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交易時候為什麼出現個別低於現價和高於現價很多的單子交替成交
你好,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有一些人的買入委託是超過當前價很高的,甚至直接漲停板掛單,當前價附近的賣單如果成交後,還有未成交的買入委託,那麼就會按照更高價格成交。
⑵ 如果購買股票低於現價怎麼辦
購買股票價格低於現價,也就是股票下跌時的做法如下:
1、首先弄清楚股票下跌的原因。股票每天漲漲跌跌很正常,高拋低吸才能從中獲利。不要做基本面不好的票,這樣的票熊市很容易被套,牛市也沒有什麼利潤。
2、三進三出。在股票行情明顯下滑的時候做好計劃,分批出貨,同時在低位吸進,減少損失。觀察放量。股票下跌不可怕,可怕的是主力出貨。如果出現突然的放量,股票就不能留了。
3、設立止損點。熊市的時候股票基本都是跌多漲少,所以必須設立止損點,只要觸點立即拋掉,等行情回升時再買後來。選優去劣。把前景暗淡的股票拋掉,回籠一部分資金,然後用這部分資金去抄留下的股票的底,可能不能真的抄底,但是卻能用很低的價錢買進,這樣就會把股票成本價拉下來,然後長期持有,等到股市回升的時候也容易解套。
⑶ 如果股票的賣出價格低於現價
會成交,會在6.6成交或現價成交 ,並且所有委託中先成交你的,這是價格優先成交。
⑷ 股票成交價低於成本價
因操作得當,成本攤低
⑸ 股票怎麼才能買到,是高於現價還低於現價還是等於現價,有什麼區別簡單講一下
股票行情軟體顯示的買一和賣一。賣一意思是有相應數量的股票想要按照賣一的價格賣出,而買一的價格就是有相應數量想要買入。
理論上說是這樣,當實時成交價為現價。但交易是面對全體的,當交易量密集時在電腦體現有時合並價出現。如買10手4元,而他人買1500手和1000手是4.01元時,在電腦體現為2510手,價是4.01元,但在自己的賬戶還是成交價4.00元。
如果想要直接買入成交,就要按照19.15的價格委託買入,如果想便宜一點買,就要排隊,比如委託買入價格為19.13,則必須等到19.14以及排在前面的19.13的買主都買到之後,而且還有人願意19.13或更低價委託賣出才能夠成交。
通常情況下,現價是指成交價,可能會是買一價,也可能是賣一價。想要快速成交就按照賣一價委託買入,正常的話直接就成交了。
剛剛看你說的情況是屬於特殊情況,新股發行上市通常最初幾個交易日都是漲停板。一般散戶是無法買到的,因為買一已經排了很長的隊伍,而且要賣出的人不多。等你輸入買一的時候已經有很多很多的買單在你之前了,而想要賣的數量又少,所以能成交的就是排在前面的少數。
一定想要追,只能是問問你的券商是否支持24小時下單,如果支持,你可以每天收盤清算後,直接按照第二天的漲停價委託,碰運氣看看。但很多個板之後,再追上,就算買入,也會有較大風險了。
區別就在這一點:
1、一般以高於現價的價格買入,就會立即成交。
2、等於現價的價格買入,不一定能立即成交,有可能要等待。
3低於現價的價格買入,那麼等待的時間可能會比較長,還不一定能買入。
(5)股票拍賣價格低於現價擴展閱讀:
原則詳細
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
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⑹ 股票大宗交易為什麼低於現價
買得多,可以要求賣方打折。
⑺ 請問股票的賣價低於現價,怎麼成交
由買入價誰出得高也就由誰成交哦,如同一價格的話,則是誰買進時間早就由早者先成交哦。
⑻ 股票定增價格低於現價會怎麼樣 股票定增價格低於現價會怎麼樣
一般定增的價格都會低於現價的,所以才會說定增就相當於買打折的股票,定增都是限售的,一般是1年,如果價格不低於現價,誰願意去買了放一年呢、
[1]上市公司的增發,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
[2]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發股票時,其發行的對象是特定的投資者(不是有錢就能買).
[4]在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總是在股票價值與市場價格相當或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增發計劃;而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低估時實施回購計劃.這才是遵循價值規律、符合市場經濟邏輯的合理增發行為。因為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實施增發,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當然對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傷害。
所謂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購、合並及資產重組中,上市公司以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為對價,取得特定人資產的行為。
⑼ 如果股票的賣出價格低於現價
要是想成交,最好是比現在的價格低一分錢就可以成交了,畢竟是競價交易,如果掛一個當前價格,賣方弱於買方,那麼成交的可能性就很小了。除非是買盤遠大於賣盤掛當前價格才容易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