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末上市的公司股份制怎麼定,員工要入股怎麼算,一股多少錢,怎麼分紅
樓主開的一定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制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的一種公司形式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50人
所以不可能吸收太多的投資
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到200人
因此能把更多的人吸收成為公司股東
但樓主所說的股份制應該是指內部員工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意思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讓所有員工都持股
員工人數又很多的話
只能私自發行內部職工股
也就是只要內部人知道
並不辦理工商登記的
相應的
員工購買的股份也得不到公司法保護
只能內部轉讓
在這種情況下
員工入股的價格通常很低
基本就是一塊錢一股
如果搞股權激勵
那就是面向少數人
這些人拿出錢來作為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修改公司章程把他們列為股東
然後辦理工商登記
他們的股份受法律保護
不能像上市一樣公開流通
但可以對外轉讓
這時候價格就可以定得高一些
股份的定價取決於公司的價值
公司值5000萬
注冊資本只有500萬
那一股就值10塊錢
公司的價值估算是很復雜的
作為未上市公司來講
如果有同行業的上市公司
可以參照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倍數
比如同行業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是30倍
作為一個未上市的公司就可以定為10倍
用這個倍數去乘公司的年凈利潤
假設是300萬
那公司就值3000萬
作為股權激勵不能定價這么搞
所以還要打折
另外一種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按凈資產定價
凈資產除以股份數就是每股價格了
分紅是要看每年的利潤情況的
賺了才分紅
分多少可以提前約定比例
比如年凈利潤的30%必須用來分紅
總的原則是每股分紅必須是一樣的
⑵ 公司還沒上市可以有股份嗎
公司還未上市是可以有股份的,只要會死股份制公司都是有股份的,只是區別是上市公司,此時的股份不可以在場內流通和交易。注冊性實股通常指的是經過工商登記的股份。
⑶ 可以購買未上市公司的股份嗎
公司的股份還沒有上市,沒有出現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可不可以買這公司的股份當然可以呀。但是你不是通過股市去買的,是通過私下交易你看好這公司的發展,然後你通過和這個公司的創始人們去溝通,你通過融資的形式入股的形式來購買這個公司的股票。
雖然說股份上有的差異,但是如果我們兩個人協商沒有問題,我們雙方協商過後,對方覺得雖然我投的錢是多了一點,但是我冒的風險少了呀,我願意少拿一部分股份,可以,那對方就出這么多錢占據25%的股份,雙方的交易達成。對方自然就持有我公司的股份了,等未來我這個公司上市了,它就是公司的大股東之一,因為真正能到上市的那種程度,500萬 1,000萬他都只是個小數字而已。
⑷ 未上市的企業是否有股票
如果是股份制企業的話,是有股票的。上市只是在融資的同時提供一個讓股票可以交易的平台。
如果只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隻有權益份額,沒有股票。
⑸ 怎麼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
一般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很難買到的,其實就是買一級市場的股票,除非是投資者或是參股者或是入股者,股數都很大資金量也較大,不是隨便就可以買到的。也可以通過一級市場申購,但是中簽率很低,基本上幾百個人才有一個人中,就算申購成功,也只能申購1000股或是500股。所以未上市公司股票是很難買到的。
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
⑹ 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買賣股票嗎
不可以,股票都沒有發行,怎麼買賣。裡面的股權是可以交易的,相當於買到原始股了。
⑺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私下交易嗎
不可以。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份轉讓在證券交易所;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轉讓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⑻ 怎樣買未上市公司股票
可以通過一級市場申購,但是中簽率很低。申購時和買股票是一樣的,要在計算機自助終端中輸入要購買的股票的代碼、數量、價格,配購時可打入申購上限,上網發行申購數量的則要根據賬上的資金而定,也不能超過申購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8)未公司股份股票擴展閱讀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從《若干規定》中我們可以歸納出股權強制執行的方式主要是三種,第一種方式,通過拍賣實現股權轉讓。第二種方式,通過變賣執行股權。第三種方式,執行過程中由被執行人自行轉讓。但由於股權已被法院凍結,轉讓所得收益應先用於清償所欠債務。
⑼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未上市轉讓股票怎麼處理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權轉讓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股東轉讓記名股票的,以背書方式轉讓,轉讓後將受讓人的消息記載於股東名冊;
2、股東轉讓無記名股票的,應當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