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二人分別買入一隻股票總股本4.99%需要公告嗎
根據交易所規定,機構,個人或者企業法人持某隻股票的總股本5%是要公告的。夫妻兩人持股票4.99%沒有達到公告規定,而且兩個人沒有公告是一致行動人,所以不用公告。
B. 兩口子離婚,股票怎麼辦
查賬號就知道裡面到底有多少錢!!然後根據婚姻法分割
C. 夫妻倆股票賬戶能不能合起來一起打新股
打新是抽簽制的,賬戶越多,中簽機會越多,有許多人特意為家人都開了賬戶,就是為了打新。一個人對應一個賬戶,是不能他人賬戶合並在一起使用的。
D. 夫妻婚後買賣股票虧損離婚要承擔虧損嗎
手裡有股票永遠是紙上虧和不虧,注意了買的公司被上三板了,如果你有這個能力的就拿著。
E. 炒股帳戶可以夫妻間共用嗎
夫妻公用一個賬號可以,因為可以同時兩地登入一個股票賬號。只是你們之間的操作就不好區分了,時間長了,也不知道個人操作盈虧是多少。最好開兩個賬戶,一個人用一個。你們夫妻各開一個,以後有新股可申購的時候,兩個不同的人的賬戶申購新股比同一個人兩個賬戶申購新股,機會更多。
F. 夫妻炒股需要注意什麼
1、和氣生財:互相可以商量,但是不可以互相干涉,尤其不可以互相抱怨。
2、誰都不是股神:選股錯了,要互相安慰,不要互相拆台,看笑話。
3、男同志要勤學習,多掌握一些基本面的知識,以免被女同志笑話。
G. 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存款全部用於買股票可以嗎
結婚後財產歸夫妻雙方,事先不商量欠妥。走法律會影響夫妻感情,就是他買股票一般也歸你
H. 婚後炒股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