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股票買入和賣出的手續費一般是多少
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一般不收委託費,極個別的營業部每筆收5元委託(通訊)費。
下面的供參考:
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金額的0.1%-0.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買賣金額的0.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由於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1666-5000)元比較合算.
不考慮最低傭金和印花稅,傭金按0.3%,印花稅0.1%算,買進股票後,上漲0.81%以上賣出,可以獲利。
買進以100股(一手)為交易單位,賣出沒有限制(股數大於100股時,可以1股1股賣,低於100股時,只能一次性賣出。),但應注意最低傭金(5元)和過戶費(上海、最低1元)的規定.
網上交易的「歷史成交」或「交割單」欄目可以看到手續費的明細。
2. 股票賣出手續費多少不說買入
1、 股票買進加賣出都要收手續費。
2、買進加賣出傭金各為0.3%。
3、上海小於或等於3‰ 起點:5元。
4、深圳小於或等於3‰ 起點:5元。
5、印花稅:3‰ 國家收的稅金。
6、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過戶費。
(2)股票買和賣最低手續費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3. 買賣股票手續費一般是多少
當前股票交易費用由三部分組成: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
1、印花稅:1‰(賣的時候才收取,此為國家稅收,全國統一)。
2、過戶費:深圳交易所無此項費用,上海交易所收費標准(按成交金額的0.02‰人民幣[4])。
3、交易傭金:最高收費為3‰,最低收費5元。各家劵商收費不一,開戶前可咨詢清楚。
假設你買入10000股,每股票價格為10元,以此為例,對其買入成本計算:
買入股票所用金額: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過戶費:0.02‰×100000=2元(滬市股票計算,深市為0);
交易傭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標准計算,正常情況下都小於這個值)。
(3)股票買和賣最低手續費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4. 股票買進賣出要多少手續費
1、 股票買進加賣出都要收手續費。
2、買進加賣出傭金各為0.3%。
3、上海小於或等於3‰ 起點:5元。
4、深圳小於或等於3‰ 起點:5元。
5、印花稅:3‰ 國家收的稅金。
6、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過戶費。
(4)股票買和賣最低手續費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