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轉換債券的特徵
你好,可轉債,即「可轉換公司債券」,意指在規定期限內,投資者可以將持有的可轉債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可轉債本身兼具債券與股票的屬性,當它是債券的時候,投資者的本金可獲得100%的保證,待債券到期,要求公司還本付息;而當變成股票時,投資者享有其帶來的高收益。因此,可轉債也被認為是「下有保底,上不封頂」。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可轉換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Ⅱ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股票的雙重屬性
一、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二、可轉債對公司股價長期走勢造成影響,如北大荒,人家可以用債轉股,一般債轉股過程中,莊家不會拉抬股價使別人債券高價兌換成股票,可轉債還會增加公司總股本。因此一個公司發行可轉債,股價長期走勢不會很牛。
三、短期是一個小利好,可能會刺激股價走高,因為補充了公司的現金流,籌集的資金投入新的項目會帶來利潤
拓展資料:
一、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分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Ⅲ 可轉換債券的特徵
可轉換公司債券特徵主要如下: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Ⅳ 股票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轉債指的就是特殊企業債券,可以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普通的股票。通常股票轉債為可轉換公司債_的簡稱,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Ⅳ 股票可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可轉債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
同時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5)可轉換公司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性擴展閱讀:
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Ⅵ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券性質又有股票性質對不對這道題
可轉換債券確實具有債券和股票雙重屬性。在轉股條件確定的情況下,債權都可以轉成股票。
Ⅶ 可轉債具有什麼特徵
可轉債是兼具了股票和債券雙重特性的創新金融產品。其具體特點如下: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特性,是區別於普通債券的重要標志。
可轉換性是指可轉債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者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債券持有者不想轉換,則可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綜述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
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特徵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Ⅷ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特點有哪些
可轉換公司債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兼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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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10-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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