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公司持續用股票給員工當工資,那豈不是節約了很多工資
二級市場上的股票是轉讓,從一個人手上轉到另一個人手上.
公司不能夠因此增加新的股份.
看看給員工的股票原本屬於誰的,誰就會形成一筆支出.
補充:
1.增加股份是需要補充資本公積金的
2.一般公司是把這當作期權在處理,員工繳納認購費用來獲得股份.但是歸屬於老股東的收益比例會下降,相當於新股東出一筆錢來補充凈資產,老股東付出的是收益比例的下降.
3.除非公司利潤增長高過老股東收益的下降,否則,會有老股東出來反對的.看起來是沒有付出工資,但是老股東卻付出了分紅權.
❷ 公司上市對普通職工意味著什麼工資會漲嗎
工資不會漲,公司的生命期會增長。
利用股票激勵員工
公司常常會通過認股權或股本性質的得利來吸引高質量的員工。這些安排往往會使員工對企業有一種主人翁的責任感,因為他們能夠從公司的發展中得利。
上市公司股票對於員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為股票市場能夠獨立地確定股票價格從而保證了員工利益的兌現。

公司上市意味著:
1、上市可以融資,然後就可以擴大經營;
2、得到資金,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3、上市後,對於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4、有免費的咨詢和廣告效應,企業上市後,成為一家公眾企業,對於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擴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5、降低人力資本,提高薪酬,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或者期權吸引並留住有才幹者,提高其忠誠度,並避免成為他日的競爭者;
6、便於合並及收購,上市公司融資後,可以利用成本優勢並購潛在的競爭者。
❸ 公司(上市公司)為合理避稅,購買一定數量的低價股票,發放給企業高管,請問這個股票在個稅中如何
上市公司股票屬於有價證券,轉移股東權益的時候一樣計入收入合並納稅,要避稅可以設計為股票期權的形勢,即現在給高管的是期權,未交割,那麼在現在個稅中是無法確認收益的,因此可以不計入,等期權行權的時候再重新計算
❹ 上市公司不準時發工資對股票有影響嗎
給投資者造成公司經營不善的印象,價值投資者可能不會再買公司股票。
❺ 上市公司怎麼用股票籌集的錢
樓主提供的數據,對應的是該公司的流通市值,與該公司實際可動用的資金或者說能從股市裡拿出多少錢無關,一家公司新股上市是一次性的(增發股票別當別論),上市時,它發行了多少股票,發行價是多少就決定了它從股市中融資多少,比例一家公司上市時發行了10億股,發行價為10元,那它的融資額就是100億元,這也就是樓主所說的從股市中拿走100億元,以後的股價漲跌跟它沒關系.
❻ 股票紅利是否算工資總額
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款、第三條第四款規定,股票紅利(股息)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股票紅利(股息)不在工資總額內。
❼ 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企業工資高嗎
都是一樣的,沒什麼特別。不過如果公司上市了,並且經營很好的話,那麼公司的發展則相對有前途些。
1、已上市企業不採取股權激勵:公司的股份已完成上市發行,因此員工沒有內部價格買股份的可能,只能從二級市場上購買;
2、已上市企業採取股權激勵:公司在其持有的已上市股份中留有股權部分,用於對員工進行獎勵,如果員工完成所交待的任務,可以以約定的價格買入股權;
3、未上市的企業:上市時一種情況是公司以相當低的價格讓員工購買股份;另一種情況是公司送員工股份;還有一種情況是以發行價讓與員工購買股份。
公司讓員工低價買入公司股份已經是一種福利了,你要不要買入憑你自願,你沒有錢買的情況下可以放棄你的權利,因為你買入股份了,但是公司沒有通過證監會的審核就不能上市,所以你的入股也是有風險的。
❽ 上市公司股票暴跌對員工工資有影響嗎
不可能有的。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流通的是在二級市場上活躍交易的股票。而公司在一級市場已經完成了融資,二級市場的價格與上市公司的整體關系已經很小了。
而員工工資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只有企業經營不善,才會有影響。與公司的市值影響不大。
如果一定要說影響的話,那麼主要還是有股權激勵那部分員工會影響他們的激勵機制。
❾ 上市公司如何用股票里的錢款
這個問題非常好。
公司通過上市,發行股票,獲得自己所需要的資金。
具體的過程是這樣的:公司確定融資額度額度,申請上市,之後證監會發審委進行審批,而後投資者申請認購該股票,申購成功之後,投資者持有股票,而這些資金統統到了公司的融資賬戶上。
投資者認購的股票和公司所需的資金額度是相等的。
通過這一過程,公司就獲得了股票當中的錢款。
這一過程就是股票的發行,我們將這個過程所在的市場成為「發行市場」或「一級市場」。經過一級市場上的發行與投資者認購,上市公司得到了所需的資金。
而我們平常所見的股票買賣的市場,是二級市場,也就是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轉讓股票,這一轉讓過程會改變股價,但是並不改變公司所獲得資金的額度。僅僅是投資者相互轉讓而已。
❿ 上市公司董事長有很多股份,但工資少
因為公司法對董事長轉讓股份有時間和數量限制的。還有些企業對高管的股份也限制的。
民營上市公司的董事長一般都是控股股東,持有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因此想賣也不能賣。三年過後也不能隨便賣,一旦減持超過5%就要公告,全賣了難度更大,已經涉及到上市公司收購了,會有很復雜的審核和批准程序,而且大量減持會造成股價大跌,影響整體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