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不持有該公司的股份
首先糾正你的一個概念上的錯誤,公司就是法人,法人就是公司,我理解你的意思是問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持公司股份行不行,回答是不行,因為法律規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即董事長必須從股東里產生,不持公司的股份,沒有公司的股權,就沒有擔任公司董事長的資格,所以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在公司持股是不行的
『貳』 公司注冊,法人必須要持股嗎
公司注冊,法人不是必須持股,法人可以不是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2)公司法人不持股票擴展閱讀:
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法人人格合法存在,是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基礎。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並不是對合法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而是對濫用法人人格行為的否認。
2、股東有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人格行為,是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使用的前提。
3、對債權人利益造成損害。
4、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5、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6、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應在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才適用。否則就違背了法人人格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
北大法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網路-法人
『叄』 公司法人不持有公司股份行不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本公司的股東。
《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不強制公司經理必須是具有公司股東身份。
《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肆』 大家好我是一家公司法人,但是未持股,股東占股100%,請問如果公司有負債,或者勞動糾紛,我要承擔嗎
1.不需要你承擔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東,公司的股東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主體和概念。公司的股東是依法向公司出資的自然人和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對外代表公司,對內行使職權(職權的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股東,也可以不是公司的股東。現實情況一般公司的法定代人都是公司的大股東
拓展資料:
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是一個股東,可以稱為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即是僅有1個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的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及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2.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是一個股東,稱為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即是僅有1個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親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伍』 有限責任公司中法人可以不持股份可以嗎不做法人做監事可以嗎謝謝大家指點。
《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法律並未對法定代表人是否持有公司股份做出強制性規定。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不持有公司股份。尤其是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不持有股份的可能性較大。
關於您的第二個問題:如果不持有股份的人擔任了法定代表人,那麼他或者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是經理,根據《公司法》第52條第4款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因此,他不能做監事。
另外,不持有股份的人根本不是公司的股東,那麼,除非他是職工代表,否則也沒有成為監事的可能。
『陸』 公司法人不持股,公司的財產是不是與我無關
公司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的財產是公司,股東以及法定代表人都不能侵佔。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其規范依據,特殊的主要為《公司法》等。
『柒』 企業法人必須持股嗎
企業法人必須持股嗎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需要持有該公司的股份。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讓股東大會來決定的。如果該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話,那麼就應該是指法定代表人。我國的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一般只要在要簽字,或要作出重大決定時代表公司。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捌』 公司法人不簽字股東可以退股嗎
公司股東不能隨便退股,就演算法人簽字了也不可退股。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公司股東只能轉讓股份,不能撤股。股東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別的股東。股東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時候,別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包括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潤的股東會決議上投反對票的股東。公司合並、分立或轉移主要財產的。營業期限到期,不願續期的股東。公司股東持股10%以上的股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包括公司股東會連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了股東會無法達成任何有效決議。公司董事會長期無法召開。公司經營遇到嚴重困難。股份公司股東遇到了公司合並、分立轉讓別的財產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這個情況對於每個公司的處理方式都是不一樣的,因為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建議還是先行協商。其實轉讓股份也可以說是變相的退股,但不同於撤股。所以公司法人不簽字股東一般是不得退股的,而且轉股也是需要一定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玖』 法人必須持股嗎
法律分析:法人與股東有所不同,公司法人不一定要持股。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而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可以由非股東擔任,也就是說,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時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