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技巧 » 公司入股票據丟失如何領取
擴展閱讀
俏江南股票代碼多少 2025-06-23 03:59:27
華天酒店科技股票行情 2025-06-23 03:36:08
推想科技股票代碼 2025-06-23 03:36:02

公司入股票據丟失如何領取

發布時間: 2021-04-29 15:25:03

A. 票據丟失怎麼辦

票據丟失的處理方式包括: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

掛失止付並不是票據喪失後票據權利補救的必經程序,而只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票據被冒領或者騙取。

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訴訟,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訴訟。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據喪失後,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系人限期申報權利,無人申報的,申請人應當自公示催告期間屆滿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人民法院作出除權判決。

判決公告之日起,公示催告申請人有權依據除權判決向付款人請求付款。逾期不申請除權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

B. 剛注冊的公司,用來注冊公司的那些發票據丟了,怎麼辦,

注冊公司的發票丟失了,不很重要。不會影響到營業執照。

C. 公司承兌匯票丟失,並且沒有復印件,怎麼辦,請各位幫忙一下。很急

根據票據法的有關規定,如果是你公司出具的承兌匯票,趕快去承兌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並在3日內到法院辦理公告。有關的手續到銀行、法院問一下。如果是你接手的其他單位背書的承兌,就不好辦了。因為你提供不出目前這張票據的使用權屬於你公司。

D. 票據丟失怎麼處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指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前的最後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催告程序的具體流程:
《民訴法解釋》第四百四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請後,應當立即審查,並決定是否受理。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通知予以受理,並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七日內裁定駁回申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及民訴法解釋第四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並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於六十日,且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日不得早於票據付款日後十五日。
催告期間如有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的處理方法: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後,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申請人或者申報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 票據丟失,如何報銷

問你們的財務吧!如果公司很善良,會讓你找其他的票代替。如果是大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聯系銷售方,說明情況,看能不能做退票或者紅字,重新開

F. 入股資金在沒有建立財務的情況下怎樣出具收款收據

我不相信一個股份公司股東出資是靠現金出資的。
還有我也不相信一個企業出資股東能拿得出現金出資,辦不了銀行卡的。
我也不相信有現金不能變成銀行存款的而且還是出資額。
是通過銀行存款投資的,何須收款收據?

G. 公司票據丟失款已付出怎麼辦

你們的票據丟失了,沒掛失?

那麼丟失的票據怎麼會支付出去呢?不是要蓋上銀行印鑒章的嗎?

是書寫完整的轉賬支票?,,報警,並讓銀行查一下資金流到誰那裡去了

網上搜了一下,不能掛失的票據有這樣的描述
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未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未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不得掛失止付。

H. 如何辦理票據遺失手續

納稅人如果遺失了普通發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來辦理:

  •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的發票聯,應於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

  • 開票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單價、數量、開票金額等。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 接受發票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取得開票方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的復印件和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發票號碼、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經開票方註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的字樣並加蓋公章,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實行電子發票的,由開票方按丟失發票代碼、號碼查詢列印(復印)發票圖片,加蓋開票方公章作為入賬憑證;

  • 納稅人丟失存根聯或記賬聯的,應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經開票方註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 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