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摘要 您好,一般情況至少3年。
② 公司將新股票出售給本公司職工一般採用非公開發行對嗎
是的,都是採用非公開發行的,每個人購買股票的程度都是不一樣的,領導就會很多,職工就不一樣了,都會採取這個發行方法的
③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④ 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黑投資人的價格可以分為
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的價格分為以下兩種:
市盈率法是指以行業平均市盈率(P—E ratios)來估計企業價值,按照這種估價法,企業的價值得自於可比較資產或企業的定價。
凈資產倍率法又稱資產凈值法,是指通過資產評估和相關會計手段,確定發行公司擬募股資產的每股凈資產值,然後根據證券市場的狀況將每股凈資產值乘以一定的倍率,以此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現金流量折現法:是對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及其風險進行預期,然後選擇合理的貼現率,將未來的現金流量摺合成現值。
拓展資料:
影響股票發行價格的主要因素
(1)本體因素
本體因素就是發行人內部經營管理對發行價格制定的影響因素。除了利潤這一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外,發行人本身的知名度,產品的品牌,是次股票的發行規模也是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發行人的知名度高,品牌具有良好的公眾基礎,就會對投資者產生較大的響應度,產生較大的市場購買需求,因而發行價格可以適度提升;反之,則相反。股票發行規模較大,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股票的銷售,增加發行風險,因而可以適度調低價格。當然,若規模較小,在其他條件較優時,則價格也可以適度提升。
(2)環境因素
①股票流通市場的狀況及變化趨勢。
股票流通市場直接關繫到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
在結合發行市場來考慮發行價格時,主要應考慮:第一,制定的發行價格要使股票上市後價格有一定的上升空間。第二,在股市處於通常所說的牛市階段時,發行價格可以適當偏高,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一般有資本利得,價格若低的話,就會降低發行人和承銷機構的收益。第三,若股市處於通常所說的熊市時,價格宜偏低,因為此時價格較高,會拒投資者於門外,而相對增加發行困難和承銷機構的風險,甚至有可能導致整個發行人籌資計劃的失敗。
②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發展狀況、經濟區位狀況。
發行人所處的行業和經濟區位條件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水平有直接的影響。
以上兩個因素之所以對股票發行價格有著直接影響,其原因在於發行人所處的行業和經濟區位條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發行人的未來發展,影響到發行人的未來盈利能力,進而影響到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
⑤ 新購買的股票上市多長時間可以出售
購買的股票第二個交易日就可以賣出啦!
如果是原始股的話有鎖定期,過了鎖定期才可以賣出!
⑥ 公司新上市,內部員工股票,等公司正式上市後,是否可以馬上出售或者不出售先轉入他人名請教.
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賣是不行的,因為你不是通過申購所得,一般都有限售期,可以去看下招股說明書。
可以直接轉入他人名下,不過要麼是跟接收人簽合約,更換股東卡,要麼就是大宗交易。具體的你可以去詢問券商,他們會給你很詳盡的解答的。
⑦ 公司上市後,公司原始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公司上市後,公司原始股東的股票需要過了鎖定期之後才可以賣出,剛剛上市不能夠賣出。
1.公司上市之後,原始股都有一個鎖定期,基本上都要1年以上時間才可以賣出;
2.公司上市之後,當天肯定不能夠賣出,這是違法行為;
3.公司上市之後,持有原始股肯定是大賺,因為原始股成本很低,上市之後就會有幾倍的收益。
公司上市最開心的應該就是公司老闆和持有原始股的工人,因為公司上市,意味著他們的財富會出現大幅度的上漲,股票只要上市,持有原始股的員工身價可能機會翻幾倍,命運也可能就此改變,這真的是人生贏家,讓人非常羨慕。

三、公司上市原始股都會賺幾倍
原始股是公司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如果你們公司要給你發原始股,一定要爭取拿最多,如果公司上市,你的身價一下就可以翻幾倍,這樣的好事在整個人生中也很少出現,不要錯過這樣的機會。
正常情況下,持有原始股的人,股票上市之後,賺個2,3倍沒有任何問題。
⑧ 一公司上市後老闆自己多久可以出售自己的股份
公司上市後,公司控制人一般都承諾滿三年才開始出售自己持有的股份,而且每年出售的數額都有限制。
影響股價波動的因素比較復雜,簡單說,主要是受制於各種經濟、政治因素,並受投資心理和交易技術等的影響。
其中,來自股票市場以外的經濟與政治因素屬於基本因素,其波動和變化往往會對股票的市場價格趨勢產生決定性影響。
⑨ 公司在多個地方上市,那股票出售方式是什麼
包銷發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