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債的價格和股票價格之間有什麼聯系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② 什麼是可轉債轉股價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 可轉債投資的策略
從上述可知,可轉債兼具了股票和債券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安全和收入優勢。但為了提高可轉債投資收益,投資者應依據自身的資金數量和要求的收益水平選擇合適的投資策略和投資時機。 (一)可轉債投資的基本策略 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公司的償債能力、行業地位、發展戰略以及財務、產品、管理、技術、市場等綜合基本面因素,重點對其未來業績和現金流做出預測,確定可轉債投資品種。 一是穩健性投資,即投資於市價接近債券本身價值的可轉債,從而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獲取穩定的投資收益; 二是進取型投資,即投資於基本面較好、具有成長性、轉股價格修正條件優惠的可轉債,從而在風險相對較低的前提下獲得不低於基準股票的投資收益; 三是尋找套利機會,即市場存在一定的無效性,當處於轉股期內的可轉債市價低於轉股價格時進行套利操作。 (二)不同價位的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債在不同價位下會顯示出不同的特性。因此,投資者應區別對待不同價位的可轉債。 一是債券溢價在30%以上的高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的下跌空間相對比較大,但如果投資者看好其基準股票,則可以投資於該類可轉債。因為一方面可轉債買賣的手續費低於股票,可以降低投資者買賣成本;另一方面可轉債在中長期持有的情況下能夠獲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在股市長時間下跌的情況下,可轉債還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故該類可轉債的未來收益相對於普通股票還是有比較優勢的。 二是債券溢價在15%到30%的中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股性和債性都適中,其轉換價值比其市價要低得多。在股市上漲時,獲取收益相對要慢一些;但在股市下跌時,其損失也會小一些。進行這類可轉債投資時可多關注轉換溢價率相對較低而基準股票的波動性又較高的可轉債。 三是債券溢價低於15%的低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的債性較強,下跌空間有限,進行中長期投資時一般不會有大的損失,而且也很可能在未來分享到股市上漲的收益。這類可轉債比較適合低風險、期望在中長期投資中獲益的投資者進行投資。 (三)可轉債投資時機的選擇策略 可轉債還本付息的特性確保了穩定的收益;可轉換成股票的特性提供了獲取更高收益的機會。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分為三種: 一是當股市向好,可轉債股票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股性更多;可轉債價格隨股市上升而上漲並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應拋出可轉債以直接獲取價差收益。 二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將可轉債按轉股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股票攀升的利益。 三是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債券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債性更多;可轉債和基準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及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投資者應保留可轉債以獲取到期的固定本息收益。[編輯] 可轉債投資時應注意的問題
雖然與股票相比,可轉債投資風險要小得多,但投資者還會面臨如下風險: 一是當基準股票市價高於轉股價格時,可轉債價格隨股價的上漲而上漲,但也會隨股價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是當基準股票市價下跌到轉股價格以下時,持有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為轉股會帶來更大的損失;而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故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風險。 三是提前贖回風險,可轉債都規定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這不僅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四是轉換風險,債券存續期內的有條件強制轉換,也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會高於提前贖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無條件強制轉換,將使投資者無權收回本金,只能承擔股票下跌的風險。 為了避免和降低上述各項風險,投資者在可轉債投資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要注意把握可轉債投資的時機。可轉債投資的關鍵在於對買賣時機和持有期的把握,可轉債尤其適合在景氣復甦的初期投資,較適合中長期持有。投資者正確的操作策略是以中長期持有為目標,低價買進可轉債,等股價上漲後,再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或直接賣出可轉債,賺取其中的差價收益。 (二)要注意把握可轉債的特定條款。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一般包含票面利率、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強制轉股規定。具體來說,一是票面利率,它涉及到可轉債的債券本身價值。一般來說,由於可轉債具有可轉換性,其票面利率低於其它債券和銀行利率。但可轉債的利率水平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呈每年遞增的趨勢,不同的可轉債的票面利率和利率遞增方式仍有區別,投資者應十分關注。二是回售條款,投資者須關注其回售期限以及回售價格。一般來講,回售時間越早、價格越高,對投資者越有利。三是轉股價格修正條款,目前上市可轉債多為股票市價連續N個交易日低於轉股價80%-90%以上時向下進行修正。該條款體現了可轉債發行人對持有人的保護程度,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制定得越靈活,投資者的風險越小。四是贖回條款,發行人制定贖回條款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間盡快轉股,投資者要充分理解該條款的內容,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轉債是否包含了上述幾個條款,具體條款的實現條件如何。 (三)最後也最重要的是發行人的信用評級和基本面。可轉債作為一種企業債,其信用比國債低,因此投資者須關注可轉債發行人的信用評估等級及擔保人的經濟實力。可轉債的價格與基準股票價格有正向的聯動性,而公司的基本面是股票價格的決定因素,因此投資者把握好公司基本面,最好有良好的業績支撐,同時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業務拓展空間。
③ 把可轉債的全部條款都考慮進來的定價方法叫什麼
證監會網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在發行程序上,《辦法》有了明顯的簡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獲得核准後的6個月內有自行選擇發行時機的權力;二是在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允許發行人和特定投資者雙向自主選擇,並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可走簡易審核程序。 我們認為,證監會在股權分置改革即將滿一周年之際出台再融資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一方面在於向市場表明股改已經取得階段性勝利和管理部門對於股改今年能夠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於兌現《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中關於先完成股改公司可優先再融資的承諾,並以此來進一步推動後續的股改進程。 《辦法》的徵求意見已經得到了市場的正面回應,為了盡力消除恢復再融資和之後的新老劃斷對市場的負面影響,管理部門在擴容步驟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復不增加即期擴容壓力的定向增發以及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第二步,擇機恢復面向社會公眾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資;第三步,擇機選擇優質公司,啟動全流通條件下的首次公開發行。另外,在資金擴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獲批准 QFII 額度的發放,在必要時可以考慮進一步增加 QFII 額度;推進商業銀行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推動社保基金和保險資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擇機恢復投資者資金申購股票制度;開展基金公司專項理財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等非常具體的措施。這一切都充分顯示出管理部門對於市場穩定的高度重視。 蘇寧此次再融資的金額達到12億元,比原本預計的要多出4億多元 每個公司可能各有新聞描述,想找集中的網站有點難,你想要什麼公司的可以自行搜索。
④ 請教可轉債轉股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一、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可轉換公司債券招募公告中有約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
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⑤ 怎麼計算可轉債轉股股數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⑥ 可轉債的價格和正股有的漲跌有什麼關系
轉債套利就是,轉債價格低,正股漲了,然後轉成正股賺差價。但是現在轉債是沒利套的,目前所有轉債換成正股都離正股的價格差了很大一截,而且現在轉債價格也比較高,一般轉債折價交易,價格低於90的時候才有套利的空間。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
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6)可轉債發行時的股票價格怎麼定擴展閱讀: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⑦ 為什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會高於發行時的公司股票價格
可轉換債券因為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屬性,既能保本(100元+利息),股票上漲的時候又能享受上漲的收益,所以肯定會出現一定的溢價。
我告訴你一個穩賺不虧的可轉換債券操作辦法,如果能夠堅持的話,一年30%以上的利潤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而且不會有賠本的危險:
1)每天查找2市所有可轉債的價格,如果出現了108元以下的小盤可轉債,立即動用全部資金買入,漲到140的時候賣出;
2)如果沒有108以下的可轉債,把資金買純企業債,耐心等待,一般出現108以下的可轉債每年只有1~2次機會,所以必須耐心等待。
為什麼不會虧本:108以下買,一般可轉債5年內平均利息有接近2個點,即便股價5年內都在轉股價以下,加上利息,本金也不會虧掉。
為什麼設置140元賣:一般股價必須在轉股價30%以上維持1個月,發債公司才能強制贖回,所以要想轉股成功,股價必須超過轉股價30%,加上一定溢價,可轉債就會達到140元。
為什麼必須是小盤股的可轉債:只有小盤才活躍,在轉股成功前可能在100~140間來回幾次,能賺多個來回。
當然,大盤可轉債在100元左右也可以買,只不過漲到120元就可以賣了,因為大盤轉債轉股成功必須有大牛市才行,一般幾年才會有一次,等到140資金利用效率太低。
⑧ 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怎麼確定
一、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怎麼確定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將內部信息的變動信息進行整理然後就可以重新確定股價,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
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
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
AK)÷(1
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
n
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綜上所述,可交換公司債券與股價可以在發行了可以轉換的債券之後,然後公司將內部信息的變動信息進行整理,然後就可以重新確定股價,並且適當的予以公告。如果股價在確定後被降低的,那麼在招股說明會上會對其說明,投資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轉換。
延伸閱讀:
債券投資如何防範風險
哪些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