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公司給股票是怎麼說法
如下:
股權激勵部分通常會出現在資深程序員及更高職位中,而且職級越高,這部分薪酬比例也會更高。在阿里巴巴P7職位中,平均股權激勵大概是600股,分四年行權,平均到每年大概是26萬(以美元7:1人民幣,阿里巴巴$250/股來計算)。
股權激勵部分的股票通常是受限股票(RSU, Restricted Stock Units),其限制性體現在只有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股票才能自由流通。一般來說條件是員工在公司就職達到一定時間後才可以獲得部分股權。
舉個例子,阿里巴巴的股票會在員工工作滿兩年的時候,分配受限股票中的50%給員工。工作滿第三年,給25%,工作滿第四年,再給最後的25%
這里有什麼套路呢?首先,由於阿里的RSU是工作滿兩年才能授予,所以員工要想提前跳槽就會承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選擇在員工沒滿兩年的情況下解僱員工,從而減少薪酬的支出。
再舉個例子,谷歌的RSU同樣是四年給予,而它的分配方式是每個月給2.08%的RSU,也就是說,谷歌的RSU是完全平均分配到48月的。
但通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個一年的 'vesting cliff', 也就是說,員工要工作滿一年,才能一次性拿到25%的RSU,而從第二年開始,就會每個月按比例發放剩餘75%的RSU(每月授予總RSU的2.08%)。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公司希望員工能至少工作滿一年。
那為啥一年之後公司就不設'vesting cliff'了呢?原因是公司一般會在員工績效中,給予員工新的股權激勵,從而增加員工RSU的股票數量,當員工開始第二年工作的時候,他每月(年)能領到的RSU就比第一年更多的股票,從而增加對公司的忠誠度。而那些在績效考核中相對平庸的,就只有很少或者沒有新的股權激勵,公司因此降低了自身對員工的吸引力,變相勸退員工。
在職級對標中,為了統一標准,我們計算股權激勵時統一按四年平均分配來計算股權激勵的價值,並且按照填寫薪酬時的股票價格為准來計算每股的價格。
其實,以上我們只是討論了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對於未上市公司,情況則更為復雜,因為這類公司的股票並沒有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因此股票價格並不透明,也很難直接轉化為現金,再加上公司有永遠不會上市,股票永遠無法自由流通的可能。所以通常認為未上市的公司股票的吸引力是低於上市公司的。
但正因為如此,未上市公司通常在給予股權激勵時會比上市公司更慷慨,會給更多的激勵來吸引人才。因此我們在評估一份RSU的時候,要綜合考量價值和風險。
⑵ 股票授予和歸屬的區別
歸屬就是你在公司的工作的期限內公司發給你直接屬於你的股票,而授予則只是間接歸屬,屬於只是給你了一個名頭,還沒有給到你手裡。
第一類限制性股票比較常見,是現在主板公司中普遍使用的激勵方式,即公司先將限制性股票登記在激勵對象名下,在鎖定期後根據業績考核情況決定限制性股票解鎖與否;而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時不需出資,在滿足獲益條件後出資獲得公司股票並完成股票歸屬。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⑶ 上市公司一年後解除原始股是不是送股
上市公司一年後解除了原始股基本上都不是。送的股票。一般都是他原始股東購買股票,因為原始股東購買股票是由限售期的,上市後呢,一般。在限時期內是不能解除。
⑷ 股權激勵第一年到期,什麼時候解鎖可以賣股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每滿一年,員工可行使 1/4 的期權總額。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⑸ 公司給股票有什麼用
新上市股票有一部分可以流通,另一部分暫時禁止流通。
給優秀員工的,可能就是這一部分,叫做原始股。一般在上市後1~3年解禁。
解禁後可以流通變現。在沒有變現以前,每年可以享受公司分紅。
不過我建議你不要抱太高期望。老闆們很喜歡用這個給員工畫大餅。
我之前做過的一家公司,說好了每年分紅,給股份,每一年老闆都會有借口。直到我做了三年離職,一股都沒落袋。分紅都被老闆以各種借口吃掉了,一分錢沒拿到。
⑹ 公司股票在授予後離職會怎樣處理
公司股票在授予後,勞動者依法提出離職的,勞動者所屬股份處理取決於勞動雙方關於股份的協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准備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項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應提交的材料
(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單位名稱。
(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將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⑺ 限制性股票的鎖定期和等待期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等待期: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
鎖定期:授予員工的為限制性股票,即暫時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此時員工已經取得公司股票。
⑻ 公司進行股票期權激勵,每年都交嗎
公司進行股票期權激勵沒有規定多少年搞一次,但股權激勵的約定期一般都有三到五年期限。
股權激勵就是公司與員工(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約定,約定一個時期公司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准,員工就可以約定價格(一般比市價低較多)得到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這種辦法是把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綁定在一起,促進公司的良性發展,所以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作用。
⑼ 股票授予是什麼意思
就是對於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的一種激勵制度,就是對於高層管理人員將在一定時期給予一定的股票,但是還是要通過董事會的審批和證監會的審批。
⑽ 請問非上市公司激勵員工的期權,一年後員工來行權,公司具體該如何操作要簽訂入股協議什麼的嗎
不知道你們改制了沒,現在是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給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案例: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乾的激勵與約束,使他們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法杖更緊密地結合,做到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並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探索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有效途徑,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探索和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已勢在必行。 一、股權激勵概述 所謂股權激勵是指授予公司經營者、雇員股權,使他們能以股東身份參與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服務的一種激勵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收購等方式。中國證監會在2005年12月31日發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將股權激勵定義為「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股權激勵的本質是通過對人力資本價值及人力資本剩餘價值索取權的承認,正確處理貨幣資本與人力資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機制與制度安排,它是企業基於未來可持續性成長和發展的一項戰略性人力資源舉措,在實際操作中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要持續激勵企業高管團隊為股東創造更高業績,二是激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專業技術人才,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要始終圍繞這兩個基本目的而展開,這就需要在方案設計和實施中充分了解經營團隊及核心人才的內在需求結構、激勵現狀與問題,與股東及董事會成員充分溝通,雙方就股權激勵的對象、標准、條件、激勵水平達成共識,方案的設計既要反映公司核心價值觀及人力資源戰略的價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勵對象的內在激勵訴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可分為股東轉讓股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另外,還有一種以虛擬股票為標準的股權激勵方式,稱為股票增值權。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適用於上市公司,雖然對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上市公司是股價透明、交易市場活躍,有限責任公司是封閉性公司,具有股價不易認定,轉讓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責任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有其特殊性。有限責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規定來實行股票期權或限制性股票計劃,必須根據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因企制宜,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股權激勵方案。 二、 我公司現狀分析 我公司現有注冊資本5220萬元,股東為陳**、**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陳**)及雲南**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分別為:1700萬元、3300萬元、2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分別為:32.57%、63.22%、4.21%。從上述股權結構上看,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合計持股95.79%,截止2009年末,公司資產總額246,020,370.63元,負債總額70,855,640.81元,所有者權益175,164,729.82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計算,將公司全部凈資產折算為5220萬股,每股股價為3.35元。 公司成立至今,經歷了中高層頻繁流動到相對穩定的階段,現階段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逐步暴露企業存在一股獨大、員工打工心態嚴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營企業人治特徵的弊端,如何激勵和留住能將個人使命與公司使命緊密結合,通過實現公司願景來達成個人願景的公司高層及核心業務技術骨幹,緊通過加薪等辦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時也力不從心,適時實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除可激勵員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權結構,現階段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機已成熟,條件已具備。 三、 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 公司在近幾年的高速發展過程中,引進了大量的優秀管理、技術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資、獎金收入分配體系。為了適應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構建和鞏固企業的核心團隊,需要重新界定和確認企業的產權關系,本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是單純為分配企業目前的財富,而是為了使公司創業者和核心骨幹人員共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增強公司股權結構的包容性,使企業的核心團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為此設計了一套實股+崗位分紅+業績股份期權的多層次長期激勵計劃。 (一)第一層次:現金出資持股計劃 大量實踐表明,要實施股權激勵,如果全部是由老闆來買單,對激勵對象而言,只是額外增加了一塊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實在的股權,時間久了也會產生股東疲勞症,本方案現金持股計劃是由高管層盒管理、技術骨幹自願現金出資持股。因為實實在在掏了錢,所以更容易與企業結成共同體,當然,讓高管和骨幹掏錢,可能怨言很大,所以為了鼓勵激勵對象掏錢,可以採取給出資者配股或價格優惠等措施。 1、現金出資持股股份來源: 包括向激勵對象增資擴股、老股東轉讓股份等方式。 (1)、向激勵增資擴股。這種方式可以使企業通過增資擴股來增加資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東雲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決股權頻繁變動與有限責仟公司股東人數限制的法律障礙。還有由於公司股本溢價為1:3.36,出資者實際出資與進入注冊資本的股權「縮水」問題,激勵對象感情上難於接受。當然解決這些問題也是有辦法的,將在後面分別闡述。 (2)、實際控制人贈與配送 根據我公司實際,由於前面述及的股本溢價問題,為了調動激勵對象現金出資的積極性,實際控制人應當對現金出資者給子一定的股權配送,可以按照職務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對現金出資者配送股份。如國內知名企業家柳傳志、任正非、馬雲、牛根生等,他們都有「散財以聚才」的理念,其中華為的任正非通過轉讓或配送方式,主動將自己的股份稀釋到零點幾.沒有膽識是很難做到的,當然這些企業家個人魅力很強、很自信、很霸氣、很強勢、多少也帶點專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權讓出去以後失去控制權,如果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民營企業家出讓股權很容易引起企業的混亂,這也是很多企業有過先例的。 (3)、實際控制人股份轉讓 如果公司不想增資擴股,叫採用實際控制人轉讓股權方式,在轉讓過程中,按照出資對象職務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的優惠比例。通過轉讓過程完成買股與配送的過程。 2、激勵對象出資的資金來源: 激勵對象出資的來源主要通過如下幾種方式獲得: (1)完全由激勵對象自籌現金解決; (2)從支付給激勵對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認購股份。 (3)從公司公益金中劃出一部分作為專項資金,無息貸給激勵對象認購股份,然後從激勵對象的薪金中定期扣還。 第一種方式則由激勵對象州自籌資金購買,後2種方式實際上都屬於延後支付獎金的形式,如完全採用第1種方式,則在激勵對象自有資金不足時將無法認股,後果可能是激勵者因無資金認股而放棄股份.激勵效果大打折扣。為保證激勵對象有充足的資金認購股份.可考慮幾種方式相結合的辦法,規定用延後支付獎金的形式認購股份的上限,剩餘的部分必須用自有資金認購。 3、激勵范圍、激勵力度 理論上說,現余出資持股計劃的激勵對象適用於全體員工,差別只在於股份配送或優惠比例不同,目的是體現股權激勵方案公平公正性,讓每一位願意參加股權激勵計劃的員丁廣泛參與進來。體現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種利益共享的企業文化。但在實踐中,因為要考慮確保實際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權管理成本,參與持股計劃人數不宜過多,控制在不超過20人較為適宜。 4、出資股份的權利 現金出資者本應當具有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但由於股東會人數過多導致股東會成本增加並降低決策效率,小股東應實行股權代理或委託制,確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員,其他繳納現金股份的成員,必須委託這些人代理行使法律上的股東權利。 5、股份的變更 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職務變更等情況的,已經認購的股份可繼續保留,可繼承、可轉讓。但配送的股份未達到行權的條件的,由實際控制人無條件收回 綜上所述,現金出資持股方案較適合公司當前的實際狀況,是整個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兩個主要的缺點:一是要激勵對象的抵觸情緒大,由於大多數人過去在國營企業工作,國營企業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現金入股,由於效益不佳,常常無紅可分,實質上變成了企業變相籌資掏空員工的錢袋的手段,因此,要讓激勵對象實實在在看到現金入股的好處,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這個方案的關鍵。二是激勵成本較高,由於實現利潤後要年年分紅,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現金的壓力大,同時實際控制人分紅所得繳納個稅稅負重; (二)第二層次:崗位分紅股 崗位分紅股是對特定的崗位員工,授予一定數量的股份,使得該管理人員在這一崗位上任職期間可以享受該股份的分紅權。 崗位股的特點是不需要購買,人在特定崗位時擁有,離開該崗位自動失去,由繼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權來源,全部由實際控制人提供。實質上就是大股東為完成業績目標的高管讓渡分紅權.由於在第一層次的現金持股計劃中,繳納現金入股的激勵對象,實際控制人已根據其崗位、職務級別、貢獻大小進行了無償配送,故此方案適用於未參加現金持股計劃的激勵對象。在崗位股實際設置時,要考慮與配送金額的匹配,以及與年薪制的補充。 (三)第三層次:經營業績股 經營業績股是指對高管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並為公司服務一定年限後,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該方案的優點是:能夠激勵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努力完成業績目標,具有較強的約束作用。激勵對象獲得獎勵的前提是實現一定的業績目標並持續服務於公司,並且收入是在將來逐步兌現。實施該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幾個問題: 1、經營業績股份來源:①從實現的凈利潤中提取增資:②由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從實際控制人處回購公司股份。 2、激勵范圍、激勵力度 經營業績股份的激勵范圍通常為有業績目標的高級管理人員,通常公司對高管分配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須與一定的經營目標掛鉤,在超額完成經營目標的前提下,做為年薪制的一種補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緩公司現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過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層的持股比例,穩定高管隊伍。 3、業績目標的設定 業績目標是約束激勵對象的重要條件.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公司可以選擇總產量、總銷售收入、利潤總額等絕對數指標為業績目標,也可選擇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等相對盈利指標為業績目標,還可以以絕對盈利指標和相對盈利指標結合為業績目標。對超額完成業績目標的,除兌現基本年薪外,超額部分可在績效考核辦法中規定給予業績股份的獎勵。 4、經營業績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獲得的經營業績股份,享有分紅權。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為,必須規定所有權保留期,在期滿後,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額發放股份登記證書。 總之,經營業績股目的是為了激勵高管完成經營目標,經營業績股份兌現得越多,股東的回報越高,此方案較適合公司當前的實際狀況,但也存在兩個主要的缺點:一是公司的業績目標確定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能會為獲得經營業績股票而弄虛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審計監督體制;二是由於獎勵的是股權,被激勵者在公司實現利潤後可年年分紅,使這個方案的激勵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權激勵方案實施中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關於激勵對象范圍和人數問題 如前所述,股權激勵的重點對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但根據我公司的實際,一是成立時間不長,有的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進入公司時間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偏大,對他們實施股權激勵效果並不明顯,加之實施後股權不能過與分散。因此我認為,我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的重點對象范圍應界定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 1、在公司擔任中高層管理人員者(含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中層幹部); 2、由董事會確定的未擔任中層的核心骨幹、技術人員 ; 3、方案實施時已連續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實施時年齡限制為男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40周歲者; 5、參與股權激勵總人數不超過20人。 (二)管理機構的問題 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後,大量股權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資源、薪酬分配、業績目標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議設立專門股權管理機構,來實施股權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體實施細節問題 1、為了增加對股權激勵對象的約束,實際控制人配送的股權由實際控制人與激勵對象簽訂《公司股權期權協議書》,規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紅權,必須在服務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業績後,可正式辦理行權手續,在行權前仍由實際控制人保留所有權: 2、為出資者或擁有股權者發放《股權登記證書》,鼓勵建立內部股權交易市場,為股權轉讓者辦理變更登記等提供方便。 四、綜述 本方案力求通過多層次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一方面通過自願原則實現員工主動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另一力而通過崗位股設置體現公司對特定崗位貢獻度的認同:再通過經營業績股設計反映公司的戰略規劃、經營目標,以此來構建長期穩定的核心團隊,雖然當前獲受股份只是少數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核心人員,但這種組合模式是一種開放的、動態的、既民主又體現公司意願的設計。 本方案只是一個粗略的股權激勵方案構架,僅代表個人意見,請領導審閱修改後,再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