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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非限售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4-24 09:16:21

㈠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現已解禁,就是所謂小非,想轉讓股票,我該怎麼做

1、這些股份是否以你的名字登記;
2、若股份登記在你名下,可以帶上股權證到附近證券營業部開立賬戶,同時將股份劃轉到你的證券賬戶,就可以在二級市場拋售了。
3、若股份沒登記在你名下就比較麻煩,需要持認購憑據到你公司證券部門,將上述股份劃轉到你名下,然後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了。
4、一般股票上市前,公司應該將股份集中託管,股份應該都已經自動劃入各股東賬戶了,具體情況需要向你公司證券部門查詢。

㈡ 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08號)規定,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實際轉讓收入和植入證券結算系統的標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的稅率,直接計算需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額。合理稅費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㈢ 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服務司介紹,根據規定,個人轉讓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實際轉讓收入和植入證券結算系統的標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的稅率,直接計算需扣繳的個稅額。合理稅費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㈣ 個人轉讓(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第040號)「經國務院同意,決定今明兩年(即1994、1995年)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經報國務院同意,1996年對股票轉讓所得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自1994年起,個人買賣股票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㈤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採取何種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8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為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管操作規定
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採取不同的征管辦法。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其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1.證券機構的預扣預繳申報
納稅人轉讓股改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股改復牌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納稅人轉讓新股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並按照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以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並預扣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已扣的個人所得稅款,於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並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見附件1)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應按每個納稅人區分不同股票分別填寫;同一支股票的轉讓所得,按當月取得的累計發生額填寫。
2.納稅人的自行申報清算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並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到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請,辦理清算申報事宜。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屆滿後稅務機關不再辦理。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應按照收入與成本相匹配的原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售股轉讓收入必須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計算,限售股原值按照實際成本計算;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實際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按照當月取得的全部轉讓所得,填報《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見附件2),並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附送加蓋開戶證券機構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相關完整真實的財產原值憑證、繳納稅款憑證(《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或《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應包括:限售股每筆成交日期、成交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成交金額、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其他費等信息。
納稅人委託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的,代理人在申報時,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原件,並附送納稅人委託代理申報的授權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審核確認後,按照上述原則重新計算應納稅額,並辦理退(補)稅手續。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低於預扣預繳的部分,稅務機關應予以退還;高於預扣預繳的部分,納稅人應補繳稅款。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納稅人在轉讓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直接代扣代繳的方式徵收。
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證券機構按照限售股的實際轉讓收入,減去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轉讓時發生的合理稅費後的余額,計算並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每月所扣個人所得稅款,於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第四條規定:「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㈥ 請問公司同時存在限售與非限售股,在二級市場上出售的股票的成本價如

一是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後,股票市場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劃分,只有限售流通股與非限售流通股之別,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後都將進入流通。這些限售股都不是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上取得的,成本較低,數量較大,解禁後在二級市場轉讓,獲益很高,卻與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一樣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待遇,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會反應比較強烈。二是解決政策不平衡問題。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業轉讓限售股所得都徵收所得稅,個人轉讓限售股與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業轉讓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問題。此次納入征稅范圍的限售股包括:(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三)其他限售股,即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關於限售股的范圍,在具體實施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通過結算系統給予鎖定。關於個人轉讓限售股徵收所得稅問題(一)征始日: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二)徵收稅率: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三)限售股界定:三部委關於個人轉讓限售股徵收所得稅通知(簡稱為本通知)所稱限售股包括:1。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稱股改限售股);2。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簡稱新股限售股);3。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㈦ 非流通股和限售股是一個意思嗎

非流通股和限售股不是一個意思。

非流通股是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的股票。非流通股不是完全不能買賣,它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必須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限售股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成本極低。後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限售股包括股改限售股,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新股限售股,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公司形成的限售股;其他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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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的征稅原因

1、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限售股都不是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上取得的,成本較低,數量較大,解禁後在二級市場轉讓,獲益很高,卻與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一樣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待遇,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2、解決政策不平衡問題。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業轉讓限售股所得都徵收所得稅,個人轉讓限售股與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業轉讓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問題。

㈧ 個人轉讓限售股,但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該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本通知所稱的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8)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非限售股票擴展閱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五、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的稅款,於次月7日內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證券機構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保證金收據》,並納入專戶存儲。

㈨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麼交易限制

您好,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兩種規定:
1.個人或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證金
2.個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以其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證金

㈩ 國有企業轉讓持有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票價格如何確定,可以與當時該股票市場行情一致嗎

主要由轉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跟市場價格一致也可以是別的價格,當然由於有限售條件,通常是要低於市場價格,較市價折讓一部分比例,才有買家願意買,否則買家不會自行到市場上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