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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納稅

發布時間: 2022-04-21 03:22:06

㈠ 限制性股票個人所得稅計算

法律分析:個人在納稅年度內第一次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扣繳其個人所得稅。公式為: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㈡ 上港集團股票限售納稅 怎麼

根據有關規定,限售股轉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按20%的比例稅率徵收。根據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當個人轉讓限制性股票時,應納稅所得額是每次轉讓限制性股票所得扣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那就是:應納稅收入=限制性股票的轉讓收入-(限制性股票原始價值的合理稅)
應稅金額=應稅收入*20
限售股是如何扣稅就是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限售股轉讓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值是指限制性股票的購買價格和按照規定支付的相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在限制性股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交易相關的稅費,如印花稅、傭金和轉讓費。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制性股票原始價值證明,不能准確計算限制性股票原始價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限制性股票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制性股票原始價值和合理稅費。這一點上市限售股進賣出的時候也會考慮到二級市場中股票價格的高低問題。
事實上,限制性流通股有兩種情況。一是上述股權分置改革留下的問題,即在股權分置改革下,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權分置改革對價後需要一個過渡期才能轉化為流通股。通常鎖定期為一年,一年後,它們可以按比例出售。另一種情況是,當戰略投資者通過私募方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時,由於其出於戰略目的的持股時間長於普通投資者,且私募價格往往低於當前市場價格,因此需要在該股鎖定一段時間。
至於限售股解禁好是壞,這是相對的:一方面,限售股的流通會增加市場的拋售壓力,即不好;另一方面,為了使銷售價格更高,限制性股票的利益相關者將盡最大努力提高股票價格,這又變得有利。
根據證券的技術和制度准備,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制性股票採取不同的徵集和管理措施。
(1)對於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制性股票,證券機構根據股權分置改革復牌日的收盤價或新股限制性股票上市首日的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根據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制性股票的原值和合理稅額,並根據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額後的余額和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和預繳。
納稅人按實際轉移收入和實際成本計算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代扣代繳稅款金額不一致的,應在證券機構代扣代繳稅款次月1日起3個月內,持交易記錄及相關完整、真實的加蓋證券機構印章的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清算並辦理清算事宜。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按照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辦理退(補)稅手續。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稅務機關不再辦理清算事宜,預繳的稅款從納稅保證金賬戶全額繳入國庫。
(2)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證券機構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發生的合理稅費,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和20%稅率,計算並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額 。
【例】在證券的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之前,有人持有某股10萬股限售股,原收購成本為10萬元。股權分置改革後,該股股權於2006年12月28日恢復上市,當日收盤價為12元。2009年底,某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被解除禁令,並上市流通。2010年1月18日,有人減持了所有被解禁的限售股,轉讓總收入100萬元,繳納印花稅、轉讓費、傭金等稅費2000元。
根據該政策,如果一個人減少他或她的限制性股票,他或她將由證券機構通過預扣和預先支付來收取,納稅人將申報和清算他或她自己。限售股是如何扣稅就是上述內容,更多股票知識學習關注贏家財富網,最近的熱點股票也是如此,比如電影院線股票。

㈢ 限制性股票在解禁後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對於閱歷豐富的老股民來說,很熟悉「股票解禁」這一股市術語。不過對於那些前不久才入市的投資者而言,可能就有點不太理解。先來給大家好好說一下「股票解禁」吧,相信不知曉的投資者朋友,耐心看過之後會懂得的 !開始之前送上一份機構精選的牛股清單:【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解禁是什麼意思?
「股票解禁」的表面含義,就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本來是無法售賣的,但是過了一定的期限後可以賣出了,這個我們稱之為「股票解禁」。「大小非」和「限售股」是解禁股票兩個種類。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因為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限售股則是公司增發股份產生的。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自上市一到兩年過後,這時候大多數的股票解禁期就到來了。新股限售解禁有三次:
1、上市三個月後:新股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後: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解禁
3、上市三年後:是股票大股東解禁

(二)怎麼看解禁日
在公司官網公告中可以知道股票解禁日,但絕大多數投資商肯定不會光追蹤一家公司,點開每個官網下載公告太繁瑣了,因此比較建議你通過這個股市播報來查看,添加自選股票,幫你智能篩選真正值得關注的信息,除了解禁日還能詳細了解解禁批次、時間線。:【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解禁當日可以馬上買賣嗎?
在股票解禁後,解禁部分的股票當日不可以在市面上流通,還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考察,因個股來決定具體時間。
二、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
雖然解禁和股價表現並不存在線性相關關系,但是想要搞清楚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可從這三個方面進行講解:
1、股東獲利了結:通常來說,限售解禁代表的意思就是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如果限售股東能夠得到很多利潤,隨之而來的是更大的獲得利潤的動力,緊接著會增加二級市場的拋盤,慢慢的公司的股價也會形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此時,因為對股東拋售股票的擔心,中小投資者可能也會在解禁到來前提前出逃,導致股價提前下跌。
3、解禁股佔比大:此外,解禁市值越大、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越大,股價的利空也會隨之更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還是壞?可以買嗎?
股票解禁它的核心就是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的供給量,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舉個例子,解禁股的小股東數量不少,在解禁之後,他們手中的股票也許會被拋出,以至於股價下降;相反,倘若持有解禁股的主要是機構或者國有股東,他們為了不降低持股比例,手中股票不會輕易的拋出,對穩定股價有一定的幫助。要而言之,股票解禁於股價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不能盲目去判斷,因為很多種情況都讓它的走勢發生變動,我們必須結合更多的技術指標進行深入分析。如果你真的不能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斷股票平台,輸入股票代碼獲取股票診斷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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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繳稅

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以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內(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之後,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支付價格之間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的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㈤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二、對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㈥ 限制性股票不同配股情形下如何納稅

盈餘公積配股稅務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這實際上是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2008年1月1日10送10股,即公司向激勵對象股東分配的100萬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5]107號)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也應據此履行代扣繳義務,按股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關於派發紅股的征稅問題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因此,該上市公司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以100萬元面值為基數計算即可,扣繳個人所得稅10萬元。
盈餘公積配股與股本溢價配股的納稅差別《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規定,關於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若無配股,2010年1月1日限制性股票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0元,為除權價,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100萬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20+20)÷2×100-100×10×(100÷100) =1000萬元。若無2008年1月1日配股稀釋,則2010年1月1日除權日股票市價相當於為40元/股,則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20+40)÷2×100-100×10×(100÷100)=2000萬元。
考慮增發配股的情形下,假設上市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則相當於先分紅後股東以現金支付100萬元購買股票,雖然已經按照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但由原限制性股票派生出的分紅股票仍屬於限制性股票。此種情形下,限制性股票為200萬股,被激勵對象相當於支付100×10+100=11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0+20)÷2×100-100×10×(100÷100)」+「(20+20)÷2×100-100×(100÷100)」=1000+1900=2900萬元。除權日,被激勵對象應納稅所得額為2900萬元。
假設上市公司以資本溢價轉增資本,則相當於原股本的稀釋,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第二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中所表述的「資本公積金」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那麼10送10股不是先分紅再投資,而僅僅是股份的稀釋,轉送的100萬股也應當屬於限制性股票,應對除權價或者股份數額進行調整,則限制性股票為200萬股,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相當於折算為10元/股,定向增發價相當於5元/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10+20)÷2×200-200×5×(200÷200)=2000萬元。
根據以上分析可知,限售期內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資本,除分紅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外,被激勵對象應納稅所得額較無配股情形下要增加2900-2000=900萬元;而以股本溢價向股東分配紅股和不分紅股的應納稅所得額一致,對於被激勵對象個人所得稅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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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是專門為了某一特定計劃而設計的激勵機制。所謂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出售這種股票的權利受到限制,亦即經營者對於股票的擁有權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比如說,限制期為三年)。經營者在得到限制性股票的時候,不需要付錢去購買,但他們在限制期內不得隨意處置股票,如果在這個限制期內經營者辭職或被開除了,股票就會因此而被沒收。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的目的是激勵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

㈦ 限制性股票的稅收問題

授予限制性股票當期,如果是增資授予,按照授予日股票市價與收取的象徵性價格之間的差額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同時按照股份面值總額增加股本,並按照兩者差額增加資本公積;如果是大股東轉讓股份授予,不作處理。
由於限制性股票會在授予當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費用,而按照稅法原則,這部分費用不能用來抵稅,在上市公司稅收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的前提下,對公司的所得稅費用沒有影響,因此當年該上市公司凈利潤的凈減少值應該與費用的增加值相當。
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員工在授予日,按照獲得股票市價計量的總額與支出的象徵性價格之間的差額,繳納個人所得稅。(註:美國政府要求限制性股票所有者在股票限製取消後,即使他不出售股票也要繳納所得稅。而在他出售這些股票時,只要股價繼續上漲,他還要繳納另外的所得稅。另外,他持有股票時間超過一年還要繳納資本所得稅。)

㈧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什麼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下,激勵對象認購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待解鎖時就解鎖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激勵所得=(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公式中當日市價均指收盤價。被激勵對象取得股權的計稅價格為(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關於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㈨ 限制性股票解禁時要交多少稅

二級市場拋售只要交交易稅 ,其他不用。分紅要交所得稅。

㈩ 限售股,減持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稅[2009]167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