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上漲,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能分到利潤嗎
會。
1、如果公司的股票沒有買賣,股價是不會有漲跌的,而且只要開市,股票就會有買和賣,題目中假設的情況是幾乎不存在的。而上市公司實現了利潤收益,公司的基本面看漲,一般股價會有所上漲。
2、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實含義是企業資產的價值。就影響股價變動的個別因素而言,通過該上市公司的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大抵可以判斷是否值得投資該股以及獲利預期。對於缺乏一般財務知識的投資者來說,有幾個數據有必要了解,它們是:該上市公司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來三年的預測、歷年的分紅和增資擴股情況、大股東情況等等。這些是選股時應該考慮的要素。
首先沒有仔細觀察,仔細看看任何一支股票,會發現他的股票並不是全都是流通股!也就是說它有一部分股票是在這家公司的大股東手裡的,並且不對外流通。而這些人對公司的高層、決策都有影響。可以說,他們就是公司運營的直接掌控者。他們甚至可以掌控利潤的分配,如多少用於加大生產規模、多少用於回報股民。這就是可以看到一些公司的報表的利潤很高,但是這支股票的年底分紅並不是很好。但是用於擴大生產的資金越多,也就是說公司獲得的錢越多。而這有助於大股東的長期投資回報。所以在考慮分成的時候,大股東往往會把很大一部分用於投資在生產。這時,可以說這個上市公司本身獲利。但是,這對於短期投資的散戶很不利。
2. 公司法第167條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什麼意思
公司法第167條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指的是公司的股東是可以分配利潤的,但公司作為經營主體持有股票是不可以參與利潤分配的。其利潤也有根據公司的股東根據持股份額來參與分配。公司利潤分配辦法是由公司章程來明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2)本公司股票可以分配利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3. 辨析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潤。
這句話看不明白是什麼意思.擁有本公司的股票是可以分紅的.
4. 公司法中為什麼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能分配利潤
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本公司股票可以分配利潤擴展閱讀:
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這些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企業利潤分配的有序進行,維護企業和所有者、債權人以及職工的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增加積累,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利潤分配在企業內部屬於重大事項,企業的章程必須在不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對本企業利潤分配的原則、方法、決策程序等內容作出具體而又明確的規定,企業在利潤分配中也必須按規定辦事。
5. 股票的利潤分配/
送 轉 派 都是每10股的送、轉、派
送:送股 用利潤來送
轉:也是送股 只是從公積金里轉 不是從利潤里
派:分現金紅利
送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利潤(或資本金轉增)以紅股的方式分配給投資者使投資者所持股份增加而獲得投資收益。
分紅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股利(就是派現),這種分配方式需交納所得稅,在進行分配時,目前送股和紅利所得已可自動進入股東帳戶。
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轉增股本和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於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看完上面的介紹,不用我再解釋「10送2轉6派3」什麼意思了吧?
6.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例如:公司為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給員工分配股份。可以買回本公司的一些股票。在買回股票後至分配給員工之前有一個時間差,這段時間公司持有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這部分股票不可以分配利潤。 原因:公司的利潤歸投資人所有,如果公司分配了利潤,還要將公司分得的這部分利潤分配個股票持有人。導致循環往復。
麻煩採納,謝謝!
7. 股票基礎的上市公司如何分配利潤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按照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順序進行分配。公司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如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在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述條件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在從稅後利潤提取公積金後,經股東會議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可經股東會議表決同意,將公積金轉為股本(這就是通常上市公司分紅公告中的10轉增多少),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給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轉增後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公司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後的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不足以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支付股利時,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辦理。公司分配股利可以採用現金或者股票的形式,公司普通股股利,應當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國家股利按國家規定組織收取。公司應當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並代繳個人股東股利收入應納的稅金。
8.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是什麼意思
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6條第六款規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意思是在公司利潤分配中,公司自持的股份不參與分配。
1、公司的股東是分配利潤的,但公司一般不會是本公司的股東,因為《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2、《公司法》第142條還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公司可以自己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的。但是這時其即使持有股份,一般沒有表決權,也不參與分配利潤的。這樣規定的目的是公司作為股東分配利潤後還是需要把自己的利潤再分配給自己其他的股東,沒有意義。
(8)本公司股票可以分配利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如下: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