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債違約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當然大啦,違約意味著信譽出現問題,發生信用危機,會使人心惶惶,最終可能導致金融危機。就像2008年發生的金融危機一樣
② 華晨集團的10億債券違約,這會帶來哪些影響
華晨集團有10億債券違約,這對於這個公司來說會帶來極其大的影響,而且也會造成股票大跌,同樣的也會讓公司陷入到經濟危機之中。
並且華晨寶馬也是這個集團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可是如今華晨集團已經失去了核心產品,也沒有了曾經的風光,甚至於通過長期的借債公司債務壓力很大。如此大的債款,如果公司想要打一筆翻身仗,其實非常的不利。
③ 上市公司債務違約會退市嗎
企業上市前出現債務違約的,企業要承擔債務違約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按規定,一家公司轉讓了的話,就是債權跟債務一並轉讓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民法典》的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並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要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並,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需要先通知債權人,徵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就要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後,才可以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2、如果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受轉讓方全部買斷,且出讓方與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並隨後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債權人就要以受讓方為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
所以,按照這個規定,原公司轉讓時,首先債權人得知道這件事,要是沒有走這道程序刻意隱瞞債權人的話,那就是違反規定的。不過,一般情況中債權人可以向受讓方支付債款,如果出讓方隱瞞債務,受讓方清償後就有權依法向出讓方進行追索,因為該債務隱瞞對目標公司本身的價值有直接的影響。
④ 本息兌付及摘牌公告對股票的影響
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意味著一個公司的債券到期按約定進行償還,並停止公開市場交易。從公司財務上來說,會減少公司的現金流,降低公司的負債率,但對股票來說,正常的債券償還,基本沒影響。
⑤ 上市公司債券違約後果是什麼
上市公司債券違約後果包括四類:1、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發行債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在所有債券之中,財政部發行的國債,由於有政府作擔保,往往被市場認為是金邊債券,所以沒有違約風險。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發行的債券則或多或少地有違約風險。因此,信用評級機構要對債券進行評價,以反映其違約風險。2、利率風險債券的利率風險,是指由於利率變動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當利率降低時,債券的價格就會上升。由於債券價格會隨利率變動,所以即便是沒有違約風險的國債也會存在利率風險。3、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又稱購買力風險,是指由於通貨膨脹而使貨幣購買力下降的風險。通貨膨脹期間,投資者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若債券利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8%,則實際的收益率只有2%,購買力風險是債券投資中最常出現的一種風險。4、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即變現能力風險,是指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的風險。根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0〕第2號)第二條:到期違約債券,應當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平台和債券託管結算機構予以轉讓,並採用券款對付結算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和資金結算。第三條:到期違約債券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真實、准確、完整、及時的原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到期違約債券的主承銷商或相關機構應當盡職履責,及時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督促發行人按時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⑥ 為什麼債券違約了股票也會跟著跌
你說的是企業債嗎 ?債券體現著信用關系,企業如果有錢會違約嗎?違約為什麼?因為他沒錢支付或周轉不開。肯定是業績不好拉。借了錢說好了什麼時候還卻到時候不還,這樣的企業不講誠信,企業形象就不好,股票肯定會被拋售的價格自然就跌下來了。如果說的是國債違約,反應一個國家的信譽,也說明這個國家的經濟狀況不好,會影響其所在國的企業的股票價格。如果是個大的經濟體那牽連的企業就更廣。
⑦ 股票債券違約會退市嗎
股票不會違約一說,公司掙錢了就分,沒掙就不分,沒有規定一定就要分紅,債券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其信用級別會下調,不一定會退市吧!真的出現了違約的情況,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破產重組
⑧ 債券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一般有兩種,增發股票或者發行債券,兩者方式都是屬於再融資。公司發行債券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某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其股價及公司本身存在著怎樣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論。
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那麼就是利好。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
3、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那就是利空。
發行債券對股價有什麼影響?總之,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對股票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必須要理性看待。
⑨ 美國國債違約對中國股市影響
由於美國經濟動盪,國際流動性避險的意願增強,要麼進入黃金等貴金屬領域避險,要麼進入到新興市場尋求投機的機會,這樣會將助長中國本已較高的通脹水平。如果市場的通貨膨脹率較高的話,大概率會導致市場經濟的下滑,同時對股票市場也會造成較大的沖擊。這是因為市場嚴重的通貨膨脹會導致市場經濟被扭曲,使貨幣出現快速的貶值,投資者的資產將會從股票市場中流出,然後去選擇更加避險保值的產品。這樣就會使股票的市場需求量大大的降低,從而導致股票市場出現下跌的行情。
美國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相關解釋
(1)美聯儲的視角,美聯儲作為世界最大的賣方,或者說也就是美元的賣方,自然會是自賣自誇的。所以,美聯儲肯定毫不意外的,把當前美國的國債收益率上升,然後歸咎於「市場相信美國經濟會從新冠疫情當中復甦」。所以之前美聯儲還在信誓旦旦地宣稱,這是因為美國當前疫苗的接種良好,市場對於美國經濟復甦的信心增強,從而導致了美國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的上升。但是其實這種說法裡面有一個很明顯的漏洞。那就是美國的十年期國債收益率是從去年的8月份開始持續上行的。而從去年的10月份開始,美國是爆發了新一輪疫情的,並且遠比之前3月份的要更加嚴重,這一輪新疫情的爆發期是一直持續到今天的。而從8月到11月,美國疫情最嚴重的時候,美國的十年期國債收益率卻仍然還是處在上行的趨勢,所以就很難把美國十年期國債收益率歸結於對美國經濟復甦的信心上面了。
(2)市場的角度,國際金融市場對於十年期國債的收益率是有一個市場的心理臨界點的,這個臨界點,不同機構的閾值是不太一樣的。比如,一些機構的臨界點設置的是1.5%,比如花旗是設為1.7%的,而摩根大通則認為臨界點是在2%的。不過總的來說,普遍還是認為美國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的臨界點是1.5%的。美國的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突破了1.5%的話,那麼金融市場將會大大增加對通脹的擔憂。而之所以金融市場會擔心通脹,那就是因為過高的通脹有可能會逼迫美聯儲提前加息。
⑩ 上市公司債券違約後果
法律分析:1、自主協商:一般來說,如果債權人預期債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只是暫時出現問題,而且訴諸司法成本相對較高,同時在無增信措施條件下,司法處理並不一定帶來處置上的優勢,在多種權衡之下債權人傾向於選擇自主協商方式。債務人可就後續的償債安排與債權人協商達成一致,包括展期或者制定具體的債務重組方案等。2、申請仲裁:實踐中有私募債持有人採用該方式,一般而言,仲裁與訴訟方式相比時效上較快,但仲裁委收取的費用高於法院收取的訴訟費。3、違約求償訴訟:在違約求償訴訟方式下,債權人預期債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已經出現惡化並有持續的趨勢,但債務到期時,債務人還有一定的償付能力,不滿足資不抵債等破產申請條件,因此債權人可以對債權人提起違約求償訴訟,要求債務人在限期內償付本息,還可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金、損失賠償額、逾期利息等。4、破產訴訟:如果協商未果,債務人已經出現資不抵債情況,那債券持有人只能祭出破產訴訟的絕殺招。在破產訴訟方式下,債務人和債權人都可以提出破產申請,通常由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且最終進入破產程序的多為有擔保的債權人,這主要是由於這類債權人在財產清償順序中較為靠前,有較強硬的話語權,償付率占優勢。在破產訴訟途徑下,債券持有人可以申請重整或破產清算或參與債務人申請的和解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