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買賣最多可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多少股份這個有限制嗎
理論上是沒有限制,如果你願意拿幾億來買股票,恐怕不行。一般持有該公司5%以上時,再買入或賣出時,必須發出公告。
Ⅱ 將一個公司的上市的股票全部買了是不是就有了他的控制權
1、理論上來說可以這樣做,但是實際上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公司法》嚴格規定,任何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人數必須達到一定的人數規定,一股獨大的公司不屬於股份制公司。
2、他變成控股股東:只要某個人(或某機構)在一家公司中的持股最多,他就成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例如,公司眾多股東的持股比例均未超過10%,而某一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10%,他就是公司的控股股東。601009南京銀行就是這種情況,該銀行的控股股東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南京銀行13.76%。
Ⅲ 為什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有超51%的股份也會被收購
收購(Ac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行業蕭條和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可以在對方公司的二級市場進行低價股票收購。從法律意義上講,中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
收購方式
任何進行收購的公司都必須在決策時充分考慮採用何種方式完成收購,斥同的收購方式不僅儀是支付方式的差別,而且與公司的自身財務、資本結句密切相關。
1.現金收購。現金收購是一種單純的購買行為,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從而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現金收購主要有兩種方式:以現金購取資產和以現金購買股票。
2.用股票收購。股票收購是指公司不以現金為媒介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內,而是收購者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
3.承擔債務式收購。在被收購企業資不抵債或資產和債務相等的情況下,收購方以承擔被收購方全部或部分債務為條件,取得被收購方的資產和至營權。
Ⅳ 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進行投資,入股,控股,收購,並購,分別是什麼意思
投資:是指一個公司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向對方輸送資金的過程。也是這個公司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另一公司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投資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有增加股東的必要,且另一公司有購股投資的目的,雙方經過協商,建立認購契約,即為入股。
控股:是指一個公司通過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並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4)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控制權擴展閱讀:
投資、入股、控股、收購、並購都是一個企業或公司對另一企業或公司做出的經濟措施,以便於自己可以更好的發展。他們會事先調查並預算該公司的基本價值和未來發展,從而決定對該公司報以什麼樣的態度。
無論是什麼形式的投資,最終目的是為了通過生產經營獲得被投資公司一定的利潤。企業的投資活動明顯地分為兩類:對內擴大再生產奠定基礎,即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對外擴張,即對外股權、債權支付的現金。投資帶有一定的風險性,不是每一次投資都能成功的。
控股又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
並購的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產生並購最基本的動機就是可以讓企業更好的的發展。並購是在一定的財產權利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企業並購的過程實質上是企業權利主體不斷變換的過程。
收購根據關聯性可分為橫向收購和縱向收購。橫向收購是指對於生產或銷售同一類產品的公司進行收購。而縱向收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收購。
收購根據是否抵制又可分為善意收購和惡意收購。善意收購是指事先與被收購公司進行協商,被收購公司同意之後進行的收購行為。惡意收購指的是被收購公司不同意的條件下仍然進行強制收購的行為。
網路—投資
網路—入股
網路—控股
網路—收購
網路—並購
Ⅳ 股民可以在二級市場直接收購公司嗎
一般這么做:先在二級市場買入一定比例流通股,然後協議轉讓大股東的股票;要全部靠二級市場的話,就要看該公司股權結構了,控股很低的,理論上可以,只要願意。
通常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股權全部流通,二級市場收購是最直接,也是最常見的企業並購方式。但這種市場化的收購方式由於要面對眾多個性化的投資者,並購的難度相當大。一方面收購將造成收購方的股價上漲,從而導致企業並購所需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並購方還要遵守相關的交易法規。
因此,二級市場收購方式一般在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很小的情況下才適用,只有當企業通過二級市場購買股票達到需要披露的股權比例的時候,企業已經獲得控股地位或者已經距離控股地位不遠,收購才有望完成。
Ⅵ 關於在股票二級市場並購上市公司的問題!個人投資者購買全股本的5%的就需要舉牌!那聯繫上10個人,每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雖然所有股票都是可流通股,但大股東不賣,你怎麼買?
而且大股東要轉讓股票是不能在二級市場操作的,只能在大額交易平台轉讓。
Ⅶ 什麼叫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求大神幫助
為了防止大股東隨意減持對中小投資者造成不良影響,股改初期管理層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對非流通股減持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3、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所持股份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向特定投資者配售的方式。 當時的規定主要著眼於非流通股分批上市,對諸如國有股減持等具體細節問題,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2007年7月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公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以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標識管理暫行辦法》三個政策性文件,對股權分置改革後國有單位轉讓和受讓上市公司的方式、定價原則、審核程序、轉讓或受讓方資格、協議簽訂、價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規范性要求,其中與二級市場減持相關的主要有: 1、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累計轉讓股份扣除累計增持股份後的余額)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未達到5000萬股或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 2、國有控股股東轉讓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轉移;多個國有股東屬於同一控制人其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或比例應合並計算。 3、國有參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在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由國有參股股東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決定,並在每年1月31日前將其上年度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報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應將轉讓方案逐級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實施。 4、國有股東採取大宗交易方式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該上市公司股票當天交易的加權平均價格。 上述文件是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在二級市場減持的行為准則,實施後國有企業在交易所轉讓原非流通股將存在以上限制,從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更加規范。由於2008年後,小非減持基本完成,而大非控制方主要是國有企業性質,因此,該文件實質性是針對大於5%持股比例的國有限售股的綱領性文件。《轉讓辦法》和《受讓辦法》,對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減持與增持實施有效監管;《標識管理辦法》則是通過對國有股東證券賬戶進行標識,以對其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監管。三個文件形成對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動態管理的制度體系,未來非流通股減持將更加有法可依、有律可行。
Ⅷ 國資入股在二級市場上收購上市公司股票是商業機密嗎
當然算了
而且收購達到標的公司5%的時候向監管說明情況
如果這個國資是上市公司的話還需要披露
Ⅸ 關於是否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可以直接控制公司問題。
1,可以分拆上市,但每個分拆的部分必須是能獨立的個體,舉個簡單例子,我有一家生鮮超市要上市,公司資產大致包含以下幾個部分,1.銷售的超市主體2.冷鏈物流3.上游供貨商等等
這幾個部分都可以單獨上市,任何一個部分你只要取得最高比例的股份,就可以取得對那個部分的控制權,但不是對整體生鮮超市的控制權,只能折算你所佔有在整體的股份比例,來對應你對生鮮超市的影響能力
2.可以分拆,如1所示。
3.只要買了50%以上的股份,那麼你的股權比例最大,不是直接控制?
4.
這是萬科十大股東持股比例。30%要不要擔心?
Ⅹ 說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投資,入股,控股,收購,並購,都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的標的物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以資財,依計劃可選擇購置服務公司發行的新股(即現金增資股),或在證券市場上購買服務公司上市股票,這就是入股。
控股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收購(Ac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行業蕭條和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可以在對方公司的二級市場進行低價股票收購。從法律意義上講,中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
並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並(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兼並 —又稱吸收合並,即兩種不同事物,因故合並成一體。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購 —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與並購意義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合並(Consolid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並完成後,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