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第三方託管是什麼意思
股權託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將股東名冊委託股權託管機構管理的民事行為,也是為降低公司管理股東名冊的運營成本而提供的一種社會化服務。
其本質在於彌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名冊的管理缺位,由客觀公正的第三方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東名冊記載,為股東提供所持股權的有效權屬證明。
(1)涉案股票委託第三方公司經營擴展閱讀:
過去,股票以實物券方式存在,投資者買進股票後,大多自行領回保管。
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股票實行無紙化交易,形成深交所和上交所兩個大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市場,所有股票進入交易所集中市場買賣。
通過結算系統辦理買賣交割的證券,必須經過登記託管後才能進入交易所買賣。這時,投資者股份由券商或交易所統一保管,而不再是自行保管,這就是股票的託管和集中託管。
『貳』 股票交易市場為何要改第三方託管
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指證券公司將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較有銀行等第三方管理。這主要是為了從制度上杜絕以前證券公司挪用,質押客戶資金的情況,同時也規避了由於證券公司經營管理因素帶來的客戶賬戶資金風險。
在實施此制度後,原來證券公司為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實際上只提供一個記賬會計功能,而銀行的存摺賬戶為客戶的證券交易提供出納功能。
並且,我國的破產法中規定,因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破產倒閉清算時,銀行無權凍結客戶資金。這樣的雙保險為投資者資金安全提供了最大的保障。
現在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杜絕挪用客戶的債券進行回購,以及在融資業務推出後,杜絕挪用客戶的證券進行融資。
不知道管理部門下一步還有什麼制度上的創新。
『叄』 公司的大股東私下轉讓了股權給第三方再委託第三方召開臨時會議由第三方高價收購股權,逃避債務,怎麼辦
一,買入了股票就成為了股東。作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獲取股東身份憑證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東手中的股票就是證明股東身份最有力的證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也就是說,股票上可以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也可能沒有股東的名字,只要手中擁有公司簽發的股票就是股東。因此,公司不能以股東名冊上未記載該股東姓名來對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實踐中,一些股份公司的運作並不規范,有的未向股東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製正式的股票。對於這種情況,可以綜合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股款繳納證明、股東名冊和注冊登記文件等各種形式來確認其具有股東資格,股東也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義務。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經採取無紙化形式,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形式就是中央證券登記公司的股票登記。因此,股東的身份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記錄予以證明,如果股東起訴請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2,知情權
根據新《公司法》第98條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表。並未規定股東有對公司會計帳簿的查閱權,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在知情權上存在的最大差異。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不僅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財務狀況,而且還要向社會公眾、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見《公司法》第146條:「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證券法》第65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公告:(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3,召開股東大會臨時會議、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權
雖然每一個股東不管出資數額、股權比例多少,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但由於公司的控制權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東手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及董事長的話語權同樣掌握在大股東手中。為了防止大股東將股東大會、董事會流於形式,長期不按期召開股東大會,或者發生了臨時重大事項故意不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致使小股東的知情權和參與決策權不能實現,《公司法》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賦予10%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臨時會議。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多個股東合並持有的共同比例,目的是方便廣大小股東將團結起來,將股權集中起來行使。參閱《公司法》第101條、第111條。
4,股東大會召集權
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只能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或者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實踐中,常常發生董事長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情況,使得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法正常行使職權,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害其他股東的權益。
為此,新《公司法》第102條和110條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規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股東大會提案權
股東提案權是指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出供大會審議或表決的議題或者議案的權利。該項權利能夠保證少數股東將其關心的問題提交給股東大會討論,有助於提高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中的主動地位,實現對公司經營的決策參與、監督與糾正作用。為使小股東的提案權能夠得以實現,新《公司法》第103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達到3%以上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十日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之內,並有明確議題和其他決議事項。」這樣既能保證小股東能夠有機會提出議案,同時,也能確保股東大會及其他股東有充分的時間審議、表決議案。
6,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權一般都比較分散,股東人數眾多,許多小股東出於時間、精力、成本和話語權又不多等方面的考慮,往往沒有動力親自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這樣勢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東以及經營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畸形等不良現象,公司法為了鼓勵小股東積極維權,願意參與公司治理,賦予小股東以書面授權方式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由被委託人代為小股東根據授權委託書制定的許可權在股東大會上對股東大會議案和相應決議做出與委託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被委託人也可以接受多個股東的委託,集中行使表決權。這樣,小股東既完整表達了本人的意願,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同時又節約了成本費用。而且也有利於股東會中所要討論的議案的通過和具體執行。(見《公司法》第107條)
7,以累積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監事選舉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非職工董事、監事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於股東大會採取簡單資本多數決原則,控股股東完全可以通過控股地位占據選舉的多數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會、監事會完全成為控股股東的代言人。為了避免控股股東操縱公司,就必須引進累積投票制度,使中小股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發言人。為此,新《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所謂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按照這種方式,一個股東在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所投的總票數等於他所持有的股份總數乘以所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股東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權集中選舉一人,也可以分散選舉數人。最後按得票多寡決定當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員。這樣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數股東將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人選入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這種投票制度賦予了小股東與大股東抗衡勝出的機會,改變了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東的絕對話語權,有利於社會公正價值的體現。
8,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
新《公司法》143條規定了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即股東對於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等持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價格收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份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比有限公司更嚴格,只能在一種情況下使用,而有限公司相對較寬,共計有三種情形,包括(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見《公司法》第75條)。兩者有所差別的原因在於:股份公司股東以自由轉讓股份為原則,以限制轉讓為例外,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轉讓為原則,在內部股東之間才可以自由轉讓股權,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少。
『肆』 關於股市第三方委託人的具體意義是什麼啊是不是你股票的買賣全得經他手…
希望答案對你有所幫助覺得答案滿意請採納,謝謝,O(∩_∩)O哈哈~我想你問的應該是「第三方存管」 「第三方存管」的全稱是「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過去,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投資者(即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是由證券公司一家統一存管的。後來,證監會規定,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統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機構存管。這里的第三方存管機構,目前是指具備第三方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是商業銀行提供的一項業務,常見於證券、期貨、房產等交易活動中。拿證券交易中的第三方存管來說,它是指委託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 第三方存管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證券經紀公司不再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只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銀行負責管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匯總賬戶,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並為證券經紀公司完成與登記結算公司和場外交收主體之間的法人資金交收提供結算支持。銀行負責完成投資者專用存款賬戶與券商銀行交收賬戶之間清算資金的劃轉,將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轉移到銀行,由銀行代為完成。 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證券公司將不再接觸客戶保證金,而由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交易清算與資金交收。據《上海證券報》報道,證券業之所以引入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主要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的行為。有關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券商挪用保證金問題屢禁不止。 實行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之所以能確保客戶保證金不被券商挪用,是因為該制度有效地在證券公司與所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之間建立隔離牆。具體而言,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後,客戶可以在存管銀行網點或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開戶業務,在存管銀行的系統中生成客戶保證金賬號,在證券公司的系統中生成客戶號。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由證券公司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據登記公司的交易結算數據,計算客戶的交易買賣差數;由銀行負責投資者保證金賬戶的轉賬、現金存取以及其他相關業務。 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基本不會影響投資者的現有交易習慣。在實施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證券公司開戶,唯一的不同就在於存取資金只能通過銀行進行。這有點類似當前不少證券公司推出的「銀證通」業務。 第三方存管的好處1。資金更放心:過去,客戶的保證金交由證券公司一家存管,被挪用的情況屢屢發生。現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交由第三方存管銀行統一存管,客戶的保證金由商業銀行和券商的雙重信用作為保障,確保客戶資金的兌付,客戶的資金安全可以得到保障,更加放心; 2。存取更省心:客戶不僅可以通過券商原有的方式完成轉賬,還可以通過銀行櫃台、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多種方式完成資金的存取、銀行賬戶和保證金賬戶之間的劃轉; 3。服務更貼心:客戶成為券商和銀行的共同客戶,不僅可繼續享受原來券商提供的投資理財服務,而且還可以享受銀行各種綜合理財服務。 4。由於保證金交由商業銀行統一存管,這樣便於國家對違規資金進入證券市場的監管。 綜上所述,實行第三方存管制度後,帶來的好處是不少的。
『伍』 股票第三方託管的問題
如果能夠轉賬就說明好這了,轉不出去就需要去證券營業部本人辦理三方存管了!
『陸』 導致股票資產第三方託管的事件是什麼
主要是證券公司挪用客戶資產
『柒』 委託第三方公司進行股票投資如何進行賬務處理,被委託方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請分別告訴我具體的會計分錄,
委託方:借: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受託方 借:銀行存款 貸:受託投資款
『捌』 股票交易中的第三方委託是怎麼回事
以往的時候,錢是存在券商的,這樣券商可能非法佔用
你賬戶開在證券公司
卻把資金委託在銀行
讓銀行替你保管
防止券商隨便動用你的錢。
這就是三方存管了
『玖』 股票第三方託管
第三方存管簡單的就是說,證券公司管交易,銀行管資金.
辦了第三方存管以後,直接在網上交易系統裡面,有個銀證轉帳,直接在銀行與券商間轉入、劃出就可以了!簡單、方便、快捷!
『拾』 股票交易的第三方託管是什麼
所謂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簡稱「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是指由證券公司負責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據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的交易結算數據清算投資者的資金和證券;而由存管銀行負責管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匯總賬戶,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並為證券公司完成與登記結算公司和場外交收主體之間的法人資金結算交收服務的一種客戶資金存管制度。在這種模式下,證券公司不再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只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