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發行過程中哪些費用可以列入發行費用中
發行費用是指發行公司在籌備和發行股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該費用可在股票發行溢價收入中扣除,主要包括中介機構費、上網費和其他費用。
1承銷費用 股票承銷費用又稱發行手續費?是指發行公司委託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股票時支付給後者的傭金。通常在股票發行費用中所佔的比重最大。承銷費用一般按企業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百分比計算。白承銷商在投資者付給企業的股款中扣除。 決定和影響股票承銷費的主要因素包括:①發行總量。股票發行量的大小決定了承銷機構業務量與承銷費的高低,發行量越大,承銷費越高。 ②發行總金額。一般來說?承銷費與股票籌資額成正比?股票籌資額越大?收取的承銷費越多。 ③發行公司的信譽。發行公司的信譽越好,發行股票的銷路就好,收取的承銷費就較低。 ④發行股票的種類。不同種類股票的特點?風險互不相同,從而收取的承銷費也不一樣。 ⑤承銷方式。承銷商在不同的承銷方式下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有所不同,因此發行人支付給承銷商的承銷費也不盡相同,通常以包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要高於以代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 ⑥發行方式。例如?網下發行的承銷費用一般略高於上網定價發行的承銷費用。
2保薦費用 公開發行股票。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保薦費用為發行公司委託保薦機構推薦股票發行上市所支付的費用。
3其他中介機構費用 股票發行過程中必然會涉及評估、財務和復雜的法律問題?因此?企業自股票發行准備階段起就必須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律師事務所參與發行工作。此類中介機構的費用也是股票發行過程中必須支付的,收費標准基本上按企業規模大小和工作難易程度來確定。
Ⅱ 股票增發的發行費用怎麼計算
股票增發的發行費用必須按照成本的費用來進行。
Ⅲ 請問公司發行股票的錢來自哪裡請指點
嗯,公司發行股票的錢來自哪裡?嗯,這個一般來說的話大部分錢都來自於機構,公司在發募集自己的這個發行新股票,然後用來募集資金,然後一般都是在這個確定發行之前,提醒這個相關的機構以及一些上市公司,然後進行提前認購。你首先那就是公募基金,這個比如啊,這個華夏嘉實,南方,還有這個意義什麼什麼的,易方達。然後再然後的話就是一些銀行,工商啊,交通啊,建設啊,這些銀行他們可能會收購一些這個股票,進行作為他們投資理財的組合來豐富,因為畢竟這個在募集資金的時候,這個股票價格是面值價格,如果要是上市了之後的話,他們估計變革是會上升的。
比較核心的因素的話就是,他們認為這個與這家公司後市會繼續上漲,將募集來的資金,嗯。用於這個改善產品或者改善產品渠道之類的,會提著你自己公司的股價。
然後我說這是強勢一點的,用強勢一點的話基本上都是在上市之前的話,嗯,基本上就是提及銷售啊。如果要弱勢一點的話,它會更像普通股民進行發售,不過這個的話基本上相對來說很少,因為畢竟股民受影響受政策影響的這個程度比較高,所以說的話大部分他們是買不到的,一般都是機構有限的,如果要是他們能買得到的話,也就說明了這家股市,這家公司的發行的這個新股票基本上不行。
哦,對了,嗯,它那個發行股票的話,它是有一個上市限制的,就比如說這個只有一年或者是一年半或者兩年復制東西的,這個muji那個書上面寫的有,是符合這個證監會政策的。
Ⅳ 增發手續費要計入財務費用嗎
增發股票的手續費及傭金,應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繼續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Ⅳ 股票增發 怎麼入賬
增發的股票是公司的股本,相當於公司的實收資本。分錄為
借 銀行存款/未分配利潤等
貸 股本
Ⅵ 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時,所產生的費用發票應記入那處會計科目明細點。
從財務處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
摘自中華---會計==網校
Ⅶ 發行股票的費用計入什麼科目
已經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
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當中。
股票發行費用一般是指發行公司在籌備和發行股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該費用可在股票發行溢價收入中扣除,主要包括中介機構費、上網費和其他費用。其中承銷費用具體如下:
承銷費用股票承銷費用又稱發行手續費,是指發行公司委託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股票時支付給後者的傭金,通常在股票發行費用中所佔的比重最大。
承銷費用一般按企業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百分比計算,白承銷商在投資者付給企業的股款中扣除。 決定和影響股票承銷費的主要因素包括:
①發行總量。股票發行量的大小決定了承銷機構業務量與承銷費的高低,發行量越大,承銷費越高。
②發行總金額。一般來說,承銷費與股票籌資額成正比,股票籌資額越大,收取的承銷費越多。
③發行公司的信譽。發行公司的信譽越好,發行股票的銷路就好,收取的承銷費就較低。
④發行股票的種類。不同種類股票的特點,風險互不相同,從而收取的承銷費也不一樣。
⑤承銷方式。
承銷商在不同的承銷方式下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有所不同,因此發行人支付給承銷商的承銷費也不盡相同,通常以包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要高於以代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
⑥發行方式。例如,網下發行的承銷費用一般略高於上網定價發行的承銷費用。
Ⅷ 發行股票的手續費應計入什麼科目
發行股票的手續費不計入成本。發行股票的手續費應當從股票溢價中扣除,溢價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資本公積。
與企業合並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為進行合並而發生的會計,審計費用 ,法律服務費用,咨詢費用。應計入合並成本。
如參與合並各方可能在企業合並合同或協議中規定,如果被購買方連續兩年凈利潤超過一定水平,購買方需支付額外的對價,應並入合並成本。
(8)股票增發中國結算的費用入哪裡擴展閱讀:
一、發行股票手續費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分錄如下: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行款項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二、發行股票的條件如下:
1、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3、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4、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5、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6、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Ⅸ 股票中市值增發的錢去了哪裡
公司增發股票所融資金計入了公司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中,對應地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會以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等存在。
簡單地說,投資者通過增發將資金投入到公司,公司利用增發所融的資金來擴大經營規模、購買固定資產或者投入到特定項目中。
Ⅹ 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等發行費用是計入財務費用嗎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