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掛牌和股票流通上市是一回事嗎
原則上可以說是掛牌了就等於上市了。但掛牌的場所可以是深交所、上交所、新三板,或者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場所不同,影響也不一樣。
2. 上市公司得股票是全流通得好,還是部分流通得好,為什麼
部分流通易於拉高出貨,擴大泡沫,散戶喜歡抄底,將來解禁就有人接盤!就這么簡單。一上市都是主升浪,都有巨大泡沫,這點要清楚,只能快進快出!
3. 公司的股票從准備上市到正式流通需要經過哪些環節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1.《公司法》對股票上市的條件明確規定:
(1)股票已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
(3)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年贏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
(4)持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達公司總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無重大違紀行為,財務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的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分部上市的辦法進行交易。
(1)在第一部上市的條件:公司實收股本不得少於5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低於25%;記名股東不少於25人。
(2)在第二部上市的條件:申請上市的實收股本額要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少於10%,記名股東不少於300人。
3、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依照營業記錄、資本數額、股票市價、資本結構、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標,將不同的上市股票分為三類。
(1)一類股票上市條件:主體企業,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須在3年以上,且具有連續盈利的營業記錄,實際發行的普通股總面值在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資產凈值與有形資產總額比率在38%以上,且無累計虧損;稅後利潤8年度決算,實收資本額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應達利10%,記名股東人數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本總額的25%以上。
(2)二類股票應具備條件:公司申請發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資產凈值佔有形資產總額不低於20%,普通股實行發行面值須在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上市企業最近一年有形資產值佔有形資產總值比率不低於30%,且無累計虧損,資本利潤率前兩年均達8。%以上,最後一年達9%以上,股東人數不少於800人,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的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東總額的25%以上;企業連續營業時間2年以上。
(3)三類股票上市的條件:實收股本金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潤達到10%以上;記名股東人數在500人以上。
中國內地企業到香港聯交所上市有什麼要求?
(1) 必須是在中國正式注冊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須受中國法律、法規的制約;
(2) 上市後最少在三年之內必須聘用保薦人(或聯交所接受的其他財務顧問),保薦人除了要確定該公司是否適合上市之外,還要向該公司提供有關持續遵守聯交所上市規則和其他上市協議的專業意見;
(3) 必須委託2名授權代表,作為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
(4) 可依循中國會計准則及規定,但在聯交所上市期間必須在會計師報告及年度報表中採用香港或國際會計標准。上市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必須是聯交所承認的會計師;
(5) 必須委任1人與其股票在聯交所上市期間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傳票及通告;
(6) 必須為香港股東設置股東名冊,只有在香港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票才可在聯交所交易;
(7) 在聯交所在市前要與聯交所簽署上市協議。另外,每個董事和監事需向聯交所作規定的承諾,招股書披露的資料必須是香港法例規定披露資料。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內不能出售該部分股票,半年以後仍要維持控股權。
希望這些對你有幫助!
祝你成功!
4. 公司回購的股票還能上市流通嗎
股價低的時候,回購股票,縮股。
股價高的時候,發行新股,配股。
這些就是資本運作。
5. 什麼是上市流通股
上市流通股,就是可以在交易所自由買賣的股票。
比如:你開了一家公司,經過幾年上市了,總發行股為10000萬股,其中:你個人持有5000萬股,對公眾發行5000萬股。按照通常的規則,你要股票在一定期限內(比如3年內)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就是不能賣),公眾的5000萬股是可以隨時買賣的。你作為大股東,只有到了約定的期限以後,你的股票才能上市流通(比如,3年以後,你公司的上市流通股就變成了10000萬股)。
6. 股票都能上市流通嗎﹖
近期我省非法發行和交易股票(份)活動有所抬頭,一些市民因對證券市場缺乏了解而貿然購買,那麼這些股票是否能上市?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購買了這些股票又該怎麼辦?中國證監委陝西監管局負責人昨日向廣大市民回答了這些問題。
非法發行股票有哪些特點
非法股票發行者在手段上花樣翻新,具有較強的欺騙性,其特點是:有的以在境外上市或深圳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為名,有的謊稱即將上市的所謂「原始股」、「內部職工股」,有的承諾「保底收益」或「到期回購」等,以種種方式誘騙不明情況的投資者購買其股票(份)。他們四處散發宣傳品、召開推介報告會、僱人擺攤設點或委託個別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發售公司股票(份)或權益性憑證,有的還將公司發起人股份或法人股份倒賣給社會公眾,將法人股個人化、公眾化,甚至有些不法分子趁機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我省一些企業、單位和個人非法股票(份)發行和交易不僅在省內,而且擴散到上海、福建、山東等地。
這些股票真能上市嗎
去年以來我省先後有3家股份公司在境外上市,近期又有深圳交易所開設中小企業板的消息,有些公司和個人趁此機會,利用一些社會公眾對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缺乏了解,又急於通過購買所謂的能上市股票(份)以獲得豐厚收益的心理,編造各種謊言,向社會公眾非法融資。一是這些公司大多數資產質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強,達不到境內外發行上市條件;二是即使業績好的公司,凡存在非法發行和銷售轉讓股票(份)重大違法行為的,按規定公司也是不能上市的;第三,凡是未經正常合法方式發行的股票(份),無論在境內還是境外,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非法股票交易不受保護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發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三年內不得轉讓。一些股份制企業的發起人在公司設立未滿三年即將股份轉讓,屬違法行為。有些企業、單位和個人,將發起人股份拆細,以種種欺騙手段向社會公眾發售,實際上是以轉讓股份為名,行非法集資之實,也是違法行為。《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份)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部門批准。違反這一法律規定擅自公開發行的,是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第175條或《刑法》第179條,都要予以查處,給予行政處理或刑事處理。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凡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受到經濟損失的,只能由參與者自己承擔。因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購買了非法股票怎麼辦
證監委陝西監管局近日會同公安部門取締了西安市集中非法股票(份)交易的「黑市」,對楊凌華西高科技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的非法股票發行進行了查處。陝西監管局下一步將密切關注各種以證券期貨投資為名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投資者被欺騙購買了公司非法發行的股票(份)或者受讓了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股票(份),應盡快要求公司或出讓人退還所募資金和同期存款利息,投資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同時,按照我國已頒布的《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投資者也可以向批准該公司設立的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7. 企業上市是不是等於該公司股票在股市上流通了那麼掛牌股票有是怎麼回事
樓主一下提問了好多問題,就這個沒人答,我回答這個吧。
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指企業透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上市也就是樓主說的股票可以在股市上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需要一定的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企業上市的流程其實很復雜,我簡單給你歸納一下大概分4個階段,改制階段(各有關機構的工作內容—確定方案—分工協調會—各中介機構開展工作—確認—准備文件—召開創立大會,選董事會和監事會—批准)—輔導階段—申報材料製作及申報階段(申報材料製作—申報材料上報)—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
8. 這種股票能上市流通嗎
上市公司是嚴禁擁有股東持股會的,因為目前公司法規定上市前公司股東不得超過200人,超過200人的公司發審委都斃掉了。
估計你的這個股票可能要被清理,不然公司很難上市。
9. 現在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基本實現了股票全流通
你的基本定義是什麼?在2005年以前,A股市場的流通股比例是很小的,可能10%都不到,2005年股改後流通股的比例大大的增加了,但現在許多公司中還有所謂的大,小非存在,尤其是一些在近期上市且對市場有舉足輕重的大公司;如中國石油,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他們的大,小非還是很大的,所以我認為A股市場離全流通還很遙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