獲利機會,就可能使其他證券投資者受損,破壞市場的公平性。上市公司董、監事及高管人員在任職期間買賣本公司股票屬違規行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向交易所申報持股變動情況,《證券法》明確規定,禁止包括上市公司董、監事在內的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