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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票定價機制

發布時間: 2021-05-03 08:26:33

Ⅰ 股票市場上價格形成的機制是什麼

價格取決於供求,但同時還要受奇特各個方面的影響。但最直接的還是供求。要具體分析。可以從三大方面分析。但太多了,一兩句說不清。

Ⅱ 中國股票交易機制是什麼

股票交易機制是證券市場具體交易制度設計的基礎,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其設計依據就是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的不同機制。

從交易時間的連續特點劃分,有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時點是不連續的。在某一段時間到達的投資者的委託訂單並不是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儲起來,然後在某一約定的時刻加以匹配。在連續交易中,並非意味著交易一定是連續的,而是指在營業時問里訂單匹配可以連續不斷地進行。

因此,兩個投資者下達的買賣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條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時問定期成交。

定期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價格的穩定性;

第二,指令執行和結算的成本相對比較低。

連續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市場為投資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時性;

第二,交易過程中可以反映更多的市場價格信息。

(2)中國股票定價機制擴展閱讀:

特點:

1、流動性

證券的流動性是證券市場生存的條件。如果證券市場缺乏流動性,或者說不能提供充分的流動性,證券市場的功能就要受到影響。

2、穩定性

證券市場的穩定性是指證券價格的波動程度。一般來說,穩定性好的市場,其價格波動性比較小,或者說其調節平衡的能力比較強。從證券市場健康運行的角度看,保持證券價格的相對穩定、防止證券價格大幅度波動是必要的。

3、有效性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包含兩方面的要求:

一是證券市場的高效率;

二是證券市場的低成本。其中,高效率又包含兩方面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交易機制

Ⅲ 股價定價機制是什麼

如果A家和B家掛出的價格不同,那麼將不會成交,所以股票買賣的時候都尊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比如A要3元錢才賣,可B只出2元錢,僅A和B是成交不了的,這是如果C進來也要買股票,C出2.5元,然後D也進來賣股票,D出的價比A低,D只要2.5元就賣了,這時C和D就可以成交,這就是」價格優先」的原則,如果E隨後也要進來賣出一比股票,E出價和D相同2.5元,由於E比D在時間上進來的晚一些,因此,證券交易所只能讓C和D成交,這就是」時間優先」的原則.
關於買家和賣家有多少,當然是很多了,買賣同樣遵守以上的原則進行交易.

Ⅳ 股票市場的股價是如何定價的

《保薦與承銷》規定,股份公司發行定價由主承銷商對投資機構進行初步詢價,然後確認詢價區間,最終以主承銷商與上市公司協商定價或累積投標詢價方式決定最終發行價格。

股票市場作為一個虛擬資本市場,其交易的目的並不在於獲取使用價值,而是為了獲得股票的未來收益權,即買股票是為了獲取資本的增值。在一個買賣雙方信息對等的市場,賣者為什麼願意賣出?排除諸如股票持有者急需用錢等特殊原因外,主要有兩種可能,一是股票買賣雙方對股票價值的分析出現了差異,二是買賣雙方對股票價格的分析出現了差異;前一種可能是由於股票價值分析的復雜性所決定的,後一種可能是在對股票價格形成機制分析基礎上得出的結論。
股票價格波動的基礎是股票交易價值,即股票價格是圍繞股票價值與常態泡沫之和波動的,常態泡沫是虛擬資本的伴生物,是虛擬資本不同於實物資本的運行特點和運動軌跡的必然產物。因此,股票市場存在泡沫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不能因為股市存在泡沫而否定股市的正常運行,相反,常態泡沫的存在還有利於提高市場活躍度,有利於股市籌資功能、價值發現功能以及投資者賺錢功能的實現。

1。每股凈值。即會計報表上的資本凈值除以發行股數。即為每股凈值!
2。股票面值。即股票發行公司發行時。印在股票上票面金額。
3。股票市價。即股票在市場上交易。根據買賣成交所決定的價格!

Ⅳ 股票價格漲跌機制是怎樣的啊

目前中國滬深兩地證券市場漲跌機制執行的是,新發行股份首日上市和經過停牌重組成功後公司股價首日交易這兩種情況都沒有漲跌幅限制。
普通AB股每日漲跌幅10%為限。
ST上市公司每日漲跌幅5%為限。

Ⅵ 股票的定價機制是什麼

對。
惡意炒作的話,確實跟公司的實際業績有時候不存在關聯性。
但是你說的那個極端情況也是不可能的,只是一種理想狀態下的結論。

實際情況是,大部分公司,股價上漲靠的依然是業績支撐和合理估值,即使是概念炒作也是炒的未來業績可能的增長和轉變。
而不停的跌和不停的漲,除非公司基本面發行很巨大的轉變,變壞或者變好。否則你理想中的那種情況,除非你100%控盤,自己拿出1手賣,自己賣,作價,但是市場只要有人逐利,就不可能讓你做到這點。

Ⅶ 我國股票市場定價機制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
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
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
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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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中國的新股 IPO 定價機制經歷了哪些變化和發展

一、我 國股 票 發行 定價 制 度 的演化
我 國曾經採用 了多種股票發行定價制 度 , 但從 總體 上可以劃分為 以下四個大的階段 :
第一 階段 : 行政化定價 階段 ( 1 9 9 1 -1 9 9 9 年)
9 0 年代初期 , 我 國股票市 場規 模 有 限 , 股 票 採用 自辦 發 行或 在某 地 發行 , 大部 分 採用 固定市 盈 率 的行政 式 定 價方式 。1 9 9 4 年 曾實行過發行人 和主承銷商根據市盈率協 商確定底價 , 投資者競價 申購 的發行定價改革 , 即只設底價 不設價格 上限 的上網競價發行 , 但 由於股票 的供給與需求不平衡 , 導致發行 價格偏高 , 經過哈歲寶 、 青海 三普 、 廈華 電子 、 瓊 金盤四家試點後停止實施。1 9 9 6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 證券法》 實施期 間, 股票發行採用 的是 市盈率相對 固定 的行政 定價制度 , 新股 發行 價格根據發行人平均每股收益和發行市盈率的乘 積來確定 , 並且規定 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 1 5 倍 , 但 是平均每股收益 的計算依據並不相同, 1 9 9 6 年 1 2 月 以前是盈利預測的每股 收益 , 由於該方式 隨意性大 , 因此在 1 9 9 7 年 1 月至 1 9 9 8 年 3 月更改為新股發行定價 以過去三年已實現每股收益的算術平均值為依據 , 不過這項 比較合理的定價政策由於受到發行人 的反對 , 在 1 9 9 8 年 3 月被
放棄 , 重新規定新股發行價格以預測 的發行 當年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定價依據 。因此從 1 9 9 2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這段時間的新股發行 的市盈率雖然平均在 1 3 —1 5 倍之 間, 但是 由於每股收益的計算依據不 同, 發行 價格仍然存在顯著差別。
第二 階段 : 市場化定價試行階段( 1 9 9 9 . 8 —2 00 1 . 1 1 )
由於在第一階段中對發行定價的市盈率限制 , 理論界 和管理部 門普遍 認為對發行 定價制度 的管制人 為地扭 曲的定 價機制 , 導致了新 股發行價格過低 以及 I P O抑價程度過大。因此 , 建議 採用市場 化定價方 式的呼聲非 常高 , 其 邏輯是對發行 價格進行松綁之後 , 可 以使一級市場發行價格 向二級市場靠攏 , 從 而降低一二級 市場 的價 差 , 並且 可 以擠 出在 一級市場 長期囤積的打新股 資金 。在此背景下 , 從 1 9 9 9 年中期開始 , 監管部 門相繼進行 了一系列 旨在推動股票 發行市場化 的改革 。1 9 9 9 年 7月 1 日實施 的《 證 券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 , 「 股票發行採取溢 價發行 的, 其發行價 格 由發行人與 承銷 的證 券公 司協商確 定 , 報 國
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 」 股 票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 由此拉開 了序 幕。與此相對應 , 1 9 9 9 年 7月 2 8日 證 監會文件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 的通知》 則進一步指出發行公司和 主承銷 商可制定一個發行 價格區間 , 也可 以通過召開配售對象 問答會等推介 方式來 了解配售對象的認購意願 , 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 從而在定價方 式上給 了發行人 和承銷商一定 的 自由空間 , 但是最終發行價格須確定 在經證監會核 準的價格 區間 內, 發行價格確定 在價格 區間之外 的, 須報證監會重新核准。由於在此階段發行定 價基礎是 由市場主體協商定價 , 因此 , 可 以把該階段稱 之為市場化定價制度試行階段。
第三階段 : 重新限制市盈率定價 階段 ( 2 0 0 1 · 1 1 —2 00 4 . 1 2 )
2 0 0 1 年在新 股發行上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 一方面是按 市場化定 價的新股 價格不斷推 高 , 另一 方面是伴 隨著 2 0 0 1 年下 半年國有股減持等因素引發 了股市大幅下挫的同時 , 幾乎所有按市場定價發行 的新股 均呈現出大幅下挫 的走 勢 , 甚 至不 少股票上市首 日 或幾 日即跌破發行價 , 使投 資者承擔 了高價發 行的巨大風 險。同時 , 管 理層也注意 到市場化 定價 的種 種弊端 , 於是自2 0 0 1 年 1 1 月開始 , 在首發新股 中重新採用控制市盈率 的做法 。與原有傳統 的市盈率 定價方式相 比, 新方法在兩個 方面做出了調整 : 一是發行價格區間的上下 幅度約為 1 0 %; 二是發行市盈 率不超過 2 0 倍 。券 商和發行 人只能在嚴 格的市盈 率區間內通過 累積投標詢價決定股票 的發行價格 。 從 發行市場 的實際運作情況看 , 首次公開發行的市盈率基本保持在 1 8 倍左右 。
第 四階段 : 重新市場化階段( 2 0 0 5 . 1 一 )
2 0 0 4 年 8 月 3 0日中國證監會 發布《 關於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試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 的通知 ( 徵求 意見稿 ) 》 ( 以下簡稱《 徵求意見稿》 ) , 公開 向市場徵求意見 , 並停止了新 股發行 , 為股票發行詢價制度 的正式實施進行充分准備 。2 0 0 4年 1 2 月 7 E t 證監會發布《 關 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 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的通知》 ( 以下簡稱 《 通知》 ) , 規定 自2 0 0 5 年 1 月 1日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詢價制 的實質就是累計 投標 詢價制度 , 市場化方式 確定價格 , 政府不對價格進行 管制 。證監會重新啟動 I P O定價制度 的市場化改革是基於對股票市場成熟狀況的判斷 : 證券投資基 金等機構投資 者實力顯著增加 , 機構投資者 的定價分析 能力和參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的意願不斷增強 , 在市 場中的地位 和作用 日 益 突出。在首次公 開發行股 票中引入 向機構投資者詢價機制的條件基本 成熟 。 ① 並且認為 , I P O詢價制度有助於股票 價值 的發現 , 使股票價格 能夠准確 反映企業 的價值和市場 的實際需求 , 維護廣大公眾投資者利益 , 有利於證監會市場監管職能的發揮。因此 , 2 0 0 5 年 1 月 1 4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恢復新股發行 , 華 電國際成為 了第一隻採取詢價制度發行 的股票 。

Ⅸ 股票價格的定價機制

你說的是一般的交易軟體 比如大智慧 都遵循的原則 當然對散戶適用 這個一般用於追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