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一個公司是否可以隨意發行股票呢發的股票越多越好嗎
不可以,只有上市的公司才可以發行股票,發的股票數是根據公司的財政來發的,股票要有效才可以,做股票申購投資可以找中投恆泰
Ⅱ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沒有上市,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可以啊,不過不叫發行股票,沒上市是一般是增資入股——一般企業不好,遇到困難了,缺錢,這個時候需要錢,銀行又不給貸款,公司老大隻有簽合同出讓股權。這些股權流通性一般較差,不是行業內部知根知底的人,或者專業的風投,一般人進場都是個死。
Ⅲ 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可以無限發售 求詳細解說
不可以,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融資,而可以通過發行的股票獲得現金,如果持有的現金太多,不能合理地使用,那麼利潤率就會下降,然後是公司價值下降,另外,原股東的股本也會被嚴重稀釋
Ⅳ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Ⅳ 上市公司可以不停的發行股票嗎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再融資的基本方式有配股和增發兩種,其中配股在1999年7月以前是主要方式。為推進發行機制市場化的改革,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證監會開始進行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試點,2000年以前,實施增發的企業主要局限於高科技、已發行外資股(B股及H股)、社會公眾股不足25%及重大資產重組等四種類型的上市公司。2001年3月28日,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了《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及《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取消了增發公司范圍的限制,並明確實行主承銷商推薦制度,這樣就加大了主承銷商的責任,讓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有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再次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將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引入到資本市場。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申請配股,除應當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除應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如不能達到6%的標准而仍要求增發,公司與主承銷商則應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在發行時由主承銷商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Ⅵ 一個公司發行多少股票由什麼決定的。可以任意發行無限量股票嗎
不是,發行股份的多少,和他的原始股本有關,不是隨意發行。
Ⅶ 請問一個公司是否可以隨意發行股票呢發的股票越多越好嗎請通俗解釋下
不可以,只有上市的公司才可以發行股票,發的股票數是根據公司的財政來發的,股票要有效才可以,做股票申購投資可以找中投恆泰
Ⅷ 公司發行的股票是什麼樣的機制是無限量發行還是固定發行一定數量
發行股票是有依據的,你的公司資產有多少,經過評估,比如評估認為是10億的資產,面值1元的股票發行10億股,然後上會,證監會審核認為真是可靠,你才能發行。所以發行不是無限制的想發多少就發多少。想增發送股你的資產規模必須增加相應的規模,才能送股或者增發。
如果按照你說的,想買股票,那麼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先進行收購,收購一定量的流通股後成為大股東,如果你想進一步收購,那麼首先收購小股東手上的股票,最後向大股東發起要約收購,要約不成可以惡意收購在二級市場上以很高的價格收購股票,最終達到控股的目的。當然這是針對全流通的情況,國外常見,我們還不行,沒有全流通,對國有股談收購,無異與虎謀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