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和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時,同度量因素確定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在指數編制中,把在經濟意義上不能加總的社會經濟現象的量,使之過渡為能夠直接加總的現象所採用的那個媒介因素。同度量因素一般是作為被乘數出現而使各種不能直接相加的現象過渡到可以相加,從而綜合反映其總的變動程度。
例如:為了使一些不能同度量的商品的銷售量能同度量,就需要把各類商品的銷售量乘以價格,得出銷售額,然後相加並進行對比。各種商品的價格就稱為同度量因素;反之,如要觀察價格因素的變動,則銷售量是價格的同度量因素。
同度量因素在編制綜合指數中,付兩方面的作用:一是把經濟意義上不能相加的指標數值過渡為經濟意義上可以相加的數值,即同度量的作用;二是具有權衡輕重的作用,即權數的作用。
在編制綜合指數時,存在著同度量因素時期的選擇問題。同度量因素選擇的一般原則是:在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要把其中的質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並固定在基期水平上;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要把其中的數量指標作為同度量因素,並固定在報告期水平上。選擇同度量因素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現象之間的聯系。
2、指數體系的完整。
3、現實的經濟意義。
(1)編制股票價格指數時常見的同度量因素是擴展閱讀
一是先綜合後對比,即先解決總體中各個個體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加總的問題。為此,需要從經濟現象的內在聯系出發,確定與研究現象相聯系的因素,使它成為同度量因素,從而把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渡到能夠相加和比較的指標,然後進行對比。
二是把總量指標中的同度量因素加以固定,以測定所要研究的因素,即指數化指標的變動程度。
三是分子、分母所研究對象的范圍,原則上必須一致,所反映的現象變動程度應是所綜合資料的范圍內該現象的變動程度。
四是需要全面資料,因綜合指數的計算對資料要求較高,需要全面資料。
2. 什麼是同度量因素同度量因素在編制加權綜合指數中有什麼作用 有點急… 答好了有加分~~ 謝謝
來自網路:同度量因素的作用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渡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編輯本段
同度量因素的定義
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
p×q=pq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
z×q=zq
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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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網路:同度量因素的作用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渡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編輯本段
同度量因素的定義
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
p×q=pq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
z×q=zq
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4. 什麼是同度量因素其主要作用是什麼如何確定同度量因素所屬的時期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度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同度量因素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
p×q=pq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
z×q=zq
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5. 編制拉氏銷售價格綜合指數時應該選擇什麼作為同度量因素,並把它固定在什麼期
正確
6. 什麼是同度量因素,編制數量指標,質量指標同度量因素的選擇
同度量因素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度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p×q=pq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z×q=zq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二)數量指標綜合指數的編制
1、數量指標綜合指數:是在包含兩個因素的綜合指數中,固定質量指標因素,只觀察數量指標因素變化情況。
編制原則:採用基期質量指標作同度量因素。
計算公式:用綜合指數形式編制總指數不僅可以綜合地表明復雜總體變動的相對程度,而且可以從絕對量上分析指數化指標變動所帶來的絕對效果。
2、數量指標綜合指數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的選擇,除了採用基期以外,也可以採用某一固定時期,這個固定時期可以同基期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計算公式:固定時期要每隔若干年後更換一次。
7. 編制綜合指數怎樣確定同度量因素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
8. 綜合指數中同度量因素的所屬時期一般是在A.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數量指標固定在基期。
B 是錯誤的,A 是正確的。同度量因素固定的一般方法是:①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數量指標固定在計算期上;②編制數量指標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質量指標固定在基期上。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則應以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質量指標保持不變的水平時,數量指標的動態變化。在計算某一種綜合指數時,分子與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數值必須是同一時期的。選擇不同時期的數值作為同度量因素,結果是不同的,經濟意義也不相同。統計指數編制中能使不同度量單位的現象總體轉化為婁量上可以加總,並客觀上體現它在實際經濟現象或過程中的份額這一媒介因素,稱為同度量因素。一般情況下,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時,應以相應的基期的質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而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時,應以相應的報告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度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p×q=pq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z×q=zq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
9.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作為同度量因素
編制數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1q0)作為同度量因素,在編制質量指標指數時,一般以(∑P0q1)作為同度量因素。
這是常用一般指數分析,也可以∑P0q0作為同度量因素,對於假定某一因數不變。
編制綜合指數,作為同度量因素的指標應該固定在哪個時期,要根據編制指數的具體任務以及指數式的經濟內容來決定。以經濟內容為依據,確定綜合指數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屬時期,具有一般應用意義。
同度量因素時期確定的一般方法是:編制質量指標綜合指數應以計算期的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說明在計算期實際條件下,此指標的變動對現實造成的影響具有實際意義。

(9)編制股票價格指數時常見的同度量因素是擴展閱讀:
一是先綜合後對比,即先解決總體中各個個體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加總的問題。為此,需要從經濟現象的內在聯系出發,確定與研究現象相聯系的因素,使它成為同度量因素,從而把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渡到能夠相加和比較的指標,然後進行對比。
二是把總量指標中的同度量因素加以固定,以測定所要研究的因素,即指數化指標的變動程度。
三是分子、分母所研究對象的范圍,原則上必須一致,所反映的現象變動程度應是所綜合資料的范圍內該現象的變動程度。
四是需要全面資料,因綜合指數的計算對資料要求較高,需要全面資料。
10. 什麼是同度量因素其主要作用是什麼如何確定同度量因素所屬的時期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於度量單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標,過度到可以加總和比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同度量因素是指批發不能相加的總體過渡到能夠相加的總體的因素.為了計算總指數,必須把不能同度量的單位變為可以相加的指標,變成可以相加指標的關鍵是求出同度量因素.這個因素可以根據有關的經濟方程式來確定,如:
單位產品價格×產品產量=產品產值
p×q=pq
單位產品成本×產品產量=總成本
z×q=zq
在以上方程式的右邊,是經過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並的總體.上面方程式左邊第一個乘數為質量指標,第二個為數量指標.如果要計算數量指標指數(如產品產量),那麼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個乘數(如價格單位產品成本)作為同度量因素,即由於價格或單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種產品的產量變成了可以相加價值指標;對於質量指標指數可以採用數量指標為同度量因素.在計算總指數過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著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時還起著權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