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美國人要搞基建,會利好中國基建股嗎
有提振作用,但是作用不會很大,主要有下面兩個原因:
(1)特朗普要搞基建,目的是為改善美國基礎設施,但是他有是個貿易保護主義者,政策可能更加傾向於本國企業
(2)基建只是特朗普精選的一個主張,最終要看他具體實施,目前都存在不確定性
從另一方面說,我們都知道美國的TPP政策是和中國一帶一路政策存在競爭的,美國暫停TPP的建設,我認為利好中國一路一帶建設的,而這其中有許多大型基建公司,從這個角度考慮,我認為這是利好基建股和港口股的
只是個人觀點,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❷ 武漢國際集裝箱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武漢國際集裝箱有限公司(WIT)系由香港上市的中國基建港口有限公司控股的長江中上游首家中外合資碼頭公司,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3000萬元。陽邏港WIT拓荒建設和經營管理的陽邏集裝箱轉運中心是武漢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定位為長江中上游最大的集裝箱轉運樞紐港,中西部地區通向海外的國際港。湖北省委書記羅清泉明確指示「以陽邏港為核心打造武漢長江航運中心」。
陽邏港為國家一類開放口岸,已建成湖北省規模最大,功能最全的聯檢大樓,可提供便捷的綜合口岸通關服務。WIT現擁有2個5000噸級(兼顧萬噸級)集裝箱泊位、10萬平方米庫場、集裝箱橋吊等數十台配套齊全的現代化裝卸機械,以及先進的的CTMS系統、CCTV系統等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港口年通過能力超過40萬標箱。陽邏港WIT管理素質優、服務佳、效率高,成為長江沿岸港口服務的優秀品牌。港口業務快速增長:2004年開港運營,當年吞吐量就突破2萬標箱,2009年達到25萬標箱,吞吐量六年年均增長60%。公司先後榮膺2006年首屆「武漢最具影響的十大創新企業」、2007年度「全國優秀外商投資企業」、「物流湖北2008年度十大創新企業」、2009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優秀外商投資企業」和「誠信企業」(信用等級為AAA-)、「2010年全省擴大開放先進單位」,"2010年度武漢市對外開放先進單位",「2010年度閩商優秀企業」,「2010年度開發建設特別貢獻獎」。
陽邏港WIT作為武漢新港的開拓者,率先開展外貿集裝箱「跨關區水水中轉」和內外貿「同船運輸」試點;在武漢水運口岸首家經營「公用保稅倉庫」;取得外貿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港口操作安全規范。陽邏港功能的完善和創新,極大提升和擴大了武漢新港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武漢陽邏港——上海洋山港」江海直達航線於2009年正式開通,確保內河航運與國際干線運輸無縫對接,實現了武漢外貿集裝箱48小時抵達上海洋山國際口岸的目標,成為省市「大通關」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促進了中西部地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為中西部外貿運輸開辟便捷的水上通道。2009年,陽邏港與東西湖保稅物流中心初步實現了「區港聯動」,省政府批復同意港口對外籍船舶開放,口岸「大通關」建設取得了一系列突破。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入職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免費提供工作餐,班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應聘資料請附照片並註明應聘崗位及期望薪資。
法定代表人:謝炳木
成立日期:1998-04-16
注冊資本:13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湖北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1007071578101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英文名:Wuhan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ransport Co.,Ltd.
人員規模:100-499人
企業地址:武漢市陽邏經濟開發區平江路特8號
經營范圍:集裝箱碼頭建設開發、集裝箱的裝卸、轉運、儲存保管、裝拆箱、清洗、維修;其他貨物的裝卸、轉運、儲存保管;保稅倉儲物流;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憑有效許可證在核定的范圍內經營),國際和國內貨物運輸代理;與集裝箱和其他貨物裝卸運輸相關的業務及貨運站的經營;房屋租賃和物業管理。(上述經營范圍中國家有專項規定需經審批的項目,經審批後或憑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❸ 港口基礎設施的主要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港口物流基礎性設施 :
港口物流基礎性設施是指為完成港口物流最基本的功能而必須具備的設施。一般包括港口航道、防波堤、錨地、碼頭、泊位、港口交通和配套設施等。
1.港口航道 : 指為了保證船舶安全、便利地進出港口和靠離碼頭,港內必須要有足夠的水深和一定寬度的航道。它可以是天然的,也可以是經過人工開挖的。
2.防波堤 :位於港口水域外圍,用以抵禦風浪、保證港內有平穩水面的水工建築物。主要用於滿足船舶在港內停泊、進行裝卸作業時水面穩靜及進出港航行安全、方便的要求。 3.錨地 : 是指港口中供船舶安全停泊、避風、海關邊防檢查、檢疫、裝卸貨物和進行過駁編組作業的水域。又稱錨泊地、泊地。作為錨地的水域要求水深適當,底質為泥質或砂質,有足夠的錨位(停泊一艘船所需的位置),不妨礙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4.碼頭 : 供船舶停靠、裝卸貨物和上下遊客的水工建築物。廣義地說還包括同它配套的倉庫、堆場、裝卸設備和鐵路、道路等。碼頭是港口的主要組成部分。碼頭按用途可分為貨運碼頭和客運碼頭兩類。貨運碼頭分為普通件雜貨碼頭和專業碼頭。普通件雜貨碼頭供裝卸各種件雜貨用,配備的裝卸機械有較大的通用性。專業碼頭配備有高效能的專用機械設備,裝卸運量大、流量穩定的散貨例如石油碼頭、煤碼頭、礦石碼頭等。隨水路集裝箱運輸的發展而建造的集裝箱碼頭也是一種專用碼頭。集裝箱碼頭配備有岸邊集裝箱起重機和其他專用機械,有寬廣的堆場和拆箱、裝箱庫。
5.泊位 : 是指一艘設計標准船型停靠碼頭所佔用的岸線長度或佔用的囤船數目。泊位長度一般包括船舶的長度L和船與船之間的必要安全間隔d。d值的大小根據船舶大小而變化,一個萬噸級泊位為15~20米。泊位的用途是專門進行裝卸貨。泊位的數量與大小是衡量一個港口或碼頭規模的重要標志。一座碼頭可能由一個或幾個泊位組成,視其布置形式和位置而定。
6.港口交通和配套設施 : 主要包括港區道路、港內鐵路和港區供電。
港區道路是供流動機械運行,並與城市道路和疏港道路相連接的港內通行道路。港內道路一般布置成環行,以便運輸車輛通行,並盡可能減少與鐵路線交叉或干擾裝卸生產作業。 港內鐵路是鋪設在港區內部的鐵路運輸線。包括線路、機車、通信、信號以及其他與鐵路運輸有關的各種建築物、設備等。港口鐵路是許多港口集疏轉運的主要方式。完善的港口鐵路系統,一般設有港口車站、分區車站、碼頭和庫場裝卸線,以及將這些部分連成整體的港口鐵路區間正線、聯絡線和連接線等。港區鐵路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則:線路短捷、布置緊湊、線路的運輸能力同港口各裝卸環節相適應,並留有一定的發展餘地。港區供電是為了滿足港口的動力、照明和通訊設備所需的電力而設置的供電設施,是港區的重要配套設施。
二、港口的經營性設施 :
港口的經營性設施是指港口碼頭提供貨物裝卸、存儲等生產經營及其有關服務的設施,主要分為裝卸生產設施和貨物倉儲設施等。按國際國內慣例,這部分設施通常由港口經營者承擔添置和經營。
1.裝卸設施。裝卸設施主要是指港口為船舶、車輛裝卸貨物和港區內貨物搬運所用的裝卸、搬運機械。港口裝卸機械的種類和數量根據港口所要裝卸的貨物種類、吞吐能力和裝卸工藝確定。港口裝卸機械設備是港口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可分為起重機械、搬運機、輸送機械以及各類裝卸專用機械等。
2.港口庫場。港口庫場是港區倉庫、貨棚、堆場的統稱,為貨物在裝船前卸船後提供短期存放的港口設施。它是由倉庫和堆場兩部分構成。港口庫場是貨物的主要集散場所,在貨物裝卸轉運過程中起儲備、調劑、整理和緩沖的作用。倉庫主要用於存放不宜日曬雨淋的貨物和易於散失的貴重貨物,它可分為前方倉庫和後方倉庫,前方倉庫用於短期存放貨物,以達到加快車、船、貨周轉為目的;後方倉庫可供貨物較長時間儲存,以服務於貨主儲存待機的目的。貨場主要用於存放不怕雨淋、日曬和氣溫變化影響的貨物,如煤炭、礦石、沙石磚瓦等建築材料。貨棚是指僅有棚頂遮蓋而四面無掩蔽的堆場,供臨時堆放不宜日曬雨淋的貨物。
三、港口設備:
1、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主要是各種起重機,港口使用較多的有門座起重機、門座抓鬥卸船機、橋式抓
斗卸船機、龍門起重機和浮式起重機等。集裝箱碼頭主要使用岸邊集裝箱起重機。
(1)門座起重機
因有門形底座(門座)而得名,又稱門吊、門機。這種起重機臂架長,起升高度大,各
機構工作速度快,因而工作范圍大,生產率高,且可配裝不同的取物裝置。
(2)門座抓鬥卸船機
由門座起重機派生出來的專用機械,又稱帶斗門機,多用於海港散貨卸船作業。結構形式同門座起重機相似,但在門座上裝有承接散貨用的漏斗和膠帶輸送機系統,吊具為抓鬥。
抓鬥自船艙抓取散貨後,經起升、變幅,將散貨卸入門座上的漏斗內,再由膠帶輸送機系統輸送到堆場。
(3)橋式抓鬥卸船機
具有較高生產率的散貨專用卸船機械。它同門座抓鬥卸船機的區別在於它的水平移動抓
斗是靠抓鬥小車在起重機橋架軌道上行駛來實現的,而不靠臂架的俯仰來實現。
(4)岸邊集裝箱起重機
為集裝箱裝卸船的專用起重機。布置於集裝箱碼頭前沿,外形同橋式抓鬥卸船機相似。
岸邊集裝箱起重機有多種類型。中國目前採用的是前後兩片門框和拉桿組成門架,門架沿碼
頭前沿軌道行駛,橋架支承在門架上。
(5)龍門起重機
水平主梁支承在兩片剛性支腿上的橋架起重機。起重小車在主梁的軌道上行走。龍門起
重機有軌道式和輪胎式兩種,軌道式的沿地面軌道行走,輪胎式的移動靈活。主要用於堆場裝卸、堆碼集裝箱。
(6)浮式起重機
裝在平底船或專用船上的臂架起重機,又稱浮吊或起重船。因具有較大的起重量和機動
性,同時不受水位變化的影響,所以在海港、河港的裝卸作業中應用廣泛。
2、裝卸搬運機械
裝卸搬運機械是一些可用於水平搬運和堆碼貨物的機械,在港口用於裝車卸車、貨物堆
碼以及貨物短距離水平運輸。裝卸搬運機械包括有主要有叉式裝卸車、牽引車、跨運車、搬運車、掛車和平板車等。
(1)叉式裝卸車
在輪胎式底盤的前方裝有升降式門架和貨叉的裝卸搬運機械,簡稱叉車或鏟車。廣泛用於碼頭、庫場、艙內和車內。工作時叉車將貨叉插入貨板,然後提升貨叉舉起貨物,進行
堆碼作業。
(2)跨運車
由門形車架、帶有抱叉的提升架和輪胎式行走機構組成的搬運機械,又稱跨車。一般由
內燃機驅動。跨運車適用於長大件貨如鋼材、木材、長大箱體的搬運堆碼作業。電動葫蘆簡稱電葫蘆,是一種輕小型起重設備。多數電動葫蘆由人使用按紐在地面跟隨操縱,或也可在司機室內操縱或採用有線(無線)遠距離控制。
❹ 中國基建港口、中國基建投資和中國基建集團是什麼關系
呵呵,沒什麼挺簡單的,一汽大眾用的是德國大眾的引擎,縱然一汽大眾有自己的品牌,但是他用的是德國大眾的引擎。所以一大眾為名來體現自己的引擎室應用的德國的引擎增強其品牌效應來提高購買力和知名度
❺ 閻志的商業之路
現任卓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卓爾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閻志曾在黃岡地區文聯、《市場時報》社任職。
1996年12月創辦第一家企業,先後涉足傳媒、棉紡等產業。
1996年,閻志創立卓爾傳媒控股公司,在湖北首創廣告代理制,幾年後成為當時湖北最大的廣告公司之一。
2005年投資華中首個總部基地項目一一第一企業社區,2008年投資建設中國最大的商貿物流基地—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
2007年11月8日,卓爾發展在充分論證、科學規劃的前提下,動工建設總規劃面積800萬平方米、國內最大的消費品內需交易平台項目——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2011年8月,該項目被武漢市政府明確為有「天下第一街」之譽的漢正街整體外遷承接地。
2009年成立卓爾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7月,旗下卓爾發展集團(02098.HK)在香港主板上市,2011年10月要約收購中國基建港口集團(08233.HK),2012年入股漢商集團(600774.SH)。2011年12月接手湖北武漢職業足球隊,組建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
2011年3月,公司動工興建國家級文化會展與創意產業聚集區項目——「武漢客廳」,項目總投資100億元,將建成180萬平米的超大型城市文化地。
2011年7月,公司旗下卓爾發展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成為湖北首家登陸香港主板市場的民營企業。當時公司市值約為108.15億港元。持有公司85%的股權的創始人閻志,一躍摘取湖北新首富桂冠。
同年9月,卓爾控股投資60億元,在湖北天門建設中國棉花交易中心,構建全國最大的棉花交易市場和國際化大型現貨超市。項目建成運營後,將大大推動湖北及中部棉花種植業產業化,幫助傳統棉紡企業降低交易成本,增強競爭力,推動紡織服裝加工製造業發展。
2011年10月,卓爾控股通過並購中國基建港口有限公司入主武漢萬噸級深水良港陽邏港,全面啟動沿江港口建設,擬與卓爾旗下批發物流業務實現互補,以武漢為中心,充分發揮長江黃金水道優勢,打造中國領先的「通江達海」現代物流體系。
2011年12月14日,在湖北武漢足球隊面臨將被轉賣到外省市的困境時,卓爾控股有限公司果斷全面接手湖北武漢足球隊,組建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使球隊留在了武漢。卓爾控股在球隊建設、引進外援、硬體設施上加大投入,以使卓爾隊的配置和水平,能配得上武漢這座偉大的城市。卓爾入主後投入不斷,先後引入外援阿代爾、維森特、古鐵雷斯、卡洛斯等,內援方面引入後衛忻峰、後腰李鋼、前鋒譚斯等經驗豐富中超球員加盟,及本土球員姚翰林、梅方、王小詩的加盟,從而搭建起強有力的精英戰隊。俱樂部正對球隊未來發展做出長期、系統規劃,學習歐洲和國內優秀足球俱樂部的先進運營經驗,建立長期穩健的運營模式。
2011年末,公司在沈陽丁香湖畔競得總金額8.7億元的地塊建設沈陽客廳,打造獨具魅力的東北區域文化展示中心。卓爾啟動全國布局戰略。
2012年起開啟全國布局,陸續進入沈陽、長沙、天津、荊州、西安、昆明等城市發展。
2013年1月,中部首家棉花現貨交易平台——中國(天門)棉花交易中心正式營業。
2013年11月,卓爾書店開業。
卓爾控股有限公司專注於企業供應鏈物業服務,致力打造全球交易平台,為客戶提供供應鏈物業、物流、港口、金融、傳媒、交易服務。是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百強企業,企業總資產近500億元。
❻ 卓爾發展閻志是如何發跡的,他有背景嗎
閻志出身於湖北羅田縣三里販鎮一個普通的林業幹部家庭,家境普通,他的創業是白手起家。
閻志曾在羅田縣林業局、黃岡地區文聯、《市場時報》社任職。1996年12月,下海創辦武漢卓爾市場傳播有限公司。2002年起,涉足實業,進入棉紡產業,已有5家紡織廠。
2005年投資華中首個總部基地項目一一第一企業社區,2008年投資建設中國最大的商貿物流基地—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2011年3月,「武漢客廳」奠基,2011年7月,旗下卓爾智聯(02098.HK)在香港主板上市。
2013年1月,中部首家棉花現貨交易平台——中國(天門)棉花交易中心正式營業。2017年5月,武漢眾邦銀行正式掛牌營業,閻志任眾邦銀行黨委書記。2017年11月,卓爾領航者SL600飛機下線,這是第一架「武漢製造」的飛機。
2018年1月,卓爾旗下中國基建港口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2018年1月,閻志用「智聯天下生意,智造美好生活」概述卓爾的發展戰略。
拓展資料:
1、閻志,男,卓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傑出校友。
2、卓爾公司是領先的以交易平台為主的公用物業提供商和服務商,專注於投資、開發及經營高品質、大規模的交易平台及公用物業項目,為各類目標企業提供全面的物業解決方案與運營服務,業務覆蓋中國香港、新加坡和中國大陸的武漢、北京、上海等地,分為中國境內、境外兩大板塊。
總部位於中國武漢市黃陂區盤龍城楚天大道特一號第一企業社區。公司旗下有百合文化集團、 眾邦金融集團、中國棉業集團、卓爾發展有限公司、卓爾基業集團5大產業集團,擁有兩家上市公司-卓爾發展 、中國基建港口。2016年8月,卓爾控股有限公司在"2016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402位。
❼ 中國港口相關制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交通廳(局):
為加快港口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我國水運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批示精神,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港口建設費徵收辦法》(國發[1985]124號)自《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附件: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水運事業健康發展,規范港口建設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及國務院有關批示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港口建設費的徵收、解繳、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港口建設費屬於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條 港口建設費的徵收、解繳、使用等,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條 港口建設費的徵收對象為經對外開放口岸港口轄區范圍內所有碼頭、浮筒、錨地、水域裝卸(含過駁)的貨物。
第六條 港口建設費的義務繳納人(以下簡稱繳費人)是貨物的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第七條 交通運輸部負責港口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港口轄區內港口建設費的徵收工作。
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徵收港口建設費工作機制,直接向繳費人徵收港口建設費。根據徵收工作需要,海事管理機構可以與船舶代理公司、貨物承運人(僅限內貿貨物)等單位簽訂委託代收協議代收港口建設費。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對港口建設費代收單位的代收行為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海事管理機構應將擬委託代收港口建設費單位的名單報交通運輸部、財政部核准。
第八條 港口建設費的具體徵收標准如下:
(一)國內出口貨物每重量噸(或換算噸)4元;國外進出口貨物每重量噸(或換算噸)5.6元。
貨物重量噸和換算噸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國內出口集裝箱和內支線集裝箱20英尺每箱32元,40英尺每箱48元;國外進出口集裝箱20英尺每箱64元,40英尺每箱96元。
20英尺和40英尺以外的其他非標准集裝箱按照相近箱型的收費標准徵收。
第九條 水泥、糧食、化肥、農葯、鹽、砂土、石灰粉按照本辦法第八條(一)規定的徵收標准減半徵收。黃沙、磷礦石、碎石等低值貨物暫緩徵收港口建設費。
第十條 南京以上(不含南京)長江干線港口和其他內河港口在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徵收標準的基礎上減半徵收。
第十一條 下列貨物免徵港口建設費:
(一)我國軍用物品,使館物品,聯合國機構的物品;
(二)國際過境貨物、國際中轉貨物、保稅貨物(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的除外);
(三)郵件(不包括郵政包裹)和按客運手續辦理的行李、包裹;
(四)船舶自用的燃、物料,裝貨墊縛材料,隨貨物同行的包裝備品;
(五)漁船捕獲的魚鮮以及同行的防腐用冰和鹽,隨活畜、活禽同行的必要飼料;
(六)空集裝箱(商品箱除外);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第十二條 國內外進出口貨物,按照以下規定計征港口建設費:
(一)出口國外的貨物,由徵收(代收)單位在裝船港按每張裝貨單向托運人(或其代理人)計征一次港口建設費。
(二)國外進口的貨物,由徵收(代收)單位在卸船港按每張提單向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計征一次港口建設費。
(三)國外進口到港未卸,換單後原船又運往國內其他港口的貨物,徵收(代收)單位在換單港口按照國外進出口貨物的徵收標准向國內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計征一次港口建設費。
(四)國外進口未提離港口庫場,又裝船轉為國內出口的貨物(包括船過船作業的貨物),只計征一次國外進口貨物的港口建設費。
(五)國內出口貨物,由徵收(代收)單位在裝船港向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徵收一次港口建設費;裝船港不是對外開放口岸港口,卸船港是對外開放口岸港口的,由卸船港向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徵收一次港口建設費。
(六)國內水路集運轉出口國外的貨物,由徵收(代收)單位在國內出口的第一裝船港向托運人(或其代理人)計征一次國內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出口國外時,再由徵收(代收)單位在出口國外的轉運港按國外進出口和國內出口貨物收費標準的差額補征港口建設費。如果第一裝船港不是對外開放口岸港口,由出口國外的轉運港按國外進出口收費標準直接計征。
(七)國內外出口貨物繳費人在辦理裝船手續時繳納港口建設費,國外進口貨物繳費人在辦理提貨手續時繳納港口建設費。
第十三條 海事管理機構在貨物裝船或貨物提離港口時,應查驗港口建設費繳訖憑證。未繳清港口建設費的國內外進出口貨物,不得裝船或提離港口。
第十四條 徵收港口建設費應使用財政部統一監制的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
第十五條 代收單位應當在收到港口建設費的當日,將所收資金全額繳入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經批準的相關銀行賬戶,海事管理機構應於當日將收到的港口建設費全額就地繳入國庫,繳庫時開具「一般繳款書」。
第十六條 港口建設費80%部分上繳中央國庫,20%部分繳入所在城市對應級次國庫。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15項「港口建設費收入」,並註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
第十七條海事管理機構、財政部門應加強與國庫之間港口建設費收入的對賬工作。未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得改變港口建設費的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不得減征、免徵、緩征、停徵港口建設費。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八條 港口建設費使用遵循以收定支、專款專用的原則。
中央分成的港口建設費主要用於:
(一)沿海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包括沿海港口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基礎設施建設,陸島交通碼頭建設。
(二)內河水運建設支出,包括內河航道、船閘、升船機、航電樞紐、中西部內河港口建設等。
(三)支持保障系統建設支出,包括沿海和內河水域的海事、救助打撈、安全及應急通信、航道等。
(四)專項性支出,包括交通建設發展前期工作經費、日元還貸支出等。
(五)征管經費。
(六)支付船舶代理公司或貨物承運人的港口建設費代征手續費。
(七)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支出。
地方分成的港口建設費主要用於轄區內港口公共基礎設施以及航運支持保障系統的建設和維護。
第十九條 海事管理機構委託船舶代理公司或貨物承運人等單位代收港口建設費,可按其代收港口建設費的1%支付代征手續費。代征手續費列入交通運輸部預算,由中央財政通過基金預算統籌安排。海事管理機構及其委託的代收單位不得在代收收入中直接提留代征手續費。
第二十條 交通運輸部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中央港口建設費收支預決算,納入其預決算並報財政部審批。港口建設費補助地方項目支出的資金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有關城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地方港口建設費收支預決算,納入同級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預決算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二條 港口建設費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並按規定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相關科目。
第二十三條 船舶代理公司、貨物承運人收到的港口建設費代征手續費,應當列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統一核算。
第二十四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港口建設費統計報表制度,按月向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報送,並於每月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抄送所在地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同級財政部門。
第四章 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財政部負責對港口建設費的徵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地方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港口建設費的徵收、監繳以及使用情況實施日常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按照《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對商業銀行辦理港口建設費的收納、解繳入庫等業務情況實施日常監督檢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拒絕、妨礙或者阻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並為其提供方便。
海事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等相關規定,加強賬戶和資金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港口建設費。
第二十六條 對於違反本辦法,繳費人不繳或者少繳港口建設費的,地方財政部門、海事管理機構應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於違反本辦法,船舶代理公司、貨物承運人沒有足額代收、及時解繳港口建設費的,財政部和地方財政部門、海事管理機構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應採取有效措施責令船舶代理公司、貨物承運人予以追繳,並按日加收應繳未繳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隨同港口建設費按規定的比例分別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
第二十八條對於違反本辦法,海事管理機構不征、少征港口建設費,或未按規定將港口建設費收入及時足額繳入相應級次國庫的,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應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法規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對於違反本辦法,不使用財政部統一監制的政府性基金票據,由財政部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法規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對於違反本辦法,有關單位截留、擠占、挪用等未按規定使用港口建設費的行為,財政部、地方財政部門按照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辦法施行後,其他港口建設費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