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股市的漲跌幅限制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在10%以內,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帳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規定。
② 買股票的時候提示超過漲跌限制是什麼意思
你設置的買入價格超出了漲跌幅限制,如,某股某日的漲停價是10元,則投資都設置的買入價必須小於或等於10元 漲跌幅限制<網路>什麼是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 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於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中國證監會對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實行特別處理,即ST,其股票漲跌幅限制為5% 但是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G股復牌首日。 G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股票
3.暫停上市的ST股扭虧復牌首日。
4.權證的漲跌停可以大於10%
③ 股票當天漲跌幅度有限制嗎
制定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股價劇烈波動,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上海、深圳兩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許多人將漲跌幅限制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混為一談。實際上,漲跌幅限制是一種委託價格下限制,再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並不停止交易,只是越過波動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而在漲跌停板制度下,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 ,就立即暫停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發股票上市的;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④ 什麼樣的股票日漲跌幅不受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
6、退市後的股票重新上市當天。
⑤ 為什麼中國股市有漲跌停限制
摘自網路.
每天漲,不能超過10%;每天跌,也不能超過10%,這就是漲停板制度。
不知不覺之中,漲跌板制度已經伴隨了我們將近10年,很少有人知道這個制度並不是中國股市的"原配",而是始於1996年12月16日政策打壓股市的"變種"。10年前的中國股市彼時彼刻正經歷著有史以來的第一波跨年度牛市。上證指數從500多點起步,一路過關斬將直奔1000點而去,盡管有喊話,盡管有禁令,但是狂熱的市場並沒有把管理層放在眼中,
香港97年回歸的預期刺激著投資者欲罷不忍,眼看著市場可能會失控,人民日報的本報評論員文章終於出現在新聞聯播之中,"正確認識當前的中國股市"的後果是可以預見,為了抵消這種後果的後果,也為了切實地降低這種風險的風險,管理層同時對漲跌停作出了限制,滬深股市在連續三天跌停之後才漸漸完成硬著陸。
其實,在股市的T股價格上實行限制,並不是國際慣例。為了防範風險,成熟市場一般會對指數跌幅超過10%作出停市的安排,但這種停市一般也就是半個小時,目的還是緩和場內投資者的情緒,降低非理性的操作,減小羊群效應。比如最近日本東京股市就為活力門事件引發的恐慌而停過市,印度股市也在跌幅超過10%的時候停過市,但是個股的漲跌上卻沒有這樣的限制,因為作出這樣的限制是和股市價值發現的功能不相稱的,也是矛盾的。
的確,在沒有漲跌板限制的日子裡,股市漲起來驚心動魄,跌起來也驚心動魄。很多老股民也許還都記得"二橋一嘴"鼎盛時期的風光,外高橋、浦東金橋大比例送股之後當天盤中就能填滿權,當天就能帶動市場掀起新一輪的漲幅。當然在遭遇"健康問題"這樣的謠言擾市的時候,個股也都能跌出30%甚至40%的跌幅來。
中工國際作為全流通的第一股,上市當天的走勢讓看慣了漲跌板限制的投資者極不適應,不光投資者不適應,就是管理層也極不適應。明明知道,這是機構的操縱,但是查起來未必能夠把罪名落到實處。50元,為什麼就不是投資者沖動的後果呢,誰又能規定股市上的投資者都是一種理性的抉擇呢?誰讓新股上市首日不設漲停板限制的呢?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琢磨,一琢磨,問題就出來了。為什麼上市首日可以不設限制,而在平時卻要加以限制?如果首日不加限制有其合理性,那麼平時的限制合理性在哪裡,如果不合理,是不是應該取消?如果不應該取消,那麼上市首日是不是也應該設漲停板
如果漲跌板取消會有什麼風險沒有,這個問題一直縈繞在心頭。取消了漲跌板只會活躍市場,加快交易節奏,價值發現可以一步到位,價值回歸也可以一步到位.那麼,取消漲跌板會不會助長市場的投機熱情,換句話講,對市場是利好還是利空?方泉認為是中性的消息,水皮則認為在目前的市況中會構成一個推動指數向上的利好,會刺激市場的震盪幅度,加大市場對游資的吸引力度,恰恰是因為是利好,管理層現在未必能下得了這個決心。
這個決心是不好下,不過牛市裡不下,熊市裡就更不好下,晚下不如早下,下了也就下了
⑥ 股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限制漲跌幅在10%
你好,上海、深圳兩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許多人將漲跌幅限制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混為一談。實際上,漲跌幅限制是一種委託價格下限制,再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並不停止交易,只是越過波動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而在漲跌停板制度下,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 ,就立即暫停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發股票上市的;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⑦ 股票是從什麼時候才開始的漲跌停限制的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10%,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帳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規定。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⑧ 中國股市每日的最高漲幅是百分之幾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 股票分析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在國外發達股票市場,當股票市場發生巨大波動時,個別股票的漲跌停板限制才啟動
⑨ 什麼情況下股票日漲跌幅不受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後的股票重新上市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