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是好還是不好。
大股東增持股票對股票是利好:
一方面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另一方面是覺得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這種方式的增持多數都是來自於大盤一輪下跌之後,很多個股也都跟隨大盤下跌,股價跌幅很大,這個時候公司就覺得股價已經很便宜了,已經嚴重被低估了,於是內部先進去抄底,這也是屬於自己的公司自己最了解的緣故,比如說公司的股價正常區間是在10元左右,那麼現在股價只有7元,
較正常估值便宜了30%左右,已經被低估了,那麼公司以及管理層也會心動,因為不僅僅散戶以及機構在炒股,上市公司也是一樣,人家抄底自己家的股票更加有把握。
增持: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
❷ 股票的絕對控股權問題,專家進!!!!!!!!!
1)大於50%肯定可以;
2)可以;
3)大於50%即可,不一定大於等於51%;順便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1:我佔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其他人永遠不可能比我多,我就是絕對控股。
2:假設6個人佔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別佔25%,10%,20%,30%,10%,5%,則佔30%的人稱為相對控股,雖然他的股份未超過50%絕對多數,但仍然具有控制權,以上就是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的區別;
4)權利: (1)利益分配權。利益分配權是指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或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對公司凈利潤的分配權利。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按照所認購的股份取得股息紅利。公司的分配方案要通過股東會討論通過。
(2)參與經營管理權。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經營管理權是通過出席股東會,批准公司提交的利潤分配方案,選擇和任命公司的董事、監事等方式而得以實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的經營管理人的可能性雖小,但仍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審議和批准董事會的報告等方試來間接參與經營管理。
(3)出資轉讓權和股份轉讓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對外轉讓其股票。
(4)優先購買權和配股權。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具有優先購買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在公司增資擴股時,享有配股的權利。
(5)監督權。股東可以通過選舉監事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也可以以股東身份進行直接監督,包括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查閱權、董事違法行為阻卻權、董事解任請求權等。
(6)表決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在股東會上行使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照所持股份行使表決權。對於公司章程的變更、公司合並與分立、公司解散等重大事項,都是由股東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
(7)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召集權。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由董事會召集,但有限責任公司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持有股份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
(8)訴訟提起權。有限責任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侵犯公司權益時,股東可以代表公司同其進行訴訟。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於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權行為的訴訟。
另外,還有一些問題需必須要指出,上市公司股本構成分為流通股(即社會公眾股)和非流通股(主要為國有股和法人股)兩大類。占證券市場2/3股份的非流通股均不能上市流通,占約1/3股份的社會公眾股可以自由轉讓。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取得成本相去甚遠,流通股是通過一級市場溢價發行中簽和二級市場交易而獲得,其成本遠遠大於發起人大股東取得國有股和法人股的成本,兩類股份取得成本相差幾倍乃至幾十倍。一方面,大股東廉價所獲得的多數股份使得其在上市公司處於控股地位,在股東大會的召集權、提案權和投票權的行使等方面擁有絕對優勢。另一方面,非流通股不能上市交易,這使得大股東在證券市場上無法取得因經濟高速增長帶來的股票價格上升增值的直接利益。同時,其也無須承擔因股票價格下跌而產生的損失。所以無論是絕對控股還是相對控股的大股東與持有流通股的中小股東是不同的利益集團。這種現狀決定了持有流通股的中小股東和持有非流通股的大股東在證券市場上對權益關注的角度不同。其實,對同一上市公司股本不同劃分和區別對待的本身,就與市場經濟下公司法律制度同股同權、同股同價、自由轉讓的原則相違背。
希望對你有用!!
❸ 股權之爭 上市公司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1:股權之爭的目的是為了當第一大股東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2:正當第一大股東的目的是為了擁有話語權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3:有話語權了,在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時候,一定會幫自己說話。對不對?——絕對正確。
如果公司現有一塊優質資產,大股東是不是有權利低價賣給自己的兄弟公司。這樣豈不是對之身的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應是是利空。
————第一大股東作出這樣的提議之後,要交給董事會討論。董事會是否通過這個是第一個問題。如果是法律完善的證券市場,董事會裡面除大股東委派的董事之外,其他董事可以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獨立董事。所以,獨立董事制度非常重要。
再後一步,即使董事會通過了,也要到股東大會通過才行。按法律,因為大股東自己買賣資產給自家人,屬於關聯交易,所以表決的時候大股東要迴避,不能行使表決權。這個時候,就看其他股東,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是否齊心合力,把這個顯失公平的方案給否決掉。
說白了,如果董事會被大股東收買了,股東會又被大股東架空了,那就無可奈何了。
至於基金公司為什麼入駐這種公司,也許更多的是從短期炒作的因素去考慮的。
畢竟一個資產注入的方案,從股東提出,到董事會討論,到資產評估,到股東會批准,甚至到後面證監會的審批,都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裡面,二級市場的股價足可以炒翻天了。
真等資產注入的事情塵埃落定,甚至等新注入的資產有業績表現出來的時候,說不定,機構全走了,站在高崗上放哨的,全部是散戶。
❹ 大股東控股股比例高是不是看好自已
控股比例高低,是一個相對的數值,大股東本身的控股百分比就要超過51%,因為低於50%其他的資金就可以通過收購該公司的股票進而在超過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前提下,掌握公司的控制權。但是如果一段時間內大股東大量的回收股票。也能說明一些股東的可能意向,比如進行市值的提升,或者有一些商業上的收購行為等等。
❺ 一股獨大會影響公司上市嗎
實質上是「一股獨大」現象比較嚴重,在表現形式上就是一個內部代理人越位的情形。這種情況很大情況下會造成內部治理結構失效,也就是可能在形式上已經具備了,但實質上達不到相互制約、相互制衡的作用,所以導致發出去的財務信息可能有一些重大的錯報或者是有意的舞弊。
長期以來「一股獨大」被眾多市場人士、有識之士所詬病,但其之弊端還尚未被廣大大中小投資者所了解、識破!眼下,在證監會重申將不中斷IPO的背景下,讓「一股獨大」成為「老鼠過街」非常必要!只有普及了「一股獨大」的弊端,才會「人人喊打」,才會讓「一股獨大」這一「鼠疫」永遠消亡!這樣,我們的股票二級市場才不會遭到沒完沒了的拋盤!
❻ 絕對控股(50%以上)指大股東絕對的控制權么,其他小股東對於決策毫無辦法么,大股東想怎樣就怎樣謝謝
2005年,中國證監會曾頒布一個試行方法,方法規定只要關繫到公司重大決策的事宜,控股股東必須放棄投票權,而由所有的流通股股東投票決定,所以,絕對控股的大股東也不是什麼事情就可以胡作非為的。目前這一試行方法仍在實行。
❼ 一隻股票的最大股東就是企業本身,對這支股票來說是利好嗎
其實主要看的是大股東控制了幾個上市公司,以及大股東的實力強不強。如果一隻股票的大股東就只有企業自己的話,也可以說是比較好的。這種公司會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相信樓主看中的肯定是一隻中小板的股票!另外我說下!
在美國股市選股的原則是:一看個股,二看行業,三看大市。
但是在中國,這套方法必須倒過來.在中國:一看大市,二看行業,三看個股。
所以,首先我們來看看大市。目前2079點,就點位來說,應該說下跌的空間已經不可能太大了。而且管理層隨時都有可能發布大的利好政策。個人覺得只要能跌破2000點,就馬上進場買票!至少一個大B浪的反彈是可以期待的。
❽ 上市公司控股東持股90%好嗎
這是不可能的。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過75%!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釋義:第八十六條
第八十六條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釋義】 本條是對收購人持股超過法定限額而終止被收購公司股票上市的規定。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如果廣大的中小股東對該收購人發出的收購要約予以承諾,而使收購人所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那麼,按照《公司法》和本法的規定,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這樣規定是基於以下原則:上市公司的條件之一是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且持有股票面值達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在收購行為發生後,由於收購人作為一個股東,通過收購活動已持有了該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那麼,該上市公司已不再具備《公司法》所規定的上市條件。因此,應當依法終止該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即: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過75%! 擁有75%以上該上市公司就要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