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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4-19 06:01:15

A. 荷蘭皇家殼牌公司的組織機構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的兩家母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分別在荷蘭和英國注冊。兩家母公司雖然按協議合並股份,但有各自的決策機構,向各自的股東負責。母公司並非集團的組成部分,且不直接參與經營,但有權任命集團各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從集團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蘭石油公司有股東29.5萬,主要來自美國(43%)、荷蘭(41%)和瑞士(9%):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有股東27.0萬,主要來自英國(96%)和美國(4%)。兩家或其中一家的股票在歐洲的8個國家和美國的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集團由3家控股公司--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國殼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的業務或服務公司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會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兩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兩家集團控股公司共同擁有服務公司的全部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擁有業務公司內的全部集團股。此外,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還持有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紅利。 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成員和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的董事們同時也是殼牌荷蘭石油公司董事會主席團的成員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美國石油公司(集團控股)的董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集團董事。同時由殼牌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董事會任命,組成一個聯合委員會,即常務董事會,負責發展和策劃集團的目標和長遠計劃。該常務董事會的主席是賀詩德(C. 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約翰·吉寧斯(John Jennings)先生。 殼牌集團共有11家服務公司承擔著總部的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任務是為集團的各業務公司和關聯公司(指集團持股<5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咨詢服務。 這些服務公司既按業務劃分,又按地區與職能進行劃分,用矩陣式管理方法對全球業務進行組織管理。從功能來看,荷蘭海牙的服務公司側重技術性服務,英國倫敦的服務公司側重商業性服務。為了便於地區協調,服務公司還按地區劃分,設立了5個協調局,即亞太、西歐、獨聯體和東歐、西半球和非洲、遠東和南亞。 業務公司共有300餘家,遍布世界100多個國家,經營范圍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化學品、金屬及其它。每家業務公司均為獨立組織,而其中很多是聯營性質,並非完全由殼牌全資擁有,股東包括其它公司、政府或個別投資者。凡由殼牌集團持股51%以上的,稱為集團公司,其餘的稱為關聯公司。各業務公司的管理人員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業務和長期發展方針,並吸取服務公司的經驗,通過他們獲得其它業務公司的經驗。 業務公司的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要徵得服務公司的業務部門的意見後,和服務公司中的計劃、財務、人事等部門協商,然後報區域協調局;區域協調局從區域資源和市場條件及集團能提供多少支持等方面進行研究協調,同意後才能上報集團董事局審批。 殼牌公司集團在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英國、日本、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等地設有12個科研和技術支持中心。集團各成員機構都堅持同一套商業操作、會計程序、安全及環境保護標准。集團的運作以經營總則所載的經營方針為基礎。個別業務公司可因其所在地的情況,制定自己的嵌則,?quot;經營總則是殼牌集團成員經營操作的總指導方針,它概括了殼牌各公司的主要目標和責任。 從上述組織機構看,殼牌公司集團過去的管理模式屬綜合型管理。殼牌公司集團為了提高競爭能力,將按殼牌化學、殼牌煉油。勘探開采等專業業務劃分成全球性營業公司,並把研究機構也並入各相應公司。如:殼牌化工公司負責經營管理殼牌公司全球化工業務,從1998年1月1日起也負責美國殼牌原有的化工業務。
殼牌商業原則早在1976年,殼牌就制定了《殼牌商業原則》。 殼牌行為准則殼牌是一家在充滿挑戰的環境中開展業務的全球化公司。

B. 借殼上市的股票一般會漲多少

借殼上市成功,一般可以漲一倍左右。雖然可能會出現極個別的情況,比如說借殼上市但股價沒有上漲。但總體來說,借殼上市成功股價是肯定會上漲的,並且優質資產還會接連幾個漲停板。國內的優質殼資源並不多,如果遇到借殼上市的股票,是比較值得投資的
借殼上市是一個金融術語,這意味著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其資產注入市值較低的上市公司(殼牌公司),獲得對股權的一定程度的控制,並利用其作為上市公司的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流向上市。通常,殼牌公司將被重新命名。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可以在證券市場做大籌集資金,從而促進其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質成了一種「稀缺資源」,所謂「空殼」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質。
殼公司
根據國際慣例,空殼公司是:在國際證券市場上,他們擁有並保持上市資格,但相對而言,業務規模小或停止,業績一般或無業績,總股本和流通股少或暫停交易,股價低或趨於零。
事實上,中國所謂的空殼公司,一般是指已經取得並繼續具有上市資格的股份公司。殼資源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上市公司有權從證券市場進一步融資。
買殼上市
非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並從上市公司獲得股權的控制權後,上市公司又收購了非上市控股公司的實體資產,從而將非上市公司的主體注入公司中,
借用殼上市意味著集團公司或大型企業首先將其子公司或部分資產轉移到上市,然後注入其他資產實現上市重組,從而規避現實的限額管理。借殼的對象是集團的子公司或跨國公司公司中借款殼上市非常類似於收購殼上市
拓展資料:
借殼上市優缺點分析:
首先,關於借殼上市的優勢,借用殼上市可以繞過認證機構的一系列審查,從而縮短上市的時間成本,降低交易成本,實現快速交易和快速上市。由於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了一系列復雜的審計,每年可以審計的企業數量有限,這一過程需要很多時間排隊等待。對於企業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如果你錯過了上市的最佳時期,你可能會錯過企業發展的最佳時機。通過借殼上市,我們可以跳過大部分評論,最大限度地加快上市的進程。同時,借殼上市的企業不需要披露自己的指標,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隱蔽性。最後,在借款過程中,殼上市企業可以控制上市的定價和價值,更好地控制每股價格,而不是由市場決定。

C. 搜集皇家殼牌的相關資料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是世界著名的大型跨國石油公司,成立於1907年,一直由皇家荷蘭石油公司佔60%股份,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英國)佔40%的股份。兩家母公司均為上市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倫敦、紐約、蘇黎世等9個城市掛牌上市,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在倫敦、紐約、巴黎等5個城市掛牌上市。 1996年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在全球500家大公司中排名第6位,在全球石油公司中排名第1位。該公司集團主要從事石油上下游及化工業務,在世界 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2000多個子公司,現有員工10.1萬人。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成立於1907年,它是由皇家荷蘭石油公司與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聯合組成的一家跨國石油公司集團公司集團總部分設在荷蘭海牙和英國倫敦,現任主席賀詩德 (C.A.J.Herketroter)。 殼牌運輸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英國)正式成立於1897年,此前該公司在遠東各銷售中心建立了儲運點,並同洛希爾集團簽定了長期購油合同。皇家荷蘭石油公司(荷蘭)成立於1890年,此前是一家開設在荷屬東印度的小公司,為了同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競爭,該公司也建立了自己的船隊和銷售網。 1903年,經過幾年談判後,兩家公司終於達成協議,同洛希爾集團(後來退出)一起組成了亞細亞石油公司,把各自在遠東的銷售網聯合起來,但兩家公司在其它方面的業務仍各自經營。 1907年,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在經營活動出現嚴重困難的情況下被迫同意與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合並,並接受了自己在該集團中佔40%股權的條件,正式成立了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 1910~1915年,該公司集團相繼在英屬婆羅州、墨西哥、委內瑞拉找到石油並投入生產,同時從羅馬尼亞、俄羅斯、埃及和特立尼達先後購買了一些油田並建立了銷售業務網,在中東購買了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後來的伊拉克石油公司)25%的股份。其間公司集團相繼在美國成立了洛克薩那石油公司(Roxana Petroleum Co.)和加利福尼亞殼牌公司。到1920年,該集團的儲油點和銷售網擴大到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 1915年殼牌集團在美國的第一座煉廠投產。 1925年在加拿大組建加拿大殼牌公司(SheII Canada)。 1929年在中東伊拉克石油公司成立之際,殼牌集團參與了該公司23.75%的股份。同時,該集團的業務領域逐步從石油上游業務擴展到煉油和化工業,在世界許多國家興建了煉油廠和化工廠。1928年Mekog公司在荷蘭建成,採用焦爐氣生產氮肥,這是殼牌集團首次對化學品事業進行投資。1929年在美國殼牌化學公司成立,採用天然氣生產氮肥。 到1938年殼牌集團的原油年產量己達到2750萬噸,比1920年增長了34.8倍,占當年世界原油產量的10%左右。四十年代以來,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在世界各主要石油消費地區大規模興建煉廠,並積極擴大銷售網點,同時繼續尋找新的油氣資源,業務有了空前發展。 1954年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上市。 1959年該公司集團在荷蘭的格羅寧根發現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氣田;1962年在阿曼發現了具有商業開采價值的石油;1966年在北海北部發現利曼天然氣田(殼牌佔50%股份);1970年在北海北部又發現大油田;在澳大利亞西北大陸架發現大型近海氣田。 1969年殼牌國際天然氣公司成立。 1974年,殼牌煤炭國際有限公司成立。 1975年殼牌國際貿易公司成立,與殼牌各公司和第三方進行石油貿易。 自1973年首次實現了汶萊至日本的液化天然氣大型運輸,1983年又開始由馬來西亞至日本船運液化天然氣,1989年澳大利亞至日本的船運液化天然氣也開始運營。 1989年,該公司集團在墨西哥灣1350英尺深海中建成了1615英尺高的鑽井平台;1991年殼牌石油公司運用衛星探測在該地區3100英尺的創記錄水深中,發現了潛在的大油藏。 目前,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已經成為世界規模最大的一家跨國石油公司。 組織機構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的兩家母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分別在荷蘭和英國注冊。兩家母公司雖然按協議合並股份,但有各自的決策機構,向各自的股東負責。母公司並非集團的組成部分,且不直接參與經營,但有權任命集團各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從集團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蘭石油公司有股東29.5萬,主要來自美國(43%)、荷蘭(41%)和瑞士(9%):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有股東27.0萬,主要來自英國(96%)和美國(4%)。兩家或其中一家的股票在歐洲的8個國家和美國的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集團由3家控股公司--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國殼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的業務或服務公司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會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兩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兩家集團控股公司共同擁有服務公司的全部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擁有業務公司內的全部集團股。此外,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還持有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紅利。 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成員和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的董事們同時也是殼牌荷蘭石油公司董事會主席團的成員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美國石油公司(集團控股)的董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集團董事"。同時由殼牌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董事會任命,組成一個聯合委員會,即常務董事會,負責發展和策劃集團的目標和長遠計劃。該常務董事會的主席是賀詩德(C. 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約翰·吉寧斯(John Jennings)先生。 殼牌集團共有11家服務公司承擔著總部的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任務是為集團的各業務公司和關聯公司(指集團持股<5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咨詢服務。這11家服務公司分別設在英國和荷蘭,它們是: ·殼牌國際公司(SheII lntemationaI B.V.),設在荷蘭海牙 ·殼牌國際有限公司(SheII lntemationaI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殼牌國際勘探和開發公司(SheIl lnternationaI Exploration and Proction B.V.),設在荷蘭海牙 ·殼牌國際石油有限公司(SheII lntemationaI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殼牌國際化學公司(SheII lnternationaI ChemicaI B.J.),設在荷蘭海牙 ·殼牌國際化學有限公司(SheII lntemationaI Chemicals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殼牌國際研究公司(SheIl lntenlationaI Research Maatschappij B.V.),設在荷蘭海牙 · 殼牌國際石油產品公司(SheIl lntemationaI OiI Procts B.V)設在荷蘭海牙 ·殼牌國際貿易和船運有限公司(SheIl lntemationaI Trading and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殼牌國際天然氣公司(ShelI lntemationaI Gas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殼牌煤炭國際有限公司(SheII CoaI lntemationaI Limited),設在英國倫敦 這些服務公司既按業務劃分,又按地區與職能進行劃分,用矩陣式管理方法對全球業務進行組織管理。從功能來看,荷蘭海牙的服務公司側重技術性服務,英國倫敦的服務公司側重商業性服務。為了便於地區協調,服務公司還按地區劃分,設立了5個協調局,即亞太、西歐、獨聯體和東歐、西半球和非洲、遠東和南亞。 業務公司共有300餘家,遍布世界100多個國家,經營范圍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化學品、金屬及其它。每家業務公司均為獨立組織,而其中很多是聯營性質,並非完全由殼牌全資擁有,股東包括其它公司、政府或個別投資者。凡由殼牌集團持股51%以上的,稱為集團公司,其餘的稱為關聯公司。各業務公司的管理人員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業務和長期發展方針,並吸取服務公司的經驗,通過他們獲得其它業務公司的經驗。 業務公司的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要徵得服務公司的業務部門的意見後,和服務公司中的計劃、財務、人事等部門協商,然後報區域協調局;區域協調局從區域資源和市場條件及集團能提供多少支持等方面進行研究協調,同意後才能上報集團董事局審批。 殼牌公司集團在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英國、日本、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等地設有12個科研和技術支持中心。 集團各成員機構都堅持同一套商業操作、會計程序、安全及環境保護標准。集團的運作以"經營總則"所載的經營方針為基礎。個別業務公司可因其所在地的情況,制定自己的嵌則,?quot;經營總則"是殼牌集團成員經營操作的總指導方針,它概括了殼牌各公司的主要目標和責任。 從上述組織機構看,殼牌公司集團過去的管理模式屬綜合型管理。最近,殼牌公司集團為了提高競爭能力,將按殼牌化學、殼牌煉油。勘探開采等專業業務劃分成全球性營業公司,並把研究機構也並入各相應公司。如:殼牌化工公司負責經營管理殼牌公司全球化工業務,從1998年1月1日起也負責美國殼牌原有的化工業務。

D. 又一房企「崩盤」,8天市值暴跌1839億,樓市泡沫或被戳破,有可能嗎

眾所周知,在過去的十年裡,富人數量最多的兩大行業,即互聯網和房地產行業。直到現在,大家都說互聯網泡沫還沒有破滅,因為仔細看,以蘋果、亞馬遜、微軟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市值已經向2萬億美元的方向邁進。在中國,騰訊和阿里巴巴也接近5萬億元。我記得雷軍曾經說過:「只要踩對風口,豬就能飛上天。」除了互聯網,房地產行業也是創造財富的風口

現在有權威人士指出,互聯網和房地產行業都存在很大的泡沫,從這些公司的市值就可以看出來。以貝類為例,利潤只有十幾億。如果投入a股市場,市值可能不到500億。現在很多專家都擔心2000年的互聯網和房地產泡沫會重演,當時網易的股價直接跌至每股0.10美元。

當我們看到8天內炮彈蒸發1800億,很多人都在想炮彈會不會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而消失。其實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成員都知道自己的問題,主要是自身發展不穩定造成的。在空殼上市前夕,彭永東曾表示,空殼上市和後期發展都比較困難。事實上,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值已經嚴重縮水。

隨著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的加大,房地產行業的「紅利期」已經比以前差很多,現在互聯網行業也處於飽和狀態。因此,兼顧兩者的「房地產+互聯網」新運營模式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著困難和障礙。

E. 殼牌石油和中國移動的股票叫什麼准確的代碼是什麼

殼牌在紐約、倫敦和阿姆斯特丹三地上市,而中移動在香港上市。內地投資者尚無法買賣。
中移動在港代碼為0941.hk,殼牌的代碼為RDSA,RDSB

F. 殼牌的上市公司代碼是什麼

殼牌的代碼為RDSA,RDSB,殼牌在紐約、倫敦和阿姆斯特丹三地上市。
簡介:
荷蘭皇家殼牌集團(Royal Dutch /Shell Group of Companies),又譯「蜆殼」,是目前世界第一大石油公司,總部位於荷蘭海牙和英國倫敦,由荷蘭皇家石油與英國的殼牌兩家公司合並組成。
它是國際上主要的石油、天然氣和石油化工的生產商,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汽車燃油和潤滑油零售商。
它亦為液化天然氣行業的先驅,並在融資、管理和經營方面擁有相當豐富的經驗。業務遍及全球140個國家,雇員近9萬人,油、氣產量分別佔世界總產量的3%和3.5%。

G. 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的公司簡介

註:本詞條信息僅以簡要概述,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的詳細信息請見:荷蘭皇家殼牌集團,並且兩類詞條可相互代表。 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由荷蘭皇家石油與英國的殼牌兩家公司合並組成。荷蘭皇家石油於1890年創立,並獲得荷蘭女王特別授權,因此被命名為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為了與當時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國的標准石油競爭,1907年荷蘭皇家石油與英國的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合並。殼牌是所謂的七姊妹(Seven Sisters)之一,至今依然是石油、能源、化工和太陽能領域的重要競爭者。殼牌擁有五大核心業務,包括勘探和生產、天然氣及電力、煤氣化、化工和可再生能源。殼牌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分公司或業務。
殼牌的公司結構十分獨特:世界各地的分公司是由總部設在荷蘭的荷蘭皇家石油公司和總部設在英國的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共同管理的,其中荷蘭皇家控股六成,英國的殼牌控股四成。還有一些公司則是殼牌和其他公司或政府的合資企業。荷蘭皇家/殼牌集團最大的股東是荷蘭王室的投資公司。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成立於1907年,它是由皇家荷蘭石油公司與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聯合組成的一家跨國石油公司集團。
殼牌運輸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英國)正式成立於1897年,此前該公司在遠東各銷售中心建立了儲運點,並同洛希爾集團簽定了長期購油合同。皇家荷蘭石油公司(荷蘭)成立於1890年,此前是一家開設在荷屬東印度的小公司,為了同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競爭,該公司也建立了自己的船隊和銷售網。
1903年,經過幾年談判後,兩家公司終於達成協議,同洛希爾集團(後來退出)一起組成了亞細亞石油公司,把各自在遠東的銷售網聯合起來,但兩家公司在其它方面的業務仍各自經營。
1907年,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在經營活動出現嚴重困難的情況下被迫同意與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合並,並接受了自己在該集團中佔40%股權的條件,正式成立了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
公司標志的變化過程1910~1915年,該公司集團相繼在英屬婆羅洲、墨西哥、委內瑞拉找到石油並投入生產,同時從羅馬尼亞、俄羅斯、埃及和特立尼達先後購買了一些油田並建立了銷售業務網,在中東購買了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後來的伊拉克石油公司)25%的股份。其間公司集團相繼在美國成立了洛克薩那石油公司(Roxana Petroleum Co.)和加利福尼亞殼牌公司。到1920年,該集團的儲油點和銷售網擴大到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
1915年殼牌集團在美國的第一座煉廠投產。
1925年在加拿大組建加拿大殼牌公司(SheII Canada)。1929年在中東伊拉克石油公司成立之際,殼牌集團參與了該公司23.75%的股份。同時,該集團的業務領域逐步從石油上游業務擴展到煉油和化工業,在世界許多國家興建了煉油廠和化工廠。
1928年Mekog公司在荷蘭建成,採用焦爐氣生產氮肥,這是殼牌集團首次對化學品事業進行投資。
1929年在美國殼牌化學公司成立,採用天然氣生產氮肥。
到1938年殼牌集團的原油年產量己達到2750萬噸,比1920年增長了34.8倍,占當年世界原油產量的10%左右。四十年代以來,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在世界各主要石油消費地區大規模興建煉廠,並積極擴大銷售網點,同時繼續尋找新的油氣資源,業務有了空前發展。
1954年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上市。
1959年該公司集團在荷蘭的格羅寧根發現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氣田;
1962年在阿曼發現了具有商業開采價值的石油;
1966年在北海北部發現利曼天然氣田(殼牌佔50%股份);
1970年在北海北部又發現大油田;在澳大利亞西北大陸架發現大型近海氣田。 1969年殼牌國際天然氣公司成立。
1974年,殼牌煤炭國際有限公司成立。
1975年殼牌國際貿易公司成立,與殼牌各公司和第三方進行石油貿易。
自1973年首次實現了汶萊至日本的液化天然氣大型運輸,1983年又開始由馬來西亞至日本船運液化天然氣,1989年澳大利亞至日本的船運液化天然氣也開始運營。
1989年,該公司集團在墨西哥灣1350英尺深海中建成了1615英尺高的鑽井平台;1991年殼牌石油公司運用衛星探測在該地區3100英尺的創記錄水深中,發現了潛在的大油藏。21世紀,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已經成為世界規模最大的一家跨國石油公司。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的兩家母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分別在荷蘭和英國注冊。兩家母公司雖然按協議合並股份,但有各自的決策機構,向各自的股東負責。母公司並非集團的組成部分,且不直接參與經營,但有權任命集團各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從集團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蘭石油公司有股東29.5萬,主要來自美國(43%)、荷蘭(41%)和瑞士(9%):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有股東27.0萬,主要來自英國(96%)和美國(4%)。兩家或其中一家的股票在歐洲的8個國家和美國的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集團由3家控股公司--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國殼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的業務或服務公司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會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兩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兩家集團控股公司共同擁有服務公司的全部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擁有業務公司內的全部集團股。此外,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還持有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紅利。
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成員和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的董事們同時也是殼牌荷蘭石油公司董事會主席團的成員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美國石油公司(集團控股)的董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集團董事。同時由殼牌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董事會任命,組成一個聯合委員會,即常務董事會,負責發展和策劃集團的目標和長遠計劃。該常務董事會的主席是賀詩德(C. 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約翰·吉寧斯(John Jennings)先生。
殼牌集團共有11家服務公司承擔著總部的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任務是為集團的各業務公司和關聯公司(指集團持股<5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咨詢服務。
這些服務公司既按業務劃分,又按地區與職能進行劃分,用矩陣式管理方法對全球業務進行組織管理。從功能來看,荷蘭海牙的服務公司側重技術性服務,英國倫敦的服務公司側重商業性服務。為了便於地區協調,服務公司還按地區劃分,設立了5個協調局,即亞太、西歐、獨聯體和東歐、西半球和非洲、遠東和南亞。
業務公司共有300餘家,遍布世界100多個國家,經營范圍包括石油、天然氣、煤炭、化學品、金屬及其它。每家業務公司均為獨立組織,而其中很多是聯營性質,並非完全由殼牌全資擁有,股東包括其它公司、政府或個別投資者。凡由殼牌集團持股51%以上的,稱為集團公司,其餘的稱為關聯公司。各業務公司的管理人員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業務和長期發展方針,並吸取服務公司的經驗,通過他們獲得其它業務公司的經驗。 業務公司的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要徵得服務公司的業務部門的意見後,和服務公司中的計劃、財務、人事等部門協商,然後報區域協調局;區域協調局從區域資源和市場條件及集團能提供多少支持等方面進行研究協調,同意後才能上報集團董事局審批。殼牌公司集團在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英國、日本、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等地設有12個科研和技術支持中心。集團各成員機構都堅持同一套商業操作、會計程序、安全及環境保護標准。集團的運作以經營總則所載的經營方針為基礎。個別業務公司可因其所在地的情況,制定自己的嵌則,?quot;經營總則是殼牌集團成員經營操作的總指導方針,它概括了殼牌各公司的主要目標和責任。
從上述組織機構看,殼牌公司集團過去的管理模式屬綜合型管理。最近,殼牌公司集團為了提高競爭能力,將按殼牌化學、殼牌煉油。勘探開采等專業業務劃分成全球性營業公司,並把研究機構也並入各相應公司。如:殼牌化工公司負責經營管理殼牌公司全球化工業務,從1998年1月1日起也負責美國殼牌原有的化工業務。

H. 殼牌石油的組織機構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的兩家母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分別在荷蘭和英國注冊。兩家母公司雖然按協議合並股份,但有各自的決策機構,向各自的股東負責。母公司並非集團的組成部分,且不直接參與經營,但有權任命集團各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從集團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蘭石油公司有股東29.5萬,主要來自美國(43%)、荷蘭(41%)和瑞士(9%):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有股東27.0萬,主要來自英國(96%)和美國(4%)。兩家或其中一家的股票在歐洲的8個國家和美國的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集團由3家控股公司--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國殼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的業務或服務公司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會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兩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兩家集團控股公司共同擁有服務公司的全部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擁有業務公司內的全部集團股。此外,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還持有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紅利。
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成員和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的董事們同時也是殼牌荷蘭石油公司董事會主席團的成員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美國石油公司(集團控股)的董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集團董事。同時由殼牌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董事會任命,組成一個聯合委員會,即常務董事會,負責發展和策劃集團的目標和長遠計劃。該常務董事會的主席是賀詩德(C. 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約翰·吉寧斯(John Jennings)先生。

I. 殼牌石油是哪個國家的公司

我還一直以為是中國石油子公司,早日收購吧

J. 殼牌石油公司在紐約的股票代碼

代碼是RDS.B,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