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公司回購是好是壞
公司回購股票一般來說是利好消息,是好事。因為回購意味著上市公司要用現金將市場上流動的股票買回,現金增加流通中的股票數量減少,有利於股價上漲。回購是上市公司向市場上傳遞公司股價被低估的情形,所以回購消息出台後,可能會被資金炒作。
1.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維持股票價格,增加股票需求。過去也出現過類似的流行趨勢,如鼓勵員工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股份等。然而,回購有越來越多的兩種趨勢。第一個趨勢是回購金額增加。個別公司用10%或更多的凈資產回購股份,但回購的股份要少得多。結果,上市公司股票含金量大幅下降,僅獲得短期股價支撐,但長期投資價值損失。
2.在一些投資者看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然後用於股權激勵是為了給公司高管帶來利益,而員工持股計劃是為了給員工帶來利益。 但事實上,上市公司推出回購計劃時,公司股價往往會上漲,這讓投資者又愛又恨。畢竟,直接現金購買股票確實促進了股價的上漲。然而,從長遠來看,回購股份的資金來自上市公司的凈利潤,本應分配給公司股東,但回購後,投資者對資金損失和股票減持感到厭惡也就不足為奇了。
3.上市公司如果真的想通過股權激勵激發高管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就應該借鑒成熟股票市場的激勵方案,設計難度較大的行權條件。最好將行權條件與股價直接掛鉤,如股價10元。如果行權價格定為15元,高管和員工應該自己努力,隨著公司業績的改善,股價漲到30元,激勵計劃將具有很強的價值,股東也會在這個過程中獲利,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如果股東的財富總是用來為員工和高管提供利益,股東的利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最後,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並不是股價上漲的集合數。
② 回購公司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股份回購條件有:
1、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
2、公司將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公司意在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4、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③ 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回購是什麼意思?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益處?相信對於很多小夥伴來說,都迫切的想了解,學姐來幫各位科普一下吧。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和證券回購交易都表達相同的意思,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債券回購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操縱現金等手段,對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從股票市場上全部購回的舉動。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選擇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會把回購股票看作是「庫藏股」進行留存,暫時不參與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將來可以在其他地方發揮作用,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之時就出售它。
2、債券回購:也就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使用著契約的方式,約定了在以後的某一天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此行為就是說該筆債券由它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就以交易發起人作為出發點,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有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需要是資金主動借出的,然後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稱作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回購股票都有這樣的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
1、回購後注銷:要是在股價低估的情形下,回購股票並且注銷,如此就會致使公司總股數下降,每股的收益增加,這樣的回購後注銷是利好。股票的價格假如沒遭到低估就對其回購,故意誘導那些渾然不知情況的群眾去抬高股價,就會造成股東權益的虧損,這其實是看不見的利空罷了。
2、回購不注銷:要是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並且是作為庫存股不參與股份注銷,之後在股價正當高位時,派發股份作其他的用處。公司可能會被懷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那麼不注銷便可以說是利空。當然,從短期的角度看,回購股票就可以說是大資金買入股票,這對股價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只有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方法,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包括正回購,也包括逆回購,算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兩點,一方面調節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還能調節利率。正回購指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而且還會允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央行經常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可以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的意思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然後還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這一交易行為,逆回購實質上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購到期,就說明了這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那麼,央行這樣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討論: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就是在向市場投放資金,如果資金進入實體企業後,這樣的話就可以刺激企業運轉,那麼對於股市是利好的。然後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了之後,那麼就可以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就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時就是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減少就沒有多餘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引起投資情緒的悲觀,使得股價下跌。因此及時了解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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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員工離職可以回購股份嗎
員工離職公司是否可以回購股份根據持股合同處理,有以下情形:
1、持股合同約定允許員工繼續持股的,可以按合同約定持股、分紅;
2、合同要求離職股份由公司回購的,可以按離職時股權價值由公司回購。
3、持股合同未約定離職股份是否回購的,公司不可以回購,但允許公司在減少資本、與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獎勵給職工以及股東行使股份回購請求權等幾種例外情形下回購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⑤ 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說明什麼
上市公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可以用來抬高股價,在企業有大量現金或留存收益,且股票價格低於企業內在價值,可以通過回購股票太高股價的方式提升公司的價值。回購股票也說明企業認同自己的內在價值,同時表明企業的經營良好,有較多現金和較高的盈利能力對自己股票進行回購,向市場發出企業管理良好的信息。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 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 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 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⑥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1、其實大部分回購都是利好的,從邏輯上來看,回購股票可以減少時間上股票的供應,在公司總價值不變的情況下,由於流通股數量的減少,股票的價格也得以提升。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現金等方式將流通在外的股票購回。絕大多數情況下,購回的股票都被作為庫存股,少數情況下會注銷。但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利用回購來欺詐股民的行為,這里的欺詐行為指的就是實際回購金額遠低於公布的回購金額、回購股票上限與下限相差甚遠、回購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行為。
2、實際回購金額、回購數量大大低於事先的信息,回購對股價的提振力度就不足,而回購價格低於市場價格,根本上就無法對股票價格起到提振作用,最終受損失的還是投資者。好在兩大交易所在2018年末出台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上交所規定,上市公司進行回購時,必須明確回購數量或資金總額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誤導投資者。在該規定下,投資者的利益將得到有效保證。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到底有何目的?總結來看,可以分成以下三種。
1、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於公司管理層認為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
2、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
3、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