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技巧 » 我國公司法允許發行無面額股票嗎
擴展閱讀
上海交易所股票行情 2025-07-11 08:14:15
最新股票交易時間 2025-07-11 07:29:48
股票開盤競價可以交易嗎 2025-07-11 07:06:48

我國公司法允許發行無面額股票嗎

發布時間: 2022-05-28 14:07:50

Ⅰ 無面值股票,求解

錯誤。公司法規定的股票面值是1元。

Ⅱ 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A 記名股

您好,您所問的是否是: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

A記名股票B不記名股票C額面股D無額面股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Ⅲ 無面額股票便於股票分割是什麼意思

便於股票分割就是如果股票有面額,分割時就需要辦理面額變更手續。由於無面額股票不受票面金額的約束,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就能比較容易地進行股票分割。

無面額股票也稱為無面值股票、比例股票、分權股票或份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不記載金額的股票。這種股票並非沒有價值,而是不在票面上標明固定的金額,只記載其為幾股或股本總額的若干分之幾。

Ⅳ 為什麼我國證券發行不能採用折價發行

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是不能低於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籌集資本的通道,上市公司把自己的凈資產分成若乾等份,賣給投資者,賣出去的股票總數,就是總股本。

如果打折出售,那麼就可能收不回來總股本,從而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股票不能折價發行。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Ⅳ 什麼是「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按股票是否標明金額,股票可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標有一定金額的股票。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大小,以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額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總面值的比例而定。無面值股票是不在股票面上標出金額,只載明所佔公司股東總額的比例或股份數的股票。無面值股票的價值隨公司財產的增減而變動,而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的大小,直接以股票標明的比例而定。目前,我國《公司法》不承認無面值股票,規定股票應記載股票的面額,並且其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Ⅵ 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

正確答案應該是D項,無無額面股,在我國是禁止發行的。

Ⅶ 某公司目前發行在外普通股100萬股(每股面值為1元),已發行利率為10%的債券400萬元,目前的息

先計算無差別盈利點
跟增資後EBIT=200萬的比較
(EBIT-400*10)/(100+500/20)=(EBIT-400*10%-500*12%)/100
EBIT=340>200,採用債務融資

Ⅷ 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份發行價格的發行股票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字串3

股票以超過其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即為溢價發行。存在溢價發行的前提是股票須有票面金額,如果可以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本身沒有票面金額,即無所謂「溢價發行」。「規范意見」第27條明確規定「公司不得發行無面值股票」,公司法亦明確規定股票應當載明票面金額,所以,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發行無面值額股票的,因而溢價發行就成為股票一級市場的常見現象。
股票發行人何以要採取溢價發行方式,通常觀點認為,股票溢價發行,一是可以提高股票發行的籌資效益,降低發行成本,比較少的股份籌集較多的資金;二是可以減輕分紅負擔,因為股息、紅利是按股分派,溢價發行在籌資總量不變的情況下使股份數減少,因而分紅負擔也減輕了。如果我們考慮到股票發行價格不過是投資量的要求和證明,並且股票即使沒有票面金額也不會影響股票的性質與功能,那麼就會發現上述觀點未免太表面化了。按照我國公司法,股票的票面金額是必要記載事項,但票面金額的大小卻是任意確定的事項,完全由發行人自主確定。發行原股時,在籌資股份數和發行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發行人將票面金額確定為低於發行價格作溢價發行,或將票面金額等同於發行價格作面額發行,其籌資效益和發行成本是一樣的,不過是票面金額有高低而已。雖然公司是按股分紅,但由於不同公司的股票面額與發行價格並不當然一律,每股分紅額並不能作為不同公司間收益率的比較指標。股東實際上是按照發行價格向公司投資的,因而公司給股東的投資回報率應按發行價格計算。當兩個公司股票面額一律而每股分紅又一致,但一為面額發行、另一為溢價發行時,不能設想兩者的效益和分紅負擔卻是一樣的。
關於溢價發行的目的,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是為了獲利。這種觀點認為,溢價發行收入實質上是一種轉讓原始股的收益,溢價收益的獲得者是發行市場的參加者,即增資發行時原來的股票持有者,並且企業在溢價發行時,可以先通過某種信用將自己的股票買下,然後再將這部分股票拿到市場上出售,以使企業自己享受溢價發行收益。 這種觀點沒有正確理解股票發行的性質,把股票發行錯誤理解為是公司或原先的股東與新股東之間的交換關系,所提出的企業獲取溢價收益的方式正是公司法所禁止並且是實踐中所要避免的。

Ⅸ 為什麼不允許發行無面額股票

無面額股票指股票票面上不記載股票面額,只註明它在公司股本中所佔比例的股票,所以又稱比例股票或份額股票。
無面額股票的優點是便於分割,因為其沒有固定面額,在進行比例分割時較為方便。
無面額股票淡化了票面價值的概念,不利於股票的發行及交易,因為其只有比例沒有價格,所以發行及交易的過程中有時會很難確定其內在價值。
所以我國法律規定不能發行無面額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