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想發行一些債券類的東西給員工,以後上市後可轉換為股票,想知道發行的是什麼,操作中需要注意些什麼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交易規則
編輯
可轉債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投資品種,投資者應在明晰運作機理、了解相應條款、熟悉交易規則後再介入。
定價
轉債理論價值是純債價值與復雜期權價值之和,影響因素主要包括正股價格、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所含各式期權的期限、市場無風險利率、同資質企業債到期收益率等。純債價值可以通過貼現轉債約定未來現金流計算得出,復雜期權價值可以採用二叉樹、隨機模擬等數量化方法確定,主要是所含贖回、回售、修正、轉股期權的綜合價值。轉債理論價值與純債價值、轉股價值的關系是,當正股價格下跌時轉債價格向純債價值靠近,在正股價格上漲時轉債價格向轉股價值靠近,轉債價格高出純債價值的部分為轉債所含復雜期權的市場價格。可轉債的投資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買賣價差收益和數量套利收益等。
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交易費用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第二,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第三,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操作要點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主要步驟有三個。
首先是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基於安全性的考慮,一般投資者准備轉股時,最好不要通過電話委託或網上交易進行轉股程序操作,而應到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去填寫提交轉股申請。
然後是接受申請,實施轉股。證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根據現有規定,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最後是轉換股票的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股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貳』 可轉債買入後的轉股時間
可以。所有債券都實行T+0交易,故當天買入的轉債當天收市前可以轉換成股票,下一個交易日就可以賣出(當天晚上9點以後在賬戶上轉債消失,出現對應的股票)。當轉股余額不足一股時以現金支付(一般3天內到賬)。
舉例子。1張(實際上最少要買入1手,即10張)。則可轉100/12.88=7.764股,你實際得到7股,剩下的0.764股退現金0.764*26.69元。最後實際得到207.22元,而買入轉債的成本是223.88元。即最後虧損了。
轉債一般都是溢價的(即轉股是虧損的),因為轉債是一種有保底的股票。否則大家都買入轉債然後轉股進行無風險套利了。但這種情況確實有時存在。

(2)股票可轉公司債券上交所掛牌擴展閱讀
區別
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區別
轉增股本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金或盈餘公積金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
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金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
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真正的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優勢
通過轉股實現分紅只需借貸公司的會計科目,因操作簡單,成本低廉,為上市公司所青睞。除此以外,轉增股份實現股票收益可以達到避稅的目的,在活躍的二級市場上效果往往優於現金分紅。
通過轉股實現分紅只需借貸公司的會計科目,因操作簡單,成本低廉,為上市公司所青睞。
『叄』 上交所或深交所掛牌交易的證券類別有多少種
股票,債券,期貨、期權、基金等
一、上海證券代碼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根據上交所"證券編碼實施方案",採用6位數編制方法,前3位數為區別證券品種,具體見下表所列:
001×××國債現貨; 201×××國債回購;110×××120×××企業債券;129×××100×××可轉換債券;310×××國債期貨;500×××550×××基金;600×××A股;700×××配股;710×××轉配股;701×××轉配股再配股;711×××轉配股再轉配股;720×××紅利;730×××新股申購;735×××新基金申購;900×××B股;737×××新股配售。
二、深圳證券代碼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面上證券,根據深交所證券編碼實施採取4位編制方法,首位證券品種區別代碼,具體見下表所示:
0×××A股;1×××企業債券、國債回購、國債現貨;2×××B股及B股權證;3×××轉配股權證; 4×××基金;5×××可轉換債券;6×××國債期貨;7×××期權;8×××配股權證;9×××新股配售
『肆』 股票帳戶可以直接買債嗎,比如買122000
可以的。
交易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方式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4)股票可轉公司債券上交所掛牌擴展閱讀:
發行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發行價格
債券的發行價格,是指債券原始投資者購入債券時應支付的市場價格,它與債券的面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理論上,債券發行價格是債券的面值和要支付的年利息按發行當時的市場利率折現所得到的現值。
由此可見,票面利率和市場利率的關系影響到債券的發行價格。當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市場利率時,債券發行價格等於面值。
當債券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不能吸引投資者,故一般要折價發行;反之,當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會增加發行成本,故一般要溢價發行。
在實務中,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的發行價格一般是確定實際發行價格的基礎,還要結合發行公司自身的信譽情況。
『伍』 考取上交所的董秘資格和深交所的董秘資格有啥區別,假如有上交所的董秘資格能不能去深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
有上交所的董秘資格是能去深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的。
1、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不同
上交所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 計算統賬結合,作為分子的凈利潤金額不變;
而深交所的調整項目為按照本准則第十條中規定的公式所計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同時還應考慮時間權數。 當期發行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應當自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發行日起計算。

2、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
對於上交所,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等的稅後影響額;
而深交所的調整項目為假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期初或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加權平均數。
3、范圍不同
上交所資產包括凈利潤扣除了非經常損益後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深交所資產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資產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帶來的非經營性利潤。
4、核算方法不同
上交所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而深交所對費用內容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正確歸集。嚴禁將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費用和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計入開辦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網路-深圳證券交易所
『陸』 上市公司:到深證交易所掛牌與到上交所掛牌上市有什麼區別
1、股票代碼不同
上交所股票代碼以6開頭,全部都屬於主板;深交所股票分為三類:以000,001 開頭的是深圳主板,以002開頭的為中小板;以300開頭的為創業板。新股申購代碼也不同,上海新股申購代碼以730開頭,配股代碼以700開頭;深證新股申購代碼以00開頭,配股代碼以080開頭。
2、費用不同
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股民買賣深市的股票和買賣上交所的股票時費用有一點不同。

3、背景不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
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柒』 如何進行可轉換債券的投資
如何進行可轉債價值判斷?由於可轉債發行條款遠比單純的債券或股票復雜,因此,普通投資者對這種金融工具的價值判斷比較難以把握。 估值方法
從金融工程學的角度講,可以用期權工具為可轉債估值。如果要估值的可轉債是狹義的,即債券持有人在到期日或者可以得到本金的償還,或者可以按預定的轉股比率將債券換成股票。則在一些假定下,可以證明狹義可轉債的價值由以下兩部分線性組成:一部分是普通債券本身的價值,相當於以發債公司價值為標的物的看跌期權空頭;另一部分是可轉換特性的價值,相當於若干份以發債公司價值為標的物的看漲期權多頭。根據期權定價理論,要按照上述方法來對可轉債估值,還需知道發債公司的價值及其波動率。由於必須用數值解法求解非線性方程(組)才能估計出這兩個參數,因此,嚴格按理論模型來估值可轉債是非常復雜的。 從條款看,雖然我國已發行上市的可轉債都在狹義可轉債的基礎上附加了回售和贖回條款,但考慮到這兩個條款對可轉債價值具有抵消作用,因此,在一定的精確度下,實證估值時可以忽略回售和贖回條款的影響,而只估計純債券價值和看漲期權價值,然後加總,就可以為可轉債估值。
對於純債券部分,由於可轉債的債息收入既定,因此可以採用現金流貼現法來確定純債券的價值,其估值的關鍵是貼現率的確定。對於期權部分,有兩種定價方法:一種是二叉樹定價法。首先以發行日為基點,模擬轉股起始日基礎股票的可能價格以及出現這些價格的概率,然後確定在各種可能價格下的期權價值,最後計算期權的期望值並進行貼現求得期權價值。另一種是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方法。理論上可以證明,只要適當地選擇基礎股票價格上漲和下降的收益率以及風險中性概率等參數,則採用無限細分的二叉樹法和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法所得出的估值結果應該是相同的。不過這兩種估值法的重點都在於基礎股票波動率的估計。
實證估值中存在問題與解決思路
我國可轉債估值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貼現率和波動率的確定上。在確定貼現率方面,估值案例中出現過三種不同的方法:第一,直接把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或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作為貼現率;第二,在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基礎上取一定幅度的信用風險溢價;第三,以滬深交易所上市的期限相近企業債的平均到期收益率為基礎,再作適當的上浮。
分析發現,上述三種貼現率確定方法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盡管已發行可轉債的信用等級都很高,但其信用風險畢竟比國債或銀行定期存款大,因此,用與可轉債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或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作為貼現率是明顯不妥的。雖然第二和第三種方法比第一種有所改進,但這兩種方法在信用溢價幅度的確定上缺乏客觀依據。不僅如此,上述三種方法還存在一個共同的期限匹配問題,即所參照的國債或上市企業債的到期期限很可能與被評估可轉債的期限並不完全一致。筆者認為,較為合理的貼現率確定方法應該是先根據交易所上市企業債的到期收益率和剩餘期限來計算企業債的到期收益率曲線,然後用插值法確定可轉債的貼現率。這是因為,從我國規定的可轉債與普通企業債的發行程序和發行條件看,已發行上市的可轉債與普通企業債的信用等級都是非常高的,盡管這兩種債券的信用風險可能會有差異,但它們至少應該屬於同一個信用等級,它們相對於無風險利率的信用風險溢價水平應該是基本一致的。
對波動率的估計,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樣本大小的界定。有的估值案例以基礎股票上市以來的所有歷史股價來估計波動率。雖然從統計學的角度講,數據越多,估計的精度越高。但是,大量的實證研究表明,股價等金融變數的波動率具有時變性特點,即不同時點的波動率是不同的。因此,太過久遠的歷史數據對於波動率的預測估計是不起多大作用的。一般來講,使用近90至18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來估計波動率是恰當的。二是對異動股價的處理。我國股市自1996年起實施了個股漲跌停板制度。個股漲停(跌停)可能意味著股票的真實價格應高(低)於觀測到的價格。因此,如果直接採用觀測到的股價進行波動率的估計,則可能會低估波動率。基於股價波動率具有時變性的特點,此時可使用GARCH類模型來估計在漲跌停板交易日不能觀察到的真實波動率。三是歷史波動率的修正。已上市可轉債表明,我國可轉債的發行會抑制基礎股票股價的波動,致使波動率呈下降態勢。以「陽光轉債」為例,在2002年5月16日可轉債上市日之前的80個交易日內,股價年波動率為38.85%,而在上市之後155個交易日內其股價波動率下降到24.91%。此外,以往由於投機炒作等因素股價波動很大,隨著股市的不斷規范發展,股價的波動率也將呈現長期下降的趨勢。因此,在期權價值估算中應對以歷史股價計算的波動率作適當的修正。修正的辦法之一可以選擇幾只上市可轉債為樣本,確定它們的基礎股票股價上市後波動率與上市前波動率相比的平均下降幅度,再結合其他因素對此經驗幅度作適當的修訂,就可作為修正歷史波動率的依據。
轉股程序及操作要點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程序為: 1、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隨時轉換成股票。
2、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例如,吳江絲綢股份有限公司10500萬人民幣普通股票於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劃》有關規定和《吳江絲綢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該公司於1998年8月28日發行的20000元"絲綢轉債"在此次發行的"絲綢股份"上市之日起,即可轉換為該公司的股票。絲綢轉債持有人到其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填寫轉股申請,代碼為5301,無須填寫新代碼。絲綢轉債持有人可將自己帳戶內的絲綢轉債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股票,但每次申請轉股的絲綢轉債面值數額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所轉換的股份最小單位為一股。
3、深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4、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5、如投資者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大於投資者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交易所確認其最大的可轉換股票部分進行轉股,申請剩餘部分予以取消。
6、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般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7、轉股申請時間。轉股申請時間一般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轉換債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紅股、增發新股、配股而調整轉股價格公告暫停轉股的時期除外。
8、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9、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最小單位為一股。
10、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自願申請轉股期內,債券交易不停市。
11、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少於30000萬元時,深交所將立即予以公告,並於三個交易日後停止其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停止交易後、轉換期結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申請轉股。
12、發行人因增發新股、配股、分紅派息而調整轉股價格時,深交所將停止該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停止轉股的時間由發行人與交易所商定,最長不超過十五個交易日,同時深交所還依據公告信息對其轉股價格進行調整,並於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恢復轉股。恢復轉股後採用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如何進行可轉債價值判斷由於可轉債發行條款遠比單純的債券或股票復雜,因此,普通投資者對這種金融工具的價值判斷比較難以把握。 估值方法
從金融工程學的角度講,可以用期權工具為可轉債估值。如果要估值的可轉債是狹義的,即債券持有人在到期日或者可以得到本金的償還,或者可以按預定的轉股比率將債券換成股票。則在一些假定下,可以證明狹義可轉債的價值由以下兩部分線性組成:一部分是普通債券本身的價值,相當於以發債公司價值為標的物的看跌期權空頭;另一部分是可轉換特性的價值,相當於若干份以發債公司價值為標的物的看漲期權多頭。根據期權定價理論,要按照上述方法來對可轉債估值,還需知道發債公司的價值及其波動率。由於必須用數值解法求解非線性方程(組)才能估計出這兩個參數,因此,嚴格按理論模型來估值可轉債是非常復雜的。 從條款看,雖然我國已發行上市的可轉債都在狹義可轉債的基礎上附加了回售和贖回條款,但考慮到這兩個條款對可轉債價值具有抵消作用,因此,在一定的精確度下,實證估值時可以忽略回售和贖回條款的影響,而只估計純債券價值和看漲期權價值,然後加總,就可以為可轉債估值。
對於純債券部分,由於可轉債的債息收入既定,因此可以採用現金流貼現法來確定純債券的價值,其估值的關鍵是貼現率的確定。對於期權部分,有兩種定價方法:一種是二叉樹定價法。首先以發行日為基點,模擬轉股起始日基礎股票的可能價格以及出現這些價格的概率,然後確定在各種可能價格下的期權價值,最後計算期權的期望值並進行貼現求得期權價值。另一種是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方法。理論上可以證明,只要適當地選擇基礎股票價格上漲和下降的收益率以及風險中性概率等參數,則採用無限細分的二叉樹法和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法所得出的估值結果應該是相同的。不過這兩種估值法的重點都在於基礎股票波動率的估計。
實證估值中存在問題與解決思路
我國可轉債估值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貼現率和波動率的確定上。在確定貼現率方面,估值案例中出現過三種不同的方法:第一,直接把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或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作為貼現率;第二,在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基礎上取一定幅度的信用風險溢價;第三,以滬深交易所上市的期限相近企業債的平均到期收益率為基礎,再作適當的上浮。
分析發現,上述三種貼現率確定方法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盡管已發行可轉債的信用等級都很高,但其信用風險畢竟比國債或銀行定期存款大,因此,用與可轉債相同期限的國債到期收益率或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作為貼現率是明顯不妥的。雖然第二和第三種方法比第一種有所改進,但這兩種方法在信用溢價幅度的確定上缺乏客觀依據。不僅如此,上述三種方法還存在一個共同的期限匹配問題,即所參照的國債或上市企業債的到期期限很可能與被評估可轉債的期限並不完全一致。筆者認為,較為合理的貼現率確定方法應該是先根據交易所上市企業債的到期收益率和剩餘期限來計算企業債的到期收益率曲線,然後用插值法確定可轉債的貼現率。這是因為,從我國規定的可轉債與普通企業債的發行程序和發行條件看,已發行上市的可轉債與普通企業債的信用等級都是非常高的,盡管這兩種債券的信用風險可能會有差異,但它們至少應該屬於同一個信用等級,它們相對於無風險利率的信用風險溢價水平應該是基本一致的。
對波動率的估計,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樣本大小的界定。有的估值案例以基礎股票上市以來的所有歷史股價來估計波動率。雖然從統計學的角度講,數據越多,估計的精度越高。但是,大量的實證研究表明,股價等金融變數的波動率具有時變性特點,即不同時點的波動率是不同的。因此,太過久遠的歷史數據對於波動率的預測估計是不起多大作用的。一般來講,使用近90至18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來估計波動率是恰當的。二是對異動股價的處理。我國股市自1996年起實施了個股漲跌停板制度。個股漲停(跌停)可能意味著股票的真實價格應高(低)於觀測到的價格。因此,如果直接採用觀測到的股價進行波動率的估計,則可能會低估波動率。基於股價波動率具有時變性的特點,此時可使用GARCH類模型來估計在漲跌停板交易日不能觀察到的真實波動率。三是歷史波動率的修正。已上市可轉債表明,我國可轉債的發行會抑制基礎股票股價的波動,致使波動率呈下降態勢。以「陽光轉債」為例,在2002年5月16日可轉債上市日之前的80個交易日內,股價年波動率為38.85%,而在上市之後155個交易日內其股價波動率下降到24.91%。此外,以往由於投機炒作等因素股價波動很大,隨著股市的不斷規范發展,股價的波動率也將呈現長期下降的趨勢。因此,在期權價值估算中應對以歷史股價計算的波動率作適當的修正。修正的辦法之一可以選擇幾只上市可轉債為樣本,確定它們的基礎股票股價上市後波動率與上市前波動率相比的平均下降幅度,再結合其他因素對此經驗幅度作適當的修訂,就可作為修正歷史波動率的依據。哪些可轉債最具投資價值可轉債,三年前還是很陌生的名詞,可如今卻成了上市公司競相發行的變相「圈錢」手段。一年多來,已有17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另有若幹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擬定了具體發行條款。筆者查閱了這些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發行條款,並將其中對投資者最有用處的回售條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條款以及債券利率等指標繪製成表格。從這些五花八門的約定中,不難看出上市公司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有些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條件非常優惠,而另一些上市公司的條款則較苛刻。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西鋼轉債和山鷹轉債就極具投資價值,因為5%以上的跌幅是很容易達到的,而且兩股均不限制向下修正轉股價格的次數。其次是雅戈轉債和復星轉債,它們的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前提同樣是連續5日或5日的平均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5%,但兩者均沒有明確表示這種修正的次數是不受限制的。 條件最為苛刻的,或者說相比之下,最沒有投資價值的可轉債是尚待發行的兩家銀行股——招商銀行和浦發銀行。兩者均刻意規避了日後可能的因股票價格的下跌而觸發的回售義務。然而,對上市公司而言,優厚的回售條款或許將給自身帶來滅頂之災,雅戈爾和山鷹紙業就已經品嘗到自己釀下的苦果了!作為投資者,理應學會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失誤」來賺取利潤。誰是這些可轉債中最具投資價值的呢?難道沒有明擺著嗎。可轉債市場四大投資策略投資者根據上市公司的償債能力、擔保方資信等級和各上市公司的行業地位、發展戰略以及財務、產品、管理、技術、市場等綜合基本面因素,重點對各上市公司的未來業績和現金流做出預測,確定可轉債投資品種。
1、穩健性投資:投資於轉債價格接近純債券價值的個券,可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獲取穩定的投資收益,如華西轉債、豐原轉債、陽光轉債等。
2、進取型投資:長期投資基本面較好、具有成長性、轉股價格修正條件優惠的個券,在風險相對較低的前提下獲得不低於對應股票的投資收益,如銅都轉債、萬科轉債等。 3、尋找套利機會:目前市場中仍存在一定的無效性,當處於轉股期內的轉債市價低於轉股平價時,即可進行套利操作,如民生轉債、鋼釩轉債等。
4、錯誤定價機會:機構投資者可以綜合使用改進的無套利均衡模型(如二叉樹模型和Black-Scholes隨機微分方程模型)和經驗回歸公式,尋找錯誤定價的個券。可轉債操作訣竅可轉債是一種特殊的公司債券,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特性,可以在特定時期(轉股期)內,按特定價格(當期轉股價)轉換為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債券還本付息的特性確保了穩定的收益;可轉換成股票的特性提供了獲取更高收益的機會。 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分為三種:
1.股票二級市場低迷時,股價低於轉股價而無法轉股,持有可轉債,收取本息。
2.股票二級市場高漲時,轉債價格隨股價上揚而上漲,拋出可轉債,獲取價差。
3.轉債轉股後的價格和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存在差異時,套利操作,轉股後拋出。
當股市低迷時,轉債難以轉股,其債券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債性更多,應選擇到期收益率較高的轉債進行投資;當股市高漲時,由於對應股價上揚,其股票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股性更多,應選擇對應股票上漲前景較好的轉債進行投資。 在目前市場上各只轉債的到期收益率較低、股市走勢不甚明朗的情況下,應更多地考慮轉債的股性,也就是對應股票的二級走勢,綜合其債性進行評價,作出投資決定。
現在可轉債市場上的轉債數量較少,規模較小,大資金由於受到投資期限和投資規模的限制,存在一定的投資難度,而中小投資者在這兩方面具備靈活性的優勢,可以根據自身的資金數量和要求的收益水平,選擇合適的品種進行投資。同一個交易日可以多次申報轉股嗎?可以。投資者可以將本人帳戶內的可轉換債券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股票。每次申請轉股的面值數額須是一手(1000元面額)或一手的整數倍,轉換成股份的最小單位為一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並計算轉股數量。轉股申報可以撤單嗎?根據深交所的規定,轉股申報可以撤單。但是上交所的可轉債轉股申報不可以撤單。因此,投資者在下單申報轉股前確定是否做出決定了。超額申報轉股怎麼辦?由於滬市轉股申請不能撤單,一些投資者對自因申報轉股委託時超額申報不知如何處理。實際上很簡單,如投資者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大於投資者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交易所確認其最大的可轉換股票部分進行轉股,申請剩餘部分予以取消。投資可轉債應留意哪些信息?根據《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投資可轉換債券應注意如下一些基本信息: 1.基準股票。基準股票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將所持轉債轉換成發行公司普通股的股票。
2.債券利率。債券票面利率主要是由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可轉債的要素組合決定的。市場利率水平越低、信用評級越高,票面利率則相對較低。 3.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與投資價值成正相關關系,期限越長,股票變動和升值的可能性越大,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價值就越大,因而對投資者來說,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越長越好。
4.轉換期。轉換期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限。不限制轉換具體期限的可轉債,其轉換期為可轉債上市日至到期停止交易日,如果是未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則為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轉債到期停止交易日。
5.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公司每股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6.贖回條款。
7.回售條款。回售一般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股價格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回發行人的行為。也有的回售條款是承諾某個條件,比如公司股票在未來時間要達到上市目標,一旦達不到,則履行回售條款。絲綢轉債即採用了後一種回售方式。
8.強制性轉股條款。強制性轉股條款是發行人約定在一定條件下,要求投資者將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公司股份的條款。如何閱讀可轉債的債券募集書?1、注意票面利率的區別
一般來說,可轉債的票面利率較之於其它債券和銀行利率為低,然而,不同的可轉債的票面利率和利率遞增方式仍有區別,投資者在閱讀說明書時應十分關注。
可轉債的利率水平一般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呈每年遞增的趨勢,每年上調的幅度在募集書中都有明確的說明,注意,對於已轉換的公司債券一般不再計息。 2、募集書中所包含的條款
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可能包含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強制轉股規定。在閱讀說明書時,應注意該可轉債是否包含了上述幾個條款,具體條款的實現條件如何。
須知,在條款中,贖回條款和強制轉股規定是對債券發行人有利的,而回售條款才對債券持有人有利,應特別注意各個條款中所包含的具體內容。
『捌』 上交所可轉債債轉股操作流程
您好,您可以在交易時間通過以下四種委託方式之一操作:
1、所有委託系統:股票「賣出」菜單,價格始終填 「100元」,委託單位為1手或1手的整數倍,1手為1000元面額,輸入轉股代碼(具體以公告公布為准);
2、金融終端:交易系統「股票」-「其它委託」-「轉股回售」- 「可轉債轉股」,輸入轉股代碼、轉股數量(軟體上單位為「張」,要輸10張或10張的整數倍)。
3、至誠版:交易系統「股票」-「其它交易」-「其它買賣」,在「證券代碼」處輸入轉股代碼,「委託價格」默認顯示100,不用理會,買賣方向選擇「轉股」,「數量」單位為1手或1手的整數倍(軟體上單位是張,要輸10張或10張的整數倍)。
4、營業部櫃台:請帶身份證在交易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辦理。
『玖』 上海股交中心掛牌什麼意思
上海股交中心掛牌在證意思是在上海股交中心掛牌交易的股份公司叫上市。而非上市公司,或已經退市的公司進行股份轉讓可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主要是交易雙方自主詢價)。
掛牌交易是代表這家公司還沒有達到上市的條件,只能採取這種方式交易。掛牌(新三板、股交中心)面向的是注冊的機構投資者,上市面向的是全社會。掛牌目前採取協議成交+做市成交,上市是實時競價成交。

(9)股票可轉公司債券上交所掛牌擴展閱讀:
掛牌出讓綜合體現了招標、拍賣和協議方式的優點,並同樣是具有公開和公平與公正特點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重要方式,可以有效的預防土地交易過程中的腐敗問題;尤其適用於當前我國土地市場現狀。
公告期限屆滿,按照以下規定確定能否成交: 若在規定期限內只有一個申請人,且報價高於最低交易價,並符合其它交易條件的,則此次交易成交;在規定期限內有二個以上申請人的,允許多次報價,土地使用權應由出價高者獲得。報價相同的,由在先報價者獲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