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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股票發行價格可以低於其面值

發布時間: 2021-05-12 03:05:25

『壹』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

答:因為是法律規定的
按證券法規定,股票可溢價發行,也可平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即股票發行價格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也可等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的發行價格由證交所專家根據上市公司申請和上市部資產評估綜合給出的一個比較合理比較穩定的價格,如果交易價格低於該發行價格上市部所募集資金將不利於該公司發展,而高過票面金額過多則會形成泡沫結構,不利於社經濟制度的建設,所以相關條例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貳』 我國《證券法》規定,有面額股票發行價格的最低界限是股票

股票面額最低時1塊錢,中國不支持折價發行,支持溢價發行和平價發行。我個人認為是由於以前國內A股以國企為主,如果折價發行,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叄』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價格

你說呢!~這和我給你10快錢讓你給我100一樣不現實。低於票面價值~那麼就相當於貶損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利益受損,那就相當於股東利益受損~

『肆』 為什麼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超過票面金額

按證券法規定,股票可溢價發行,也可平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即股票發行價格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也可等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伍』 「在我國,股票發行價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或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確定。」錯在哪裡

股票發行分為溢價發行、等價發行、折價發行三種。但我國不允許股票折價發行。因此股票價格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確定的提法錯誤的。

『陸』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又稱折價發行。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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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債券折價發行的原因有下面幾個:

1、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

2、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

3、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

『柒』 為什麼我國證券發行不能採用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票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我國公司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司法關於禁止折價發行股票的規定,與「規范意見」的規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為了貫徹資本維持原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如果公司採取面額發行股票的方式,委託承銷時,要將股票低於面額的價格承包證券經營機構,最終由承銷機構交付公司的籌資額將低於面值總額。有人將這種做法「折價發行」。其實這並不是折價發行。因為發行人與承銷機構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而不是公司與股東間的組織關系,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將股票委託給承銷機構發行,承銷機構仍須以股票面值向社會公眾發行,承銷機構交付發行人的資金總額與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屬於承銷費用。公司登記時,應以承銷機構按發行價格籌集到的資金作為實收股本進行登記,承銷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捌』 債券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債券面值,為什麼 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值,為什麼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玖』 股票市場價低於發行價應該怎麼理解

這種現象叫破發
.在股市中,「破發」指的是:某股票在二級市場中的價格,跌破它在一級市場中的發行價。如何理解「破發」與「破凈」。
「破發」是股價跌破發行價,而「破凈」則是股價跌破凈資產值。對投資者而言,其中因果關系則要依具體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場大勢而定。從財務分析角度來看,凈資產是資產負債表中的總資產減去全部債務後的余額。如果市盈率對投資者來講是進取性指標,則市凈率就是防禦性指標,每股凈資產就是股價的最重要防線。因此,「破發」顯示市場低迷,買氣不足,「破凈」則進一步顯示市場信心潰退,做空動機較大。就目前我國股市來看,不論是「破發」還是「破凈」,很大程度與市場的非理性下跌加劇了投資者的恐慌性殺跌而分不開的。因此對於這類個股,我們應該看其基本面是否發生明顯轉折,市場是否依然支撐其股價走出低谷,而不要過於盲目操作。
原因對於新股頻頻破發的原因,市場普遍認為,市場低迷並不是主因,發行價格和市盈率偏高才是禍首。
在新股的發行中,投行可以同時兼任多重角色,既可以是企業上市的保薦人、承銷商,財務顧問,同時也可能是股東,這種直投、保薦、承銷的多重角色意味著利益的直接相關。募集資金額越高,意味著可以獲得的承銷費更高,而如果有直投的話,其所獲得的回報更為豐厚。
現實情況確實如此。據了解,一些券商對IPO項目超募資金部分收取5%至8%的承銷費,這明顯要高於正常的標准。在投行與企業利益趨同的情況下,投行無疑更有動力將發行價定高。

望採納

『拾』 我國為什麼不允許股票折價發行,折價發行與溢價發行對利益雙方有何影響

為了保護當前股東的利益,當然不應該折價發行。股票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對投資者和發行人乃至承銷商都有直接關系。

發行價高,對發行人來說,可以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降低籌資成本。但是,對投資者來說,發行價太高,則意味著投資成本增大,有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購買熱情。

正常情況下,低價發行可以提高債券的吸引力,擴大債券的發行數量,加快發行速度,有利於發行者在短期里籌集較多的資金。當然,它仍然受到發行者和代理機構的信譽及債券利率高低的影響;

低價發行時,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其差額部分實際上便增大了發行成本,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10)我國股票發行價格可以低於其面值擴展閱讀: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規律

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

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折價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