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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新三板掛牌

發布時間: 2022-06-29 18:33:44

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頂括力。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新三板的上市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頂括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掛牌前總股本不低於500萬股。
6.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7.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小微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想要進行新三板上市,應該詳細了解關於新三板上市條件的標准。只有符合新三板上市的條件與標準的公司才能進行新三板上市,新三板上市也能更好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上市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❷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❸ 新三板的上市條件

你好,新三板掛牌的前提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前提條件,還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1、不受股東性質的限制。有國有股東背景的,和外資背景的,都可以申請;
2、已不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非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申請;
3、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必須合法、合規。國有、外資、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應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5、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6、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1、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3、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1、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護股東權益;
2、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4、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1、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2、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3、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1、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2、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❹ 新三板掛牌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❺ 我想咨詢上新三板企業 需要什麼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主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新的」新三板)運行機制的比較
項目
新三板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主體資格
非上市公眾公司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年限
存續滿2年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改的,存續期間可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持續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
持續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
盈利要求
具有穩定、持續經營能力(無具體財務指標要求)
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資產要求
無限制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主營業務
業務明確、突出
最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實際控制人
無限制(股東數不能超過200人)
最近兩年內未發生變更
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變更
董事及管理層
無限制
發行人最近2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成長性及創新能力

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向非高新技術企業開放)
「兩高六新」企業(即成長性高、科技含量高;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業)

❻ 新三板掛牌企業滿足什麼條件

新三板掛牌企業滿足的法定條件主要包括:
1、該企業的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2、外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3、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4、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5、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2.1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❼ 新三板掛牌條件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後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
「新三板」的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業掛牌後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
1.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
2.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❽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結語

符合掛牌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在新三板掛牌,不僅可以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提高企業知名度;還可以獲得政府政策支持,資金扶持;從而更利於企業融資;最終新三板上市企業通過轉板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