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跳槽到一家計劃上市公司,怎麼和老闆上市後給些股票的事情,一般給多少比較適合
看你的崗位和能力,進入公司的時間,給多少由股東會研究決定。
如果你沒給公司做出任何貢獻,也不是高級管理層,
只是跳槽到一家計劃上市的公司工作,可能一股都不會給你。
和公司談條件,需要籌碼的。
㈡ 公司上市,5年工作經驗的員工是否可以拿到股票
公司上市前,股東人數絕對不可以超過200人。所以,即使公司給普通員工股份,也不會是全員持股。給工作比較突出的員工一定股份,這也是可以的。
拿到股的員工,也沒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主要是看給你的股,是不是直接持股,如果不是,有可能不出現在股東名冊上,搞不好是違反證監會規定的。所以,低調!低調!
據我多年經驗,員工持股,從持有1000股,到幾萬幾十萬股的都有。不具有可比性。
㈢ 購買公司內部股上市後離職股票如何處理
公司新三板上市後認購了股票,勞動者離職後,勞動者持有的股票應當按照勞動雙方約定的方法執行,可以協商交易給用人單位或者相關的股東。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跳槽到上市公司要股票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
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
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㈣ 說選股票要對上市公司有所了解,怎麼做到
別人怎麼做我不知道,我是這樣子做,而且是長期堅持這樣子做的,供你參考.
其一,看公司年報,季報,同時也會找一些與之相同類型的公司報表來作對比,主要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主頁下載或相關公司的網頁下載;
其二,多看與之相關的新聞報道或機構的研報,或與之所從事行業相關的新聞報道或研報,多留意國內外的最新的財經資訊,主要是通過看財經電視(CCTV2),財經報紙(中國證券報)和互聯網(萬點理財終端)這三種途徑;
其三,通過與公司的互動或親自上門了解,主要是參加股東大會,參與網路平台的互動交流(全景網),打電話給董事辦查詢,到公司總部去參觀或參觀公司的產品(例如去現場看公司的在售樓盤)
其四,所有得來的信息都必須經過自已獨立思考和理性分析,必須學會透過表象看本質,要學會逆向思維,絕不能人去亦雲.
㈤ 一個公司達到什麼規模可以股票上市公司為什麼要股票上市
公司上市需滿足的條件: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因此,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有上市的發展需要,首先進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將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從公司的經營狀態看
(1)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由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整體折股,改制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要合法、合規,並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的設立上看
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3.從公司的艘本數額來看
公司的注冊登記顯示的注冊資本不少於3000 萬元,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在獨立性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當有自己的資產並且該資產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配套。
(2)公司的人員獨立、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公司應當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的財務獨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形。
(4)公司的業務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於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范運行
公司已經依法建立了股爾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並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能夠按照制度規范運行。
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過嚴重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個月內沒有受到過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也沒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沒有未經合法機關批准,擅自發行證券或者變相發行證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由誰審批,以及具體的審批程序等,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
1.從財務角度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首先要求公司的業績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資產,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角度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范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以真實發生的交易為基礎,沒有篡改財務報表的情況,沒有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的情形等。
五、募集資金的運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資金,投資於公司的發展項目,資金募集後,公司要嚴格按照預先制定好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時,對於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項考核標准。
(1)公司應該制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和發展前景;
(2)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時,公司要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中。
㈥ 公司要上市,要將當初入股的股份都退出,合理嗎
發行過內部職工股的國有企業要上市首先要清理內部職工股 這是證監會的要求 因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股東不能超過200人 像您所在的企業每名員工都入股肯定是大大超出這個限制了 所以為了上市 只能收回職工股 否則就上不了市
其實退股這個事本身就不合理 但也沒有辦法 因為樓主這樣的職工拿的股份只是內部職工股 不是在工商登記或者公司章程中載明的正式股東 所以很難得到公司法上的保護
這個比率確實是不合理 這個過程相當於高管廉價拿到了大量股權 樓主可以算一下所持股份的價值 比如每股每年的分紅大概是多少 預計5-10年內的分紅大概是多少 然後將每年的分紅折成現值 就是你每股股票的價值 以這個價值為基礎去算退股比率
㈦ 跳槽到新公司,offer說給我2萬股票期權分5年行使,這是啥意思哪位達人給個通俗易懂的解釋
恩,是這個樣子的股票期權是給你一個權力以某個約定價格購買公司股份。分五年行駛可能有兩種:1)五年以內,每過一年可以行權一部分2)只有五年全過去之後,才能行權。
注意以下風險1)公司給予你的股權要看約定價格是否合適,如果約定價格和市場價差不多,那麼這個OFFER就不值很多錢2)要看公司是否上市,這個涉及到你股權流動性的問題,即便是給你一個很便宜的購買價格,但是如果公司不能上市,可能大家都不知道這個公司股票值多少錢,他的流動性就會有問題,或者說你不能很快變現3)注意新稅法下對股權的個人所得稅征稅問題
㈧ 請問未上市公司贈與的股票有什麼用,要是在上市之前跳槽將如何處理
這些股票當然是上市後才能受益了。你若不等上市就想拋售這些股票的話可以在一級半市場上賣,有人專門收的。要是在上市之前你想跳槽的話,可以賣這些股票或自己握到上市,公司既然贈予你了就應該有憑證之類的入賬用啊,怎麼會不讓你轉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