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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五五分成公司違法嘛

發布時間: 2022-05-25 07:41:18

Ⅰ 答應推薦股票的55分成掙了不給他違法嗎

如果沒有證據和合同或者協議,不給也可以的,不違法的。但良心上會受到譴責,人品會受到影響。

Ⅱ 現在有人推薦短線牛股,獲利後55分成,請問如果我接受了,這樣做違法嗎,他呢

現在有人推薦短線牛股,獲利後55分成,請問如果接受了,這樣做不違法。他也不違法。
雖然不違法,但得注意風險。推薦股票的,只負責推薦,不負責盈虧的。
股市有風險。自己在炒股時,應該多學習股票知識,學會看基本面,看趨勢。聽別人推薦炒股,風險對方不承擔,是由自己承擔的。推薦方的炒股經驗、能力是不知道的,風險太大。不建議接受。

Ⅲ 有人給推薦股票,說盈利賺錢了,5/5分成,違法嗎可以合作嗎

摘要 您好,無論他說的是不是真的,都是違法的。

Ⅳ 做股票分成違法嗎

您好,
違法。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請採納

Ⅳ 股票分成是否違法

股票分成有些是犯法的,有些是不犯法的。如果是做股票投資適用,操作過程中又不違規不犯法,那就自己協商好利益分成就好,這是不犯法的,但是通過推銷手段進行股票買賣,然後賺取利益這種方法是違法的,可能會涉嫌詐騙。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Ⅵ 請問做股票分成違法嗎

你好!絕對是違法的,讓客戶根據電話指令進行股票買賣,然後收益分成是違法的,證券會明令禁止這種行為,這種小作坊式的操作在股市好的時候會密集出現,在股市不好的時候又銷聲匿跡,沒有保障性,多現與深圳,上海等股市起源的南方沿海城市。希望能幫助到你!

Ⅶ 開股票分成公司違法嗎

你好,違法,但不成規模氣候,或者別惹出什麼亂子來,一般沒人管而已。被查到那就只能認倒霉。

Ⅷ 股票分成是否犯法

法律分析: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對重大事件的發生、進展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將其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公司,並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Ⅸ 股票分成違法嗎

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違規操作,另外自己協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犯法。股票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1、公司名稱。2、公司成立日期。3、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4、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