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方婚前授予,婚後歸屬的股票,離婚如何分割(以
一方婚前贈與的股票,屬於個人財產,如果離婚,該股票不能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
❷ 老婆沒有工作結婚前的股票現在要離婚怎麼辦
1.如果婚後對賬戶未進行操作且未投入共同財產,那無論盈利或者虧損,根據最高法院的傾向性意見,分割時股票及收益均系開戶方個人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
2.如果婚後對賬戶進行操作但未投入共同財產,若此時股票獲得收益,法院的判例是支持開戶方繼續持有股票,給予另一方婚後收益(離婚時股票的市值減去結婚時股票的市值)一半的折價款;若此時股票虧損,根據法理認為應由開戶方繼續持有,剩餘部分為其個人財產。
3.如果婚後對賬戶進行操作,且投入共同財產,若能夠分清投入、盈虧等情況,當股票賬戶獲得收益時,法院的判例認為應由開戶方繼續持有賬戶,給予另一方婚後收益(離婚時股票的市值減去結婚時股票的市值)一半的折價款;當股票賬戶虧損時,依據法理我們認為婚前資金系個人財產,婚後股票系共同財產,可以按照結婚時股票的市值與婚後投入的金額比例進行分割。
4.如果婚後對賬戶進行操作,且投入共同財產,若不能夠分清投入、盈虧等情況,此時不管盈虧與否,該股票賬戶市值系夫妻共同財產,法院的判例是考慮開戶方的出資狀況,給予開戶方適當多部分的股票款。
❸ 女方婚前買的股票沒解套,婚後離婚,股票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話,是算婚前資產的,但是需要我有證明材料,否則時間長了都是算夫妻共有財產的,除非有公證證明是婚前財產。
❹ 婚前買的股票離婚時要分嗎,離婚時股票應該怎麼分
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股票,應該屬於雙方經營性收益,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平均分割。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❺ 男方婚前購買股票,離婚後股權和分紅如何處理
您好
個人財產。你這個問題目前法律學術上存在分歧。這個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認識:一是認為婚前財產在婚後取得的增值部分不應當作為婚後收入,二是認為應當作為「婚後取得的收入」。我同意前一種觀點,因為婚前財產的增值是基於婚前財產這一前提,既然不是夫妻共同投資,其收益當然也不應當作為共同收入。再者說,股市是有風險的,婚前的股票賠了是否應當算作夫妻共同損失,由夫妻共同承擔呢?滿意請採納。
❻ 婚前購買的股票一直沒賣,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買的股票一直沒賣,離婚時不算共同財產,協議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基本排除了先前有關夫妻共同財產轉化的規定,這也體現了法律從夫妻過分的共有財產制向夫妻個人財產權的保護的轉變。
《婚姻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❼ 結婚前購買的股票離婚後是否能要求分割
如果股票產生了收益,對於盈利部分,可以請求分割。否則的話,股票是婚前購買,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為結婚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❽ 婚前買的股票,賺了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股票婚後收益是共同財產,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8)婚前買股票離婚擴展閱讀: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或法律規定應屬於夫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夫或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夫或妻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飾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如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等。
以上從靜態上說明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含義以及如何界定,但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的書面約定方式來改變上述的法定的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方式,體現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前提下根據當事人意願設立的特點。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上述的法定的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書面形式約定,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但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