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方婚前購置原始股票,婚後股票上市後折現購買房產2處,一處是按揭,登記在男方名下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判斷一項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看這項財產取得的時間和兩人結婚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
也就是說,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財產屬一方個人財產,結婚登記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你們結婚登記後股票所取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意見:兩個人協議離婚比較好,因為如果對方是個講道理亦或不懂法律的人容易被你說服,打官司的話,你想多要法律又不支持,上法庭對你沒多大好處。
『貳』 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股票及收益糸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相關參考資料如下:1、當事人以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若基於該投資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則對該公司或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潤分配部分如股權分紅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項的規定,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2、當事人將屬於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對房屋這類重大生活資料,基本上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進行經營管理,包括維護、修繕,所取得的租金事實上是一種夫妻共同經營後的收入,因此,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租金一般可認定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證據證明事實上房屋出租的經營管理僅由其一方進行,則婚姻存續期間的租金收益應歸房產所有人個人所有;3、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所得的利息,或用於儲蓄所產生的利息,由於利息收益是債券或儲蓄本金所必然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特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4、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了房產、股票、債券、基金、黃金或古董等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市場行情變化拋售後產生的增值部分,由於這些財產本身僅是個人財產的形態變化,性質上仍為個人所有之財產,拋售後的增值是基於原物交換價值的上升所導致,仍應依原物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具體實踐中,判斷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時,人民法院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各種形式的個人財產的婚後收益,從是基於原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還是基於夫妻共同經營行為所產生來判斷,前者原則為個人所有,後者原則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於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混同後進行投資行為所產生,無證據證明具體比例的,推定為共同財產投資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叄』 婚前開的公司婚後股份轉讓的錢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的有關財產分割的協議,一般屬於共同財產。婚前開的公司,婚後股份轉讓所得屬於收益,在婚姻存續階段所購房屋一般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肆』 請問婚前買的股票,婚後產生的收益,後續也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婚前買的任何資產包括房地產,股票等等,都屬於婚前財產。自己有權如何支配。別人無權過問。
『伍』 婚前我有一些股票,婚後,我把我股票賣了,買了房子。這個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婚後購買,在沒有事先書面約定前提,住房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你出資購買,用的錢是婚前財產,所以你可以主張對你配偶一半的債權。
就是說,你陪偶想要一半產權,必須給你一半你的出資款。
『陸』 婚後炒股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柒』 夫妻一方在婚後以個人財產炒股所得的收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1.關於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的問題,《婚姻法》第17、18條作了規定,最高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您用自己的錢炒股所得的收益屬於上述司法解釋中的「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因此,這部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捌』 婚後用婚前個人財產買入股票增值歸屬的問題
本人認為炒股是一種投資理財,這個不同於銀行利息,不屬於孳息也不屬於自然增值,一方用婚前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憑心而論,我也想說這是你個人財產,但是我得根據事實和法律說話,也給你一個參考。
『玖』 請問我婚前建立的股票賬戶但是婚後盈利了我婚後買的房子開公司都是股票婚後的但是我的股票賬戶是婚前的
如果你婚後操作了股票賬戶,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操作就屬於你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