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家注冊資金3000億的公司上市能發行多殺股票,大約能融資多少
呵呵呵呵。公司上市融資規模影響因素很多,市場大勢、監管層態度、公司基本面、股民心態、公司發展規劃等。大勢不好,投資者申購積極性不高,那麼融資規模相對會大打折扣。同樣,公司如果正處在發展初期,快速擴張能力強,需要的資本金進多,融資規模相對會大。所以不能單純以公司注冊資金多少來判斷融資規模。即使注冊資本金3000億元,如果他只是將下轄的一家分公司拆分上市,融資也可能幾億元。
⑵ 為何一個公司可以在多個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
很多細心的小夥伴都發現了,一個公司是可以在多個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的,比如說某個公司它既能夠在香港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也能夠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這是為什麼呢?下面小編隊來解釋一下。

總結
所以一個公司可以在中國內地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然後還可以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外的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這都是允許的,也都是為了分散風險,獲得更多的收益。
⑶ 一般上市公司能發行多少股票
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以及預期的業績增長與股價有關系,另外還要考慮到市場熱點,盤子的大小,基金以及游資的進出。股票發行規模首先要考慮到注冊資本,盈利能力,融資額度等等
⑷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股數,根據什麼定的
公司上市前,有個「輔導期」,規定有一個投資銀行(在中國稱「證券公司」)為其輔導,教他各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獲批上市。要提出融資(發行股票)的必要性和投資回報的可行性。假如你說要投兩個項目共需5000萬元資金,加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1000萬元,共需融資6000萬元。將該數值減去「發行承銷費用」再除以擬定的股票發行價格(這些都是公司與輔導員——包銷者事先談妥的),就得到了應發多少股社會公眾股票了。
企業上市後,總股本=發起人股10000萬+社會公眾股
⑸ 一個上市公司最多能發行多少股票啊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⑹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多少只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發行一隻股票,不過可以在不同的市場進行多次發行,比如在國內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國道瓊斯等等,結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過是在不同的地區的不同市場發行而已。
發行一隻股票可以反復增發,配股,等,進行資金籌集,把一個公司做強做大就好了,發行那麼多隻股票無意義。想要發行的話就再注冊公司,符合條件再發行。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約制的合法證明並帶有資產權益性質的文書票據都可以流通,且流通自由,只不過不像上市公司那麼體面和方便。
⑺ 一家上市公司能發行幾只股票非上市公司能發行股票么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以,只能在私下進行交易,而且一般都是有指定對象的,都是向一些已有的大股東和戰略投資者發行,但是,一般來說,流通性比較差,價格相對低廉,市盈率很低。
因此,非上市的股票是不能在交易所轉讓的,只能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轉讓,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退市公司作為公開發行股票但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⑻ 一家公司可以同時發行哪幾種股票
按照上市地點分:A 股(即國內股)B股(即海外股)H股(即香港上市) 按照性質劃分: 可轉讓流通股和不可轉讓股 按照持有人劃分: 優先股和流通股 但不管怎樣,上市股票一般不可贖回 當否
⑼ 上市公司可以不停的發行股票嗎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再融資的基本方式有配股和增發兩種,其中配股在1999年7月以前是主要方式。為推進發行機制市場化的改革,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證監會開始進行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試點,2000年以前,實施增發的企業主要局限於高科技、已發行外資股(B股及H股)、社會公眾股不足25%及重大資產重組等四種類型的上市公司。2001年3月28日,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了《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及《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取消了增發公司范圍的限制,並明確實行主承銷商推薦制度,這樣就加大了主承銷商的責任,讓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有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再次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將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引入到資本市場。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申請配股,除應當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除應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如不能達到6%的標准而仍要求增發,公司與主承銷商則應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在發行時由主承銷商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