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收購公司是不是要把對方的股票全買下來
超過最大的股東持股數就行了。
『貳』 收購一定是通過股票交易嗎
如果是上市公司就涉及到購買股票啊,可以向原來大股東私下通過大宗交易也可以公開市場上買,也可以讓被收購的公司以技術入股方式進來。不是上市公司就不用
『叄』 股權收購和股票買入有什麼不同股權大小=股票數嗎謝謝.
股權收購一般都是公司行為,主要是想參股其他公司或者起到收購控制其他公司的目的。
股票買入就是一般的投資行為,當然股權收購也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上的股票買入、實現。
總股權等於總股份
『肆』 當一個股票全流通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直接買他股票收購
你說得非常正確,就跟香港的一樣了。你買入大量股份並且已經把股價炒高,如果原大股東股份不足的話,他必須要高價買入股票反收購。這時主動權就在你手裡,繼續買入把股份超過他,聯合小股東你就是董事局主席了。如果不想控股,就高價賣給原股東,你讓對方大虧你大賺。很刺激,跟香港影視劇裡面一樣。
上面的人說得很對,持股每增加5%,必須公告。但哪個傻瓜會一個賬戶買進呢?您說對不?
『伍』 購買對方股份,就是等於收購嗎 話多不要來
不一定。
收購是指一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所有權或部分股權,從而掌握其經營控制權的商業行為。
收購主要的目的是掌握經營控制權,而購買股份可能是為了獲得差價。
『陸』 公司收購流程是怎樣的是直接購買股份嗎
1.意向書的買賣目標
(1)被購買或出賣的股份或資產; (2)註明任何除外項目(資產或負債); (3)不受任何擔保物權的約束。 2.對價
(1)價格,或可能的價格範圍,或價格基礎; (2)價格的形式,例如現金、股票、債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時間表 (1)交換時間; (2)收購完成;
(3)(必要時)合同交換與收購完成之間的安排。 4.先決條件
文件; (3)股東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審批(國內與海外); (5)稅款清結; (6)特別合同和許可。
5.擔保和補償 將要採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證 (1)未完成(收購); (2)不起訴; (3)保密。 7.雇員問題和退休金
(1)與主要行政人員的服務合同; (2)轉讓價格的計算基礎; (3)繼續僱用。
8.排他性交易 涉及的時限。
9.公告與保密,未經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費用支出 各方費用自負。
二、核查資料(這包括律師盡職調查的資料)
三、談判
四、並購雙方形成決議,同意並購
談判有了結果且合同文本以擬出,這時依法就需要召開並購雙方董事會,形成決議。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擬進行並購公司的名稱; ②並購的條款和條件;
③關於因並購引起存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聲明; ④有關並購所必須的或合適的其他條款。 五、簽訂並購合同
企業通過並購決議,同時也會授權一名代表代表企業簽訂並購合同。並購合同簽訂後,雖然交易可能要到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完成,但在所簽署的合同生效之後買方即成為目標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備接管目標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內附一定的生效條件要求必須滿足外,另外,在目標公司是私人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下,只要簽署蓋章,就發生法律效力;在國有小型企業的情況下,雙方簽署後還需經國有小型企業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後方能生效。在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下,則須經原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機關批准後方能生效;在集體企業的情況
下,也須取得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後方能生效。
六、完成並購
此外,買方還需到工商管理部門完成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如更換法人代表登記,變更股東登記等。至此,整個一個企業並購行為基本完成。
七、交接和整頓
1、辦理交接等法律手續
簽訂企業兼並協議之後,並購雙方就要依據協議中的約定,履行兼並協議,辦理各種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以產權交接、財務交接、管理權交接、變更登記、發布公告等事宜。
(一)產權交接
並購雙方的資產移交,需要在國有資產管理局、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辦理移交手續,經過驗收、造冊,雙方簽證後會計據此入帳。目標企業未了的債券、債務,按協議進行清理,並據此調整帳戶,辦理更換合同債據等手續。
(二)管理權的移交
管理權的移交工作是每一個並購案例必須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賴於並購雙方簽訂兼並協議時候就管理權的約定。如果並購後,被收購企業還照常運作,繼續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就很簡單,只要對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並購後要改組被收購企業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話,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則較為復雜。這涉及到原來管理人員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員的駐入,以及管理權的分配等諸多問題。
(三)財務交接
財務交接工作主要在於,並購後雙方財務會計報表應當依據並購後產生的不同的法律後果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如果並購後一方的主體資格消滅,則應當對被收購企業財務帳冊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購方企業的財務帳冊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
(四)並更登記
這項工作主要存在於並購導致一方主體資格變更的情況:續存公司應當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應進行注冊登記,被解散的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在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這些登記之後,兼並才正式有效。兼並一經登記,因兼並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資產和債務,都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五)發布並購公告
並購雙方應當將兼並與收購的事實公布社會,可以在公開報刊上刊登,也可由有關機關發布,使社會各方面知道並購事實,並調整與之相關的業務。
2、兼並後的企業整頓
(一)盡早展開合並整頓工作
並購往往會帶來多方面變革,可能涉及企業結構、企業文化、企業組織系統,或者企業發展戰略。變革必然會在雙方的雇員尤其是留任的目標企業原有雇員中產生大的震動,相關人員將急於了解並購的內幕。所以,並購交易結束後,收購方應盡快開始就並購後的企業進行整合,安撫為此焦慮不安的各方人士。有關組織結構、關鍵職位、報告關系、下崗、重組及影響職業的其他方面的決定應該在交易簽署後盡快制訂、宣布並執行。
(二)做好溝通工作
充分的溝通是實現穩定過渡的保障,這里的溝通包括收購方企業內部的溝通和與被收購企業的溝通。溝通中一定要以誠相待。對於並購雙方的企業,收購方需要直接表明發生了什麼、將來計劃做什麼。
『柒』 請問,公司收購不是只是購買全部股票嗎為什麼還要洽談。
收購上市公司並不是一定要收購其全部股份,相對控股就可以了,因為有的股東不賣,提高收購價?我就不賣,你能啥的,呵呵.......
那麼偷偷地的買入?也不行,因為持股到一定比例時必須公告---哦,原來是你要控股,大家哄抬股價先......呵呵
由於諸如以上種種原因存在,洽談就成為必要了,比如說,和幾個大股東說,我想收購你們手中的股票來控股XX%,你看你們公司也不怎麼樣,以XX價賣點給我好了,你們要是自己在市場上賣,應該得不到這么多哦,你們考慮考慮,如果我控股的話,我將這樣這樣,把公司搞得更好,大家一起發財,如何?
『捌』 收購:我知道,股票和公司和個人綁定在一起。 是不是購買一個公司的全部股票這個公司就是你的嗎
理論上來說可以這樣做,但是實際上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公司法》嚴格規定,任何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人數必須達到一定的人數規定,一股獨大的公司不屬於股份制公司。
再者說上市公司有總股本和流通股本,一般情況下,流通股本都是小於總股本的,以中國平安為例
他的總股本和流通股本是一樣的,也就是有25億(股本*股價=市值)就可以收購這個公司了,但是你買別人還不一定賣呢。
而且持有公司股份達到30%時,若想繼續增持股份,必須依法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玖』 現在公司收購是直接購買對方的股票么
流通盤都是有限的不會影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