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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個股票賬戶申購新股 2025-05-14 14:32:10

非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個人所得稅

發布時間: 2022-08-02 01:23:40

① 個稅法個人取得非上市企業股權激勵所得,怎麼計稅考取個稅師容易就業嗎

個人取得符合規定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經向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實行遞延納稅,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屬於境內居民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2)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3)激勵標的應為境內居民企業的本公司股權,其中股權獎勵的標的可以是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所取得的股權;(4)激勵對象應為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技術骨乾和高級管理人員,激勵對象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6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30%;(5)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解禁後持有滿1年。股權獎勵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6)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至行權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0年;(7)實施股權獎勵的公司及其獎勵股權標的公司所屬行業均不屬於《股權獎勵稅收優惠政策限制性行業目錄》范圍。凡不符合上述遞延納稅條件的,個人應在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時,參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執行。

② 限制性股票要交45%的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規定,對於員工獲得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工資薪金所得,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實行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③ 限制性股票個人所得稅計算

法律分析:個人在納稅年度內第一次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扣繳其個人所得稅。公式為: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④ 限制性股票繳稅比例

法律分析:1、個人在納稅年度內第一次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扣繳其個人所得稅。

公式為: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

上款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上款公式中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後的商數,對照國稅發〔1994〕89號所附稅率表確定。

2、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兩次以上(含兩次)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兩次以上(含兩次)取得同一種股權激勵形式所得或者同時兼有不同股權激勵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應將其納稅年度內各次股權激勵所得合並,按照國稅函〔2006〕902號第七條、第八條所列公式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⑤ 限售股,減持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稅[2009]167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⑥ 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員工取得股權獎勵(行權)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對該股權激勵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起,需要並入綜合所得。應納稅額=股權激勵凈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或其控股企業員工的一項權利,該權利允許被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以某一特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行權時凈收入=(股票每股市價-實際支付的每股價格)×授予的股票數量。

股權獎勵即公司直接授予本公司的股權,限制性股票是設定了一定行權條件(比如服務年限超過3年,業績達到什麼標准)的股權激勵。

不管是以上哪種股權激勵,其本質均源於員工為本企業提供服務,所以應計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股權激勵以行權時凈收入為應納稅所得額,以股票期權為例,每股凈收入為行權時每股股票的市價減去與員工取得該股票實際支付的每股價格(期權的行權價值);如果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以現金方式結算的股票期權),則直接將價差收益確認為凈收入;直接股權獎勵的,個人取得成本為0,股權市價就為凈收入。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以及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是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取得股權獎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股權時再納稅,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去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的相關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取得成本-相關稅費)×20%。

所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激勵凈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1年12月31日之前單獨計算,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稅可以享受合並遞延納稅,等到股權被轉讓時,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⑦ 對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可實行何種遞延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一、對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實行遞延納稅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
(三)本通知所稱股票(權)期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權)的權利;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只有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以處置該股權;所稱股權獎勵是指企業無償授予激勵對象一定份額的股權或一定數量的股份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⑧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什麼

限制性股票稅收政策是: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下,激勵對象認購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待解鎖時就解鎖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激勵所得=(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公式中當日市價均指收盤價。被激勵對象取得股權的計稅價格為(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關於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下同)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