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分(買)了五萬股,有多少收益
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分(買)了五萬股,實際收益需要看實際情況所決定,是不能准確預測的。
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
公司股權激勵介紹:
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B.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需要員工自籌資金嗎,需要花錢買嗎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需要員工自籌資金,需要花錢買的,不過買入的股價低於市價。
C.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8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實行股權激勵的,適用本辦法;以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實行股權激勵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第四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五條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證券中介機構和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權激勵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活動。第二章一般規定第七條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條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為激勵對象。下列人員也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條上市公司依照本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三)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九)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十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二)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十三)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十四)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D. 經典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模式是怎麼樣的
目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僅限定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兩種方式,都是上市公司常見激勵措施
E. 公司即將上市,怎樣合理分配股權來激勵員工呢
激勵方式基本上是三種,一種是期權,期權是約定價格將來再買;一種是限制性股票,現在就把股票給員工,但將來在轉讓上有限制;一種是員工的持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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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四種主要模式有:分紅、限制性股票、增值型股票、期權股
1、 分紅權
分紅權是很多成長性企業採用的股權激勵模式,他還有一個更讓人熟知的名字叫著乾股。 我們經常有聽到別人說,老闆給他多少多少乾股,指的就是給他多少比例的分紅權,他並不享有真正的股權或股份,只是按照協議享受利潤分紅, 使用這種激勵模式一般不需要員工出錢,分企業當期的利潤,很多企業在實際操作中規定第二年6月份才分紅,當年跳槽就沒有了,起到留人的作用。 分紅權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模式,也是成長型性企業用的最多的一種模式。 2、增值權
這種方式適合盈利比較穩定的企業,利潤幾百萬到一千多萬,這時要談理想,談願景,企業發展要成為行業的領先企業,未來要上市;這時候利潤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預留作為未來發展的需要; 前面談到的分紅權,一旦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人才就很容易走,而採取增值權的方式,可以達到人走的時候很心痛的目的。 虛擬股票用的比較廣為人知的就是華為的虛擬受限股模式:參與了華為配股的員工可以享受凈資產增值收益,中間臨陣脫逃的,增值部分就沒有了,離職成本比較高。 比如A公司100萬資本,利潤100萬 分紅:利潤*30%*股數/總股本 增值:1元/股+0.7元/股(預留利潤)=1.7元/股,股份增值了!
3、實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簡單來說就是當期給你股權股份,但是你要賣的話是有條件限制的,這個條件一般指公司業績條件,如果沒有達到條件,就按約定的來處理,比如由公司按原價格回購注銷等等。 由於是限制性股票給的是當期股權,是實股,需要去工商辦理登記注冊的,他會享有所有關於股東的許可權,所以在實際操作中要非常謹慎。 一般來說企業在發展階段有兩個時期可以考慮給: 第一就是在創業期,這時企業的首要任務就是活下來,主要你上這條船就給你股權,這樣給員工創業時期的安全感 第二就是IPO階段,如果公司的市值還很小,盡量不要給實股,因為還沒有到論功行賞的時候,可以考慮給期權。
4、期權激勵
這個模式大部分適用於上市公司。所謂期權,就是約定什麼時候給,給多少,按什麼價格買?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 激勵對象有權行使這種權利,也有權放棄這種權利,但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拓展資料:
1、股權激勵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應用了,當時叫員工持股,很多國有企業做股份制改造用的比較多,後來有些地方強制員工入股,在98年的時候員工持股就被證_會叫停。到了05年新公司法修訂,06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隨後很多上市公司都開始搞股權激勵。
2、為什麼我們感覺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在實施股權激勵呢?其實這是做老闆的被逼的,我們都知道這兩年實體經濟在往下掉,成本越來越高,加工資加不起,給獎金給不了,跟互聯網這些新興企業比,人才留不住,經營壓力很大。這時候老闆們就想著用其他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3、傳統的績效考核再完善,員工也是為工資和獎金而工作,你花了很多錢激勵員工,員工也會認為這是他付出之後應該得到的!股權激勵再簡單,員工也是為一份利潤的分紅而努力,因為股權賦予了員工一種當「小老闆」的感覺!
簡單來說,錢的出處不一樣,說法不一樣,造成了員工工作心態的巨大差異!
4、股權激勵的本質是分利潤,工資獎金分的是當期的利潤,當前的錢,而股權激勵除了分當期利潤(也就是分紅)外,還分未來的利潤滾存(也就是企業增值的部分)。
G.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作為激勵的股票,還需要出錢嗎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一定的激勵股票,這就是所謂的股權激勵計劃,員工不需要出錢,當然這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福利性質的,就給到達一定階層的員工配發股票,原始股上市之後你這個股票就值錢了,然後有一部分是那種低福利性質的,就是給你優先認購權。
但是那種低福利性質的優先認購權那就不算是配發股票了,就是說這公司還沒上市呢,你可以因為公司員工的這個身份提前投資,然後公司再把這個原始股給你,等公司真正上市了你也會賺錢,不過一般不會這么搞,因為公司的原始股份額比較少的情況下進行的計劃只能說是全員持股計劃,那個程序上執行起來非常之麻煩。
H.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一種怎樣的方式
艾德權程的工作人員表示,在上市公司日常發展的過程當中,沒有資金作為支撐是肯定不行的,為了能夠給予公司一份保障,所以工作人員們會提前進行股權的劃分,並且完成股權的轉讓之手,人們可以自行購買,只要成功購入股權,那麼從名義上來看就成為了股東,不過並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成為股東的,即便大家想要投資也要具備相應的權利,在這個過程當中,會進行優質股東的篩選,只有中標後才可以完成投資形式,作為企業的員工,可以憑借著優秀員工的身份來進行股票的投入,所以在無形當中也就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激勵作用。
I.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做比較好
企業開始設計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往往是公司上市前的關鍵一步。但是由於企業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初,往往忽略了將方案與企業後續選擇的上市路徑相協調,從而使得激勵實行起來與預期效果存在偏差,反而增加了公司運轉的摩擦和隱性成本。
例如,與A股市場相比,港股市場對股權激勵的相關規定更加靈活。從授予價格上看,A股主板通常要求限制性股票(RSU)的授予價格不得低於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20、60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而港股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則不設要求。
此外,A股市場規定:上市前制定的股權激勵計劃,自行權日起三年內不能減持;上市後的激勵計劃則需要遵守12個月限售期,且每期可行權或解除限售比例不得超過獲授總額50%的規定。同樣地,港股市場對激勵股份限售和減持等相關舉措不設任何要求。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需要根據企業上市地的選擇及企業的實際情況量體裁衣。
J.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作為激勵的股票,不是直接給嗎
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會給員工一定的激勵計劃,這是所謂的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計劃,兩者聽名字比較像有略微的差異。但自己覺得差異不大,都是把股權股份分給員工一部分,讓員工更賣命的為公司幹活。
另一種情況就是給員工的直接配伍配股,他有點像股權激勵計劃就面向中高層管理者那種,像普通的員工,你本身要麼就是達到一定工作級別,能夠給你配股,要麼就是你以較低的價格去認購。普通員工估計不會給配股票的,因為就算是華為實行全員持股計劃,也不是說你剛進去你就有股票,你得達到一定的員工等級,這個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