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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被法院凍結對公司股票的影響

發布時間: 2022-05-18 16:58:43

⑴ 股權凍結對公司影響大嗎

法律分析:股權凍結對公司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若凍結的股權是公司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公司將面臨著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更換的問題,也就是說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將變更,這對公眾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來說影響會更大,有可能會導致其股價的大幅度波動。若凍結的股權是公司小股東則相應的負面影響會較小。總的來說,公司的股權被凍結,可能會導致公司內部股權價值發生變動的非財產權力被限制;同時將影響公司或其他股東辦理增資擴股變更登記;還會導致銀行降低對公司的放款額度;如果公司情況較為惡劣,銀行可能會拒絕公司的貸款申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九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其他人民法院對沒有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製作筆錄,並經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被執行人簽字,或者書面通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

⑵ 大股東股權被全部凍結對公司的影響

法律分析:股權的凍結主要是限制股東從公司獲取收益以及處分股權,從而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因此,凍結股東的股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實質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⑶ 股東股票被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分析一下就知道

股東的股票被凍結,對於該股東並不是好事,是利空的。因為一般都是具備違規或者違法以及民事糾紛問題之後才會被凍結;但是對於其他股民來說也未必就是壞事,至少流通股份減少了並不是壞事;所以從總體來看應該屬於中性,對股價算不上是利好,也算不上是重大利空。股票被凍結是有多種情況的,如果被司法凍結的股票股東是上市公司的一般股東,被凍結是因個人原因的話,該股東並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運營發展,那麼很可能不會造成利空的影響。並且這樣的大股東股票被司法凍結,還可以減少市場可供股票交易的數量,然後有可能還會利好於股票價格的上漲。如果被司法凍結的股票股東是上市公司的主要控股股東的話,那麼有可能會影響到上市公司的運營發展。在此時便會對股票產生利空的影響。而如果被司法凍結的是上市公司主要控股股東的親友、合夥人以及關聯人等,那麼很有可能是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是投資人出現了內幕交易,這是屬於違法違規行為的,則很可能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股票出現下跌,造成利空影響的。

股票停牌

股票停牌就意味著不能夠進行交易,如果不能交易,那麼投資者持倉的股票就不能夠賣出,只能等到股票開盤以後才能夠買入或者是賣出;此外,如果投資者持倉有可用資金,這個裡面的資金是不受影響的,投資者可以直接銀證進行轉出。

股票停牌的意思

股票停牌的意思指的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那麼這些停牌的股票到底需要停多久,一般情況,有的股票從停牌到恢復所耗時間才需要一小時左右,而有的股票停牌1000天以上都是有可能的,而停牌的原因是決定停牌時間長短的重要因素。

停牌的原因

(1)發布重大的事項。指的是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改、股東大會、收購兼並、資產重組等情況。一般情況下,因為發布重大的事項導致停牌的,期間時間是不一定的,但是肯定是在20個交易日以內。但是對於比較復雜的情況,這個停牌也許需要好幾年。

(2)股價的波動異常。指的是這個股價的漲幅形成了從來沒見過的波動,比如在深交所有條規定是:「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這種情況大約會停牌1小時。

(3)公司自身原因。如果公司出現不同程度的違規交易所接受的停牌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停牌的股票如何操作

一般,一些股票的大漲或者是大跌的情況在復牌後都會出現,因此股票的成長性是極其重要的,這個是需要從不同的角度去思考的,然後再得出相關結論。在股市中,一定不能沉不住氣,通常出現這種情況在股市裡是禁忌,投資者一定要對股票進行全面的分析,這是必須也是首要的。

⑷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份被凍結,不能轉讓或出售而已。控股股東有訴訟官司,多股價偏空,但一般影響不會太大。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肯定會對價格造成沖擊,但是也有了套利空間。需要自己自行研究個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凍結的前因後果已經是否會解凍何時解凍。風險很大,但是可能潛在收益更大。"

(4)公司股權被法院凍結對公司股票的影響擴展閱讀:

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⑸ 股權凍結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股權的凍結主要是限制股東從公司獲取收益以及處分股權,從而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因此,凍結股東的股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實質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⑹ 股東股權被凍結對公司的影響

法律分析:凍結股東的股權,對公司的經營是不會造成本質的影響的。股權凍結是一種強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進行取出或轉移自己股權。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權收入的不當流失,使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對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否定。股票的持有者一樣能夠享受股票的收益權,還有其他的各項權益。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者是紅利,還有處分股權,比如把股權進行轉讓或把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入的不當流失,從而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所以,股東股權凍結不會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