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的發行程序
股票發行程序: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
3、公司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之後申請人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
5、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並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B. 上市流程五個階段都是什麼
1、創建股份制有限公司:確定成立途徑;
2、上市前輔導: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之前,先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輔導時間為一年;
3、籌備和發行申報:先進行准備工作,准備股票發行時需要的主要文件,最後核准程序;
4、促銷並發行:包括詢價和路演推介兩個步驟;
5、交易所安排上市:擬定股票代碼以及股票簡稱,上市申請,審查批准,簽訂上市協議書,披露上市公告書,股票掛牌交易,後市支持。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只是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而公司合並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法變更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中至少有一個公司會因合並失去法人資格。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對目標公司的原有債權債務僅以其控股比例承擔,而在公司合並中,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C. 股票怎麼發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發行流程如下:
1、股東大會對新股種類及數額、發行價格等事項作出決議;
2、公司報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4、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D. 公司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主要流程
公司發行新股程序: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
3、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E. 公司上市流程六大階段是哪六大
公司上市流程六大階段分別是創立股權公司,上市前輔導,股票發行籌劃,審報和決議,營銷和發行,股票上市及後續。具體如下:
1、創立股權公司:明確創立的形式,擬定改制方案;公司需要聘用驗資、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提前准備上市需要的材料,隨後提交材料,舉辦股東大會;
2、上市前輔導:公司需要聘用證券公司進行上市前的輔導,輔導期大於1年;對擬定的上市計劃方案進行探討分析;
3、股票發行籌劃:公司高層明確發行結構、發行目的、發行經營規模、分銷商構架;再融合投資者的興趣愛好;確定一個股票估價、擬訂招股書、提前准備法律和財務會計文件資料;
4、審報和決議:製作各種申請材料,機構大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決議;宣布公司估價、公司的發展定位;對監督機構的建議做出回復,發表招股書;
5、營銷和發行:審批通過後發行股票;公司要公示調查報告並提前准備答疑會和項目路演,向研究分析員進行公司發行的詳細介紹;明確經營規模和標價范疇;
6、股票上市及後續:股票上市後標價,公司要配備股權,保證交易平穩;發行完後要經常的公示公司經營情況、銷售業績狀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F. 股票發行的流程是什麼有哪些相關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是公司增資,由股東大會決定,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大會決議發行新股後,董事會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對公司的資信、財務狀況進行評估,並就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公司取得新股發行權時,應當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
我們知道,公開發行股票是股票上市的必要條件,但這不是一個充分條件。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是面值或者高於票面價值,但不得低於票面價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溢價超過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股份准備金和其他收入的發行價格,應包括在公司資本公積金中。保費收入直接計入公司資本金”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保費收入應計入公司資本公積。
G. 股票發行程序具體是什麼
股票發行程序:
1、申請發行;
2、製作申報材料;
3、向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
4、直屬證券管理部門審查申報資料;
5、證監會復審;
6、出具批准發行方案的有關文件;
7、公告;
8、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H. 公司發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需要滿足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且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確定作價方案。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