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公司拉客戶推薦股票然後分成,他們會是騙子嗎
您好,職業上講,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是不能推薦股票、不能代理客戶操作、不能與客戶進行合作分成的, 是嚴重的違規行為,有違職業道德。 至於現實層面的私人關系,不是分成性質,可能基於客戶盈利較大,可能存在私人關系,給予客戶經理生活上的關心幫助,這個很難界定為合作分成違規(在國內,基層證券客戶經理的經濟生活能力是有限的、來自客戶的關心支持幫助是非常多的)。 區別看待問題,但建議不要接受分成問題。 如有疑問請回復溝通,華泰長沙祝您投資順利!
⑵ 炒股票跟投資公司合作,利潤分成,他們是怎麼騙人的
這很簡答,向10個人推薦10支票,只要有1支賺了,他們就能拿到分成,虧了他們又不陪。另外,真正的機構是不會向外界透露自己的股票的,所有交易員上班時間手機沒收。不允許向外通訊,還告訴別人哪支票了,傻了,不怕被同行逮到互相洗盤搗亂?
⑶ `有人推好股票給我,賺錢了,再分成是真的還是騙人的
是騙人的,證券法第八章第一百七十一條明確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和你約定分成,不管結果是虧還是賺,都是涉嫌違法了,如果真有實力能穩賺,還跑來讓自己違法帶著你賺錢 他圖啥呢?就是圖著拿你的資金來撞概率!
⑷ 正規的證券公司推薦股票分成違法嗎
證券公司投資顧問薦股是不能向客戶索取分成的,應為他們工作的報酬已經在客戶的傭金中給付了。證券公司這樣做是違反監管規定的。
⑸ 如果進入給人推薦股票盈利拿分成違法嗎
私下搞一般沒問題,但是理論上是違法,因為你不具備證券投資咨詢資格,只有具備證券投資咨詢的公司(證券公司)才有投顧資格,推薦股票,當然,這裡面的人多半都是菜比。
⑹ 推薦股票參與分成的,是騙子嗎是為了包裝此股,然後第二天拉高出貨
是的,大部分是讓不認識的散戶去接盤的。
股市中的騙子公司一般有以下幾類:
1.讓你交會費(如:3800元/季度,800元/月等等)帶你操作的公司。它們剛開始會給你提供2-3隻股票讓你觀察,第二天可能盈利幾個點,這時如果你動心了,並且交給它們會費,隨後給你1-2隻股票,也會盈點利,然後它們就會接著說:把你的資金給它們做融資吧,做融資比會員掙得利潤高,如果你答應了,那你給他們的錢就永遠別想收回了,如果你不答應給他們做融資,那接下來他們給你的股票會讓你賠得很慘,這時你可能會要求他們退款,他們就會說:退款需要交一定的手續費或者要交稅,讓你再匯多少錢過去,......,它們就這樣一步步設套不停地讓你匯款,這就是騙子的一貫手法。
2.以簡訊的方式發送為你推薦股票的公司。剛開始它們會連續幾天給你發送次日上漲的股票,不要看見天天都能獲利,等你給他們交完錢後,那它們給你的股票就沒那麼好了,可能給的就是他們出貨的股票,接下來會跌成什麼樣,也只有上帝知道了。我經常同一天收到好幾條簡訊,他們推薦的股票幾乎完全一樣,當然股票第二天迅速沖高以後又迅速回落,你連出手的時間都沒有。想像一下他們會同時給全國多少股民發簡訊,能不賠著出來就是謝天謝地了。等你賠了,他們剛開始會以各種理由推脫,過幾天,你就打不通他們的電話了,他們換掉號碼繼續行騙其他人。
3.給你網站並給你用戶名和密碼,你會看到他們的網站上寫得都是當日漲勢很好的股票,不要以為是他們提前買入的,他們告訴你的都是當日漲勢很好的股票,這種股票傻瓜都知道漲了多少。如果你交給他們錢,那你就等著被騙吧!如果他們有那麼強的實力,即使每天4個點,一個星期20個點,一年40個星期下來就是1.2^40=1469倍的收益率,用得著給你推薦嗎?他們自己不會掙呀!
4.給你推薦網站,說漲跌都能獲利。純他|媽扯|淡,要那樣的話,這幾天買個重慶啤酒,那不發了,誰會輸錢呢,那你掙的錢誰會給你呢?這分明是一個釣魚網站,等你把錢給他們了,過不了幾天,網站也打不開了,你也聯系不上他們了。
5.以抽取一些幸運股民的方式,並承諾一些利好,跟你要股票賬號和密碼的公司。他們會把你的賬戶資金用來幫助他們出貨,等你發現損失的時候,損失已經造成了。
6.以收取提成(3,7或4,6分成)的方式,一開始就催促著你買他們說的股票,等你買進去,那你就等著連續幾天的下跌吧,他們才不管你的死活呢。這是一些私募或老鼠倉公司為自己出貨,而讓股民墊背的一種方式。
7.發簡訊說一些「內幕」消息:某公司要重組,下午必拉漲停,雖然你收到簡訊以後,該股票會漲幾個點(這是莊家拉升出貨的一種方式),但隨後會下跌,接下來的幾天你要不及時止損,那你就等著被套吧。
8.以推薦炒股軟體為名的公司,他們會假借其他有影響力的公司賣給你軟體,你交給他們錢得到的可能是用不了幾天的試用版軟體,當然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⑺ 股票分成是否犯法
法律分析: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對重大事件的發生、進展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將其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公司,並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⑻ 推薦朋友股票賺錢了分成違法嘛
法律分析:分成不一定違法,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違規操作,另外自己協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犯法。但是有些是違法的。客戶根據電話指令進行股票買賣,然後收益分成是違法的,證券會明令禁止這種行為,這種小作坊式的操作在股市好的時候會密集出現,在股市不好的時候又銷聲匿跡,沒有保障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⑼ 股票分成違法嗎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依照我國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
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作出虛假陳述,吸引投資者投資的行為,實質上可能會涉嫌詐騙,因此這是一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