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幾成能投資於股票國家有沒有規定
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直接投到資本市場,以股票的形式投資比例是控制在10%以內,也可以通過證券投資基金向資本市場、股票市場投資,但是比例是在15%
2. 保險公司能參與證券和企業的投資嗎
[保險法]有最新調整規定,可以在不高於總資產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直接進行證券二級市場投資,不同的保險公司這個比例也是不同的,在最新的管理規定當中也已經允許進行企業投資。作為保險公司投資獲利和管理資產的另外一種方式。只不過都要按照嚴格的規定行使
這也是國家經濟管理的一種模式,在必要的時候這些資金是可以解決關鍵時刻的問題的
所謂的「救市」。
但是也規定在行情不好的時候,保險公司是要限制投資比率的,就是怕保險公司虧損在股票證券市場,造成公司財務問題和贏利能力
自己可以到相關公司的網站上查一下
3. 保險公司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都可以投資嗎
市場投資者偏好不同,h股市場的投資者比較落偏好於金融股,你看一下銀行、保險類的股票多數是h股比a股貴,而資源類或其他類別的股票多數是a股比h股貴。
4. 忠誠保險公司可以在A股買股票嗎
保險公司投資股票規定,保險公司投資股票原則。保險公司的投資政策應相對保守。保險公司在10年前,美國保險企業也只能投資國債,保險公司以後才逐步參與到風險較大的資本市場。保險公司現在很多美國公司也把住房按揭貸款和城市公共事業貸款作為主要的投資方向。保險公司這些項目是城市功能所必需的,保險公司是壟晰性的,收入很穩定。
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也是對保戶的一種長期貴任,保險資金的運用,是保險公司的長期義務,保險公司穩定和安全愈義十分重大。
5. 保險公司通過證券公司投資股票市場是如何操作
保險公司的資金投資於股市主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可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種情況是不能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該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只是說明,現在回答你的問題。根據《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通過獨立席位進行股票交易。獨立席位即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的專用席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專用席位。保險機構投資者也可向證券經營機構租用專用席位;向保險機構投資者出租專用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等,保監會從資產規模、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誠信狀況等方面對其進行評估並出具審核意見書。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據中國保監會出具的席位確認函辦理相關手續;證券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協助保險機構投資者採取相關措施,確保專用席位一切交易委託和成交回報數據的信息安全。證券經營機構進入風險處置的,保險機構投資者在該機構專用席位的全部業務,可整體轉託管到新的專用席位,不因證券經營機構的關閉、清算受到影響。
也就是說,出於資金安全和交易成本的考慮,保險機構投資者一般都不通過證券公司進行股票交易,而是直接進場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保險機構投資者從證券公司租用席位交易和在證券公司開戶交易不同,前者是保險機構投資者租用證券公司席位,直接交易,向證券公司繳納租金,後者則是通過證券公司下單,並向證券公司繳納手續費。
6.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7.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業務的管理,規范投資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障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從事股票投資,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或者委託符合規定的機構從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股票市場產品交易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股票資產託管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簽訂託管協議,委託其保管股票和投資股票的資金,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等事務的行為。第三條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應當建立獨立的託管機制,遵循審慎、安全、增值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第四條中國保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據各自職責對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資格條件第五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委託從事股票投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二)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三)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四)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
(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
(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保險公司申請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關於股票投資的董事會決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機構設置情況;
(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有關材料和託管協議草案;
(五)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名單及簡歷;
(六)最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
(七)現有的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
(八)股票投資策略,至少應當說明股票投資的理念、投資目標以及投資組合方向;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保險公司申請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的說明。第九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申請進行審查,應當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保險公司的申請事項進行專家評審,並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書面告知保險公司。第十條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委託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委託協議、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指引、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前兩款規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後5日內報告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應當將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同時抄報中國證監會。
8. 什麼是保險直投
直投業務將形成信託、證券、保險和銀行 券商直投業務是證監會一直在研究的熱點話題,目前在國內有多個試點~ 證券公司有自己的研發機構,並且有資本市場運作經驗,是最應該做直投業務的機構。股權分置改革之後直投業務市場巨大,而且利潤豐厚。如果國內券商不能做直投業務,則利潤會被外資拿走了。所以國家肯定會讓券商做直投,會讓一部分有條件的券商先嘗試。因為國內的證券行業目前條件很成熟~ 國際直投市場上除黑石、凱雷、KKR等聲名顯赫的私募股權基金(PE)縱橫馳騁外,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國際投行的直投業務也是盈利豐厚。不但收益遠高於傳統的證券承銷賺取的利潤,並且有利於深層次地挖掘客戶價值,進而帶動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同時,由於投資和融資周期往往交替出現,直投業務和承銷業務有周期性互補的作用,從而增強投行的抗風險能力。 目前國內一些券商在從事投行業務中,經常發現具有投資增長潛力的非上市公司。但苦於不允許用自有資金投資,便找來關聯機構投資,或乾脆以個人名義組建管理公司投資這些極有潛力的公司。 券商開展直投業務主要有兩種模式選擇,一種是在券商內部成立相關機構,以專項理財計劃的形式募集資金;另一種是由證券公司成立單獨投資公司或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在直投業務模式上,國外券商大都採取設立獨立子公司的形式,以便於有效隔離風險,取信投資人。而投行內部成立相關機構、運作事業部模式也有成功的例子,如高盛商人銀行部負責直接投資於世界范圍內的企業,資金來源為高盛自有資本、高盛員工的資本以及外部籌資。而在我國券商設立子公司用於開展直投業務也有成功的先例,如從中金公司分離出來的鼎暉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自2002年8月獨立後,聯手摩根士丹利、英聯、高盛等境外私人股權投資基金,投資了包括蒙牛、李寧、南孚、永樂家電、分眾傳媒、雙匯等公司,成為本土直投公司中的佼佼者。 現在券商的管理比以前更加規范,有效的「防火牆」等機制的存在,都使券商面臨的環境與此前不同,券商直投風險大都已可控。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有券商通過各種方式進入實業投資領域,最典型事例是南方證券曾一度掌握海南省某縣的大半地皮。但後來由於券商投資形成的不良資產數額太大,被有關部門清理整頓,並對證券公司投資方向作出了嚴格限定。2000年前後大鵬證券等部分券商曾成立創投公司,但創業板在當時未能成立,令這些券商投資血本無歸,損失慘重。以至於2001年證監會再次下令證券公司嚴禁進行風險投資。中國過去死掉的券商,相當部分是因為長期投資拿不回來死掉的。 此前券商因直投造成巨額虧損,主要是因為投資出現問題後為遮掩虧損,通過挪用客戶保證金等違規方式填補窟窿,以至於虧損越來越大。第三方存管等機制可以形成有效的防火牆,控制大多數風險。 此外,現在券商直接投資主要面向投資上市前融資項目,投資企業成熟度高,風險相對較低。現在券商試點直接股權投資業務,機會成本小,預期收益高,並且與以前實業投資不同,如今的券商直投基本是股權投資,不再是當初的「持有式、長周期」的運作模式。而且中小企業上市速度的加快,使投資回收周期的預計掌控度更高~ 簡單點就是低風險,高回報,屬於低風險投資~
9. 請問國有四大銀行還有三大保險公司能否直接從事股票和基金和買賣呢
四大銀行已經成立合資基金公司,通過此方式代理客戶理財,銀行自有資金不能買賣股票。
保險公司通過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方式來用自身的資產作股票
10. 保險公司是可以經營證券、股票等多種投資方式的企業嗎
保險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資金或者合法募集來的資金,比如收取的保費,來買賣股票或者其他有價證券,這是允許的。股票本身就是一種有價證券。
但保險公司無權經營證券業務,因為我們國家採取金融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