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理解企業回購股票,企業的所有者有一部分是它自己了如果是企業大股東從小股東買股票,企業不做帳吧
回購是什麼意思?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有什麼不同?回購對股價是否有推進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非常要緊很想知道,學姐來幫各位科普一下吧。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即證券回購交易,所謂的證券回購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其可拆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現金等方法,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不過一般來說,公司都會願意將其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進行儲存處理,暫時不參與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比如推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將其出售了。
2、債券回購:它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這個時候,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此行為就是說該筆債券由它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從交易發起人的這個角度來看,但凡是抵押出債券,有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把資金借出的,通過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被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會主要是以下的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對於公司回購股票這一行為,利好多一點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
1、回購後注銷:假若在股價低估的這種情況下,回購股票,隨後注銷,這樣就會造成公司總的股數減少,提升了每一股的收入,這樣的回購後注銷是利好。若是在沒有出現股價被低估的情況下就回購股票,蓄意吸引一些不知道實情的民眾來哄抬股價,股東的權益就會遭到打擊,這其實是看不見的利空罷了。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且當做庫存股同時股份還是留著,後來當股價在高位的時候,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可能會去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銷就是利空。當然,從短期的角度看,回購股票和大資金買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樣的,對於股價來說,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有正回購,以及逆回購,就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主要目標在於對市場進行以下調節,不管是資金流動性還是利率都可以調節。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並且還會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一種央行經常會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所指的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實際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如果是到期了那麼這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這樣,央行回購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呢?我們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逆回購: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所以是向市場投放資金,如果資金進入實體企業後,這樣的話是可以去刺激企業運轉的,對股市來說就是利好。其次也就是市場上的資金有增加後,那麼就可以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也會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央行在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流動資金變少會導致沒有多餘的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引起投資情緒的悲觀,刺激股價下跌。所以回購消息需要及時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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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關於公司回購股票的幾個簡單問題
1.上市公司可以用自有資金以公司的法人地位身份回購股票。
2.公司回購股票可以提高自身資金利用率,增加資本收益,提高公司管理層話語權,維護股票市值穩定(主要從影響人們對該公司低買高賣、經營自信等方面的心理預期達到此目的)等方面產生有利影響。
3.至於「如果一家公司只持有少量的自家股份,而絕大部分股份是分散在大眾手中的,那這家公司的董事會應該聽誰的?」,董事會聽股東大會的,股東大會一般是指擁有股份比例高的大股東商議,也有重大事宜由全體股東投票決定的情況。
⑶ 為什麼企業會回購自己的股票
企業回購自己的股票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在自己股票價格遠低於企業內在價值時回購股票(最關鍵一點),使企業的股票市場價格和企業價值保持基本一致。
2、企業有大量現金或留存收益,並且股票價格低於企業內在價值,而發放給股東或沒有好投資項目時會進行回購。
3、回購股票增加了現有股東(所有者)的利益,能增強投資者對企業的信心及信任。
4、回購股票說明企業認同自己的內在價值,同時表明企業的經營良好,有較多現金和較高的盈利能力對自己股票進行回購,向市場發出企業管理良好的信息。
⑷ 什麼是特定目標的股票回購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特定目標的股票回購有時也被稱為訛詐贖金或「綠色郵包」,當公司從單個股東或一組股東手中購回其持有的相當數量的公司普通股時才會發生,這樣的股票回購經常是溢價成交,而且回購並不適用於其他股東。特定目標的股票回購可以作為反兼並的一種手段,它可以促使收購者把股票出售給目標公司並賺取一定的利潤,放棄進一步收購的計劃。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
參考資料:《企業並購理論•實務•案例》
⑸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回購是指公司運用自有資金,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⑹ 企業怎麼回購股份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購股份的條件,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條件有: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的數量需要在10日內注銷)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必須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回購數量不能超過總股份數的5%,回購的款項必須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回購的股份一年之內必須獎勵給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主要方式有用現金,或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以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回購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為。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⑺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答:公司回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利用流動現金從二級市場購回發行在外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在購買自家的股票後,可以將購回的股票注銷,也可以用於公司管理團隊的股權激勵。對於投資者而言,公司購回股票意味著公司認為當前的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公司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在短期內可能會出現大量買進的現象。所以公司在回購股票之後一般股價會有所上漲。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⑻ 股票回購為什麼不是大股東掏錢自己從小股東買,而是企業掏錢從小股東買回
以企業名義買回再注銷,相當於企業投資行為,如果股價嚴重低估,將增加股東回報率;大股東是無法買回的,只能是增持股票。
⑼ 公司回購股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回購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
股票回購相關圖書
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