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a股有多少家上市公司
截止2015年3月A股共有2586家上市公司,同時上市公司的數量一直都在增加。
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是由中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從2013年4月1日起,境內、港、澳、台居民可開立A股賬戶)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主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資者而定。中國A股市場交易始於1990年,2015年4月8日,A股時隔7年重回4000點大關。
❷ 每個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是一樣的嗎
可以肯定地說:每個上市公司股票數量不一樣!不僅不一樣,而且多少懸殊極大!工商銀行股票高達3490億股,而創業板的布萊特僅僅4058萬股。
記得採納啊
❸ 現在中國有多少個上市公司有多少個股票
A股上市公司2768家。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❹ 上市公司有多少家
截止今天包括將要發行的股票上市公司共計3562隻股票
❺ 什麼是上市中國的上市公司有多少上市有什麼要求
說白了就是企業發行股票到資本市場去融資 融資後用於企業發展和建設
中國現在的上市公司有一千多家,要求有很多我找了一些
我國(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1.《公司法》對股票上市的條件明確規定:
(1)股票已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
(3)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年贏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
(4)持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達公司總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無重大違紀行為,財務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的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分部上市的辦法進行交易。
在第一部上市的條件:公司實收股本不得少於5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低於25%;記名股東不少於25人。
在第二部上市的條件:申請上市的實收股本額要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占實收股本額的比例不少於10%,記名股東不少於300人。
3、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申請上市公司依照營業記錄、資本數額、股票市價、資本結構、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標,將不同的上市股票分為三類。
一類股票上市條件:主體企業,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須在3年以上,且具有連續盈利的營業記錄,實際發行的普通股總面值在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資產凈值與有形資產總額比率在38%以上,且無累計虧損;稅後利潤8年度決算,實收資本額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應達利10%,記名股東人數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本總額的25%以上。
二類股票應具備條件:公司申請發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資產凈值佔有形資產總額不低於20%,普通股實行發行面值須在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上市企業最近一年有形資產值佔有形資產總值比率不低於30%,且無累計虧損,資本利潤率前兩年均達8。%以上,最後一年達9%以上,股東人數不少於800人,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的0.5%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實收股東總額的25%以上;企業連續營業時間2年以上。
三類股票上市的條件:實收股本金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潤達到10%以上;記名股東人數在500人以上。
中國內地企業到香港聯交所上市有什麼要求?
(1) 必須是在中國正式注冊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須受中國法律、法規的制約;
(2) 上市後最少在三年之內必須聘用保薦人(或聯交所接受的其他財務顧問),保薦人除了要確定該公司是否適合上市之外,還要向該公司提供有關持續遵守聯交所上市規則和其他上市協議的專業意見;
(3) 必須委託2名授權代表,作為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
(4) 可依循中國會計准則及規定,但在聯交所上市期間必須在會計師報告及年度報表中採用香港或國際會計標准。上市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必須是聯交所承認的會計師;
(5) 必須委任1人與其股票在聯交所上市期間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傳票及通告;
(6) 必須為香港股東設置股東名冊,只有在香港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票才可在聯交所交易;
(7) 在聯交所在市前要與聯交所簽署上市協議。另外,每個董事和監事需向聯交所作規定的承諾,招股書披露的資料必須是香港法例規定披露資料。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內不能出售該部分股票,半年以後仍要維持控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