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發債意味著什麼是利好還是利空
發債意味著利好。
一、有利於改善企業資產負債表,提高企業財務收入。因為債券利率總低於貸款利率及其他融資利率;
二、增加企業現金流,有利於企業經營上更多靈活和變化,比如擴大產能和擴大投資等;
三、有利於擴大企業生產規模或擴大投資增加收益的情況下有不攤股東權益。至於封殺重組預期更是一派胡言,更准確說應該是封殺了被重組預期,何時方大碳素有被重組的預期?手中有錢了,就可以重組別人,至於走勢,本人不表態,但是也不能看見有人對這則公告的胡亂解讀。
拓展資料;
一、發債是指新發可轉換債券。而轉債是投資人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資人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投資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資人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
二、因為申購的資金沒有申購新股那麼多,所以盡管可轉債或可分離債的上市漲幅不及新股,但它們的申購收益率並不弱於申購新股,甚至還超過新股。
三、債券發行的具體程序因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債券種類而異。 這里,僅就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發行程序加以介紹。 公募債券的發行程序如下:
1.由債券發行人選訂主要委託人商定發行計劃,簽訂協議。
2.由主要委託人代發行人申請資信評級,申請主管部門批准上市發行債券。
3.主要受託人安排登記代理、支付代理、認購代理。
4.發行人與登記代理、支付代理、認購代理簽訂協議。
四、利空,股市用語。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五、利好利空應用於股票,是股市用語,也是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好轉、銀行利率降低、社會資金充足、銀行信貸資金放寬、市場繁榮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對股價上漲有利的信息。嚴格的說,利好是指能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披露。
B. 一個上市公司如果近期發行債券股票會漲還是會跌
漲的可能性較大。因為目前發行的債券大多是可轉債,而眾多基金公司對可轉債的需求非常大,所以,基金公司可能會入駐正股,以享受優先配售的權利。
可轉債在牛市中實際上相當於股票,所以基金喜歡追捧它們。
C. 公司發行債券一般會導致股票價格上升還是下降呢
好處是可以增加流動資金,而不增加股本
壞處是支付利息增加
目前民間利息很高,銀行貸款難的情況下,債券利息率是很低的,所以利大於弊,是正面消息
補充:發債券是正面消息,之前資源稅消息已經消化,今天權重股都漲了,所以開紅盤幾率很大。
D. 發行公司債券對股價影響
法律分析: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那麼就是利好。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E. 公司債券轉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債券轉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對象是誰,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簡單的道理,手中有債券的人,可以可以通過債轉股可變通成股票,成為名副其實的股東,可享受一切該公司的權益。但是對於先期持有該股股票的人來說,就是不好的消息,因為該股的數量會增加,給該股炒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對於已經持有可轉債正股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賺一筆之外,更關心的則是股票股價的走勢。公司發行可轉債對於股票到底有何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這才是關鍵。
可交換債券主要特徵:
一、可交換債券和其轉股標的股分別屬於不同的發行人,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人為控股母公司,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則為上市子公司。
二、可交換債券的標的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為存量股,發行可交換債券一般並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總股本,但在轉股後會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三、可交換債券給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轉換股票的權,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換債券的轉換不成功,其發行人的還債成本也不高,對上市子公司也無影響。
F. 發行可轉債後股價表現有什麼
可轉債上市半年內不能轉股,因而對股價沒有影響。
半年後會進入轉股期,也就是說可轉債可以轉換成股票,股票多了,自然對股價有抑製作用,但是轉股發生了好幾年時間內,這種效果不明顯。
(6)公司債券發行股票走勢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G. 一個公司發行可轉債後對該公司的股價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限為6年,轉股期會低於6年,因為債券發行一定時間後才能轉股,公司在轉股期開始後會採取措施讓投資者早日轉股。 發行可轉債之後,股價不一定會跌,沒有規律。
H. 股票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壞
發行公司債券是公司融資的一種形式,對該公司股票一般沒有直接影響。但若融資用途投向公司業務,並能夠為公司帶來新的利潤或者擴大規模,公司債自然對該公司發展有利,因此公司債一般對公司是正面影響。
申購公司債券,網上資金申購按照現行新股資金申購上網發行業務模式辦理,實行T+3日申購資金解凍。
發行債券,也是一種融資手段。
企業債相對股票來說,需要支付的是一定的利息。債券相對股票也享有優先賠付權利。債券的好處就是公司的股權不受影響(錢聚網注,即不會增大股本)。
而如果通過增發股票融資的話,會稀釋原股東的股權。
持股的人跟買不買債券沒有任何關系的。沒人要你必須去買。公司發行債券與股票的聯系不是很緊密,至於影響其實也不是很大——你持有該股票也可以不買債券,對你不會有任何影響。
總的來說,
1、要看該公司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經營,還是彌補在經營上財務的漏洞。
2、如發的債息低於銀行貸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構成壓力。一般來說,能取得發債的公司還是相對優質的公司,在牛市環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圳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_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I. 可轉債上市對股價的影響
從目前兩家先上市A股再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兩個公司的例子來看,轉債對於公司股價的影響還是較為明顯的,更准確的說是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是明顯的。
從相對應的公司股票和轉債價格走勢看,在轉債上市後,兩者的波動具有了密切的相關性,特別是在轉換數量沒有達到一定程度之前,從原理上說,股票價格是決定轉債價格的基礎,主動性的變化應該更多在在股票這一邊,但是由於債券固有的特性也決定了轉債不可能跟隨股票無限制的下跌,因為在上市債券目前尚不太可能有還本付息危險的政策背景下,債券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就會因實際收益率的提高而得到買家的支持,但是股票價格的過度下跌也會因為公司降低轉換價格而威脅到債券持有人利益,所以有可能維護股票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