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長鹿集團有股票嗎
沒有。沒有上市公司也沒有股票,原因是他只是有限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備發行資格。
㈡ 集團與股份有什麼區別
集團與股份的區別:
一、集團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具體表現為:
(1)集團是一種發揮群體優勢、創造更大生產力、實現規模經濟而形成的經濟聯合體,集團的成員單位在二個以上。
(2)集團的成員單位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獨立行使權利,獨立承擔義務和責任。集團的核心單位須是經濟實體。集團及其他成員單位不因其中一個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而承擔責任,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
(3)集團管理機構或集團總公司(母公司)基於股權持有或協議約定,對集團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協調,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這種管理和協調從本質上屬於經濟活動。集團成員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經營管理的獨立性,但並不影響成員單位的獨立法人地位。
(4)集團本身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不能作為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以集團名義進行的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其權利義務的最終承擔者是集團總公司(母公司)或成員單位。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數量的股東依法設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較為嚴格。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
(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㈢ 為什麼我看到很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性質是國有控股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會有股份這個說法呢,
汗。那請問,兩個人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出資一半。怎麼分權利。是不是一人50%。
那要規定發行100張股票,一人50張。就成股份有限公司了。
股份不是股票,佔比多少用有個數啊。
有限責任也要分權利義務的,出資51%不就是控股了。
㈣ 一個公司或集團到底有多少股
如果是一家上市公司,想要知道它有多少股是很簡單的,注冊資本除以股票面值,那就是總股本了,由於中國A股絕大部份的股票面值是1.00元,那即是注冊資本就是總股本了.
至於未上市的公司,那就是人為規定的了,注冊資本是500萬,但它可以是10萬股,也可以是50萬股,還可以是10股,這很難說.
㈤ 什麼叫做集團集團都是上市公司嗎
集團下面有很多子公司組成,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就叫集團。
集團不一定上市,例如: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就沒有單獨上市,「中國鐵建」股票上市是包括了中鐵下面所屬的集團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不一定是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也不見得非要上市。
(5)集團公司一定有股票嗎擴展閱讀
企業集團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
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㈥ 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區別
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責任就是資本額所登記的,萬一發生任何意外,公司所承擔的就是限於這個金額以內。
集團公司屬下可以有三個或多個子公司,集團公司控有每一家下屬子公司多少的股份,子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不是。另外就是很多時候,全部子公司都是有限公司而集團公司卻不是。
子公司一般都是獨立運作的,只要達到每年的預算就可以,集團公司一般不會干涉子公司的日常運作,但是一般子公司的部分主要領導,往往是集團公司派過去擔任。而且,集團公司一定是子公司的多數股東。
股份公司屬於一種合資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股份公司的資本不是由一人獨自出資形式的,而是劃分為若干個股份,由許多人共同出資認股組成的; 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不屬於一個人,而是屬於所有出資認購公司股份的人。
㈦ 集團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集團公司可以發行股票,現在要證監會批准。注冊制後,只要符合上市條件,就可以發股票上市。
㈧ 集團公司能上市嗎
法律分析:可以上市。集團公司上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下: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5家子公司合計注冊資金不能低於5000萬,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母公司必須在子公司里佔51%的控股權。公司是指獨立法人,僅有兩種形式,股份有限及有限責任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達到標准可以上市,集團一般是對母子公司含分公司統稱,但母公司注冊時往往使用集團二字。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的好處:最大的收益就是融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