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獎勵員工股票一般怎麼發
一般採用企業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發放。
一般分為授權日、行權日、禁售期,禁售期後就可以賣股票。
業績股票激勵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激勵對象在以後的若干年內經業績考核通過後可以獲准兌現規定比例的業績股票,如果未能通過業績考核或出現有損公司的行為、非正常離任等情況,則其未兌現部分的業績股票將被取消。
❷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購買。
上市前公司員工是否可以購買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會決定,但公司普遍不會給員工購買股票的機會。
上市後員工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決定購買公司股票。
❸ 公司讓員工自由購買公司的原始股,是定向增發,不知道是好是壞
定向增發一般是利好公司。是沒上市的公司吧。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1] 不得轉讓。你公司是股份制公司的話可以通過這個方法募集資金,但是需要變更注冊資本。登記股權了
❹ 如何做股權激勵,讓員工自願花錢買公司股份
做了這些年的股權激勵顧問,這方面感觸很深。
員工願意花錢買股份無非有三點:
1、認可你這個老闆;
2、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
3、公司的利潤率不低。
❺ 老闆想給員工做激勵股權,怎麼操作比較好
股權激勵的模式也並非是統一的,以下有十種常用的股權激勵模式:
1、股票期權: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使用特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份的計劃。
特點:購買的權利,股票期權是使用最廣的股權激勵計劃。
2、績效股份計劃:一種根據事先確定的內部或者外部績效目標的達成情況而授予的股票授予計劃。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三至五年)達到這些目標,激勵計劃的接受者才有資格獲得這些股票。
特點:將績效目標和股票價格分紅有機結合。
3、限制性股票獎勵:限制性股票獎勵是僱主授予雇員的股票獎勵,但員工所持有股票的權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並且存在喪失的風險。
特點:一是有時間限制,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留住員工。限制包括服務期或者僱傭關系維持時間的限制,在限制消失之前,員工不能將股票進行抵押、出售或者轉移。然而,員工可以在受限期間獲得股息和投票權。
一旦限制消失,員工會獲得所有的非受限的股份,同時可以將其進行抵押、出售或者轉移。員工如果沒有遵守這些限制性要求,就會失去相應的股份。二是與限制性股票單位相比,屬於先給股票。
4、限制性股票單位:股票單位是在授予時發行潛在股票的協議,在員工達到授予計劃的要求時才可能會有實際上的股票授予。
特點:未來一定時間內可以購買的約定。未來三年再給你股票。
5、加速績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與傳統基於時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獎勵相伴而生的是基於績效授予的方式,通常被稱為「加速績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在這種類型的計劃中,時間限制可以延伸到更長的10年而不是3年,以提升保留人才的功能。
特點:更長的時間,強化了提前確定的績效標准限制的激勵特徵。
6、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是一種長期激勵工具,通過股票增值權計劃,公司授予其高管一種獲得預期股份未來增值等額的獎勵的權利。
特點:不必購買或者增發股票,可以從公司股票增值中獲取利益。
7、影子股票:公司授予高管的一種基於公司股份登記價值、公允市場價值或者公式價值等增值安排。
特點:不實際擁有公司股票,一般也沒有投票權利,但是有資格接受分紅或者其他等價物。
8、績效單位計劃:指員工在獲得相應的績效單位之前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內(一般3-5年)達到事先確定的外部或者內部績效目標的一種激勵計劃。
特點:績效單位的價值和股票價格沒有什麼關聯,獎勵都是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9、員工股票購買計劃:員工通過在特定的時間階段委託公司進行薪酬扣除以購買公司股份。員工股票購買計劃允許員工以折扣價購買公司股票,通常通過工資抵扣的方式購買。
特點:福利計劃,使員工能夠分享組織的績效成就。
10、員工股票所有權計劃:員工股票所有權計劃是一種限制性固定繳費計劃,該計劃能夠使參與者從組織退休或者離職時獲得累積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所有權計劃中,僱主每年都會繳納固定的費用,費用累積成為員工的福利,但是這種福利額度事先無法確定。
特點:在離職後繼續持有公司股份而不是將其出售。
當然,沒有通用的股權激勵方案,但我們可以根據以上十條股權激勵形式,結合不同公司的不同情況加以改善應用。
❻ 上市公司鼓勵員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違法嗎賠錢公司給補差額違法嗎
不違法,相當於是兜底回購,很多公司在干這種事情。
❼ 公司股權激勵要買嗎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激勵,是指公司為了能夠激勵或者留住公司的核心人才而設置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通過附條件的給予員工一部分股東權益,可以使得員工樹立主人翁意識,與公司形成利益共同體,從而使得公司實現長遠發展計劃。公司股權激勵模式有以下幾種:
1、業績股票:顧名思義,即當員工達到預期的業績目標之後,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者給予其獎勵金來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所謂期權,通俗的理解就是一種期待權利,指公司激勵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流通股票,當然員工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這就是股票期權。
3、虛擬股票:也就是干-股,員工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當公司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員工可以獲得相應的股價上漲的升值收益,這個模式下員工是不用出資的。
5、限制性股票:指事先給予員工一部分股票,但是對該部分股票的來源、拋售等作出限制,等到員工完成特定目標之後,才會解除限制,員工可以拋售股票以獲得收益。
6、延期支付:是指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員工持股:就是公司直接無償贈與或者補貼員工購買公司股票,使其在公司股票升值時獲得收益,貶值時遭受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 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 、第七十二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❽ 榮耀回應強制員工買股份,稱均為自願,你認為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較合理
分配給貢獻較大的員工。
適當合理並且多分一些給在企業貢獻較大的員工,且工作的時限較長,這些員工是理應得到公司的股份的,畢竟他們為公司付出了較長的時間,同時也為公司父母獻了自己一生中最寶貴的時間,他們應當得到公司的嘉獎,這是對他們工作努力認真的肯定,這會極大的鼓舞員工們的心,讓他們跟公司始終成為一條線上的螞蚱。
三、我的個人看法是。
關於買賣股權,我個人更多的看法是,作為一名員工,更多的是為公司排憂解難,而企業應該更多的為老員工進行一些物質上的獎勵,不能涵蓋老員工的心。適當的物質獎勵應該是可行的,但是也不能過分的減少對於老員工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