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公司新成立一事業部,想把45%的股份分攤給給員工,如何操作
(1)目前的股份結構不用變化,仍然按照各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分配。或者說原始出資人的持股比例按出資比例分配。
(2)然後由公司股東會做出一個決議,授予需要被激勵的核心員工一定的股票認購權利。第一,股票認購價格等於原始股東的認股價格,比如說一元錢一股;第二,根據重要程度授予不同的員工不同數量的股份;第三,一定要達到一定的業績條件之後,這些員工才能真正獲得股份,比如每年凈利潤XXXX萬元,或者每年凈利潤增長百分之XX。
這樣做的好處是:第一,他們有以原始價格獲得股票的權利,有奔頭,有干勁;第二,他們要努力才能獲得這些股票,所以,他們會更加努力。這是兩全其美的方案。要是萬一業績達不到因此而得不到股票,他們也不會埋怨股東。
⑵ 順豐分公司老闆把股票低價出售給自己員工合法嗎
這如果是其自己的股份,順豐老闆有權利自由買賣自己的股份,但屬於減持的話應當提前公告,如果股票的性質是員工激勵,應通過董事會審議,及股東大會投票表決。
⑶ 公司要發行股票了 賣給員工。原始股。我對這個東西不太了解。要不要買啊。給點意見吧。
以什麼價錢買?公司發行股票是指要在證券市場公開上市嗎?如果是要公開上市,一定要買。如果只是內部發行股票,離公開上市還遠的話,則看你對公司的經營狀況的好壞來判斷了。
⑷ 為什麼有些公司要把公司的股票賣給員工呢
一些上市公司會選擇將自己的股票賣給員工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所以,公司將股票賣給員工的這種行為,對於公司和員工來說都是相輔相成的形成利益的捆綁,能夠從中共同獲利。
⑸ 公司上市會把原始股賣給員工嗎
可能不止翻番。估計要翻三番。
這里,公司領導隱瞞了一層意思,就是,向員工發行原始股的公司,距離上市,至少還有五年的路要走。換句話說,五年之內,你那個錢就當「打水漂」了。
五年之後,到十年之間,這樣的股票,十有八九上不了市。
能夠上市的公司,都是向戰略合作夥伴(機構)發行原始股,是不會向自己員工發行原始股的。向自己員工發行原始股,證監會有一個提法「非法集資」。
⑹ 公司出售股票給員工,還打折,這是利還是弊,怎麼看這種行為,謝謝
有好也有壞
好的一面:公司給福利,讓利給員工,激發積極性
壞的一面:公司可能會坑員工,讓員工接盤股票,自己好脫手
⑺ 公司融資把股票賣給員工這股票能買不
算是利好消息
可以買
不過如果大盤不好的話,這樣的利好是不夠的
⑻ 公司強迫員工賣股票,怎麼辦
我來總結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實:原單位是有限責任公司,後來被現在的單位也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兼並了;原單位曾叫職工入股,但是現在的單位要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們把手中的股權轉成股票,而你不想轉。大概就是這么一個事實吧
根據你的補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閉就要求職工認購公司股權,至少15000,當時重慶的房價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當時是強迫交易,那麼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違法在於民商事的交易重於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沒有購買的意思而一方強加自己意志於另一方強買強賣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合同法54條屬於可撤銷可變更行為。但是你明知違法的就應當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就不能勝訴了
不合理在於當時公司已接近倒閉,還要你們認股的話,就是企圖把公司債務轉移到職工的身上,因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並而是破產的話職工將血本無歸
2.現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責任公司B兼並,現已更名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兼並對於之前已經認股的職工來說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於認了股所以現在職工也是新公司的股東之一,受公司法保護
3.B要申請上市,就急著把A以前的職工內部股份處理掉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經過之前多次誤導了我
首先職工內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確的,AB之前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對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為要上市才急著把股權轉化,而是B要從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權轉化為股份
4.以開會的形式通知大家
這個會准確的說是股東會,具體是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決議才能確定公司轉化事宜。因為職工是小股東,表決權小所以無法與大股東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東的法定權利是在公司決議違反原章程時如果不同意轉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不建議這么做,下面還有分析
5.你們必須把股票賣給公司,在時限之內不賣,就作廢
如上所分析,你們當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請確認這是否為會議的原話。此外不賣也不作廢,依法應該是把股權摺合人民幣退還
6.公司回購的標準是你們工會認可簽字了的,你們沒資格對回購標准提異議了
工會簽字沒用,只要是沒有按照合理價格回購時股東都有權提出異議。至於合理價格的認定一般以當時的市場價為標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7.公司上市後,就把你們的股票分到另一個公司里去
公司沒完成從有限責任公司變形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無法上市的,而沒處理好股權變形為股票之前是無法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這個說法其實就是嚇唬人,當笑話聽就可以了
8.持股權證者,在股票未獲准上市前對購買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這句話是說你們現在手上拿著的是股權,不是股票。在沒有換成股票前你們對股權是有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但是一旦公司變性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們不願意換成股票的話,那麼公司會依法把股權摺合成現金退還給你們從而順利完成變性。因為退了錢給你們就相當於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們已經不是股東了,那當然不會再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其實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點中原單位強迫認股是違法的,在現單位中如果收購是經三分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價格合理的收購是合法的,只是開會中有些話說得不合法罷了。如果行為合法那麼最終的結果是要麼退股換錢,要麼退股權換股票,你們依法只能二選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並且是國有公司上市。請問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為在收購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把股權換成股份後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會飆升幾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讓你們把股權換股票的話,建議考慮接受,如果公司只願意退股不願意換股票的話,只要收購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兩種都可以的情況下推薦換成股票繼續持有,這種方式獲利最多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⑼ 贈給員工家人股票的原因
原因是為了留住人才提高效率。
有的公司會選擇將自己的股票賣給員工,這樣員工為公司生產出來的效益越高,自己的利益也就越高。這樣一來就能夠很好地將自己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為公司更好地付出自己的勞動與精力。
公司選擇將自己的股票賣給員工,形成這種利益捆綁能夠更好的留住人才,使員工能夠體會到自己在工作上的付出是有所回報的,而且直接體現在了自己所收獲的利益上。對於公司而言,將股票賣給員工自己也沒有損失,而且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將人才留住,能夠最大程度地激發出員工在工作上的動力。公司通過向員工售賣股票的形式是可以獲利的,無論是留住人心還是提高效率,對於公司的發展都能夠起到幫助。
⑽ 公司說賣原始股給員工,為什麼不是一元一股,而是6.8元一股
一般都是一元一股的。
是不是原始股不能單從價格上來看,1元是指面值,在公司集資成立最初確實是1元1股,但公司從成立發展到上市不可能不進行增資擴股,而且也有利潤在裡面,所以其價格肯定是在上升的。
到發行上市時,大多數都是比發行價要低。一般來說解禁之後大股東確實會賺很多,所以現在A股市場很亂,多數公司為了上市圈錢都進行財務造假,因為只要上市成功就等於少拼搏10年,這是一種非常不健康的狀態,上市應該是一家公司成長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